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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昀哥兒認真地說,「不認識,但記得住。」
李復人不傻,馬上明白了昀哥兒的意思。
昀哥兒是早慧不是有宿慧,他的意思是他每次給他跟翊哥兒讀書,有時候是指著書本一句一句讀的。
昀哥兒聽不懂,可他記性好,記住了字形後,憑藉他的讀音跟字形強行學會了認字本領。
這種方法就是單個字拿出來,昀哥兒可能又不認識了。就跟你記答案,是a的選項,你大概有這印象。可是把四個選項打亂,就有些迷糊了。再則,他是純粹記住了,但並不知道字本身代表的意思。
「昀哥兒當真記得!?」李複眼睛都亮了。
那個老道士看走眼了啊,還說他兒子是普通人,這麼看來分明是麒麟子。
昀哥兒不知道怎麼說。
他從小做夢,夢裡他學的是那種叫簡體字,跟阿爹寫的那些字稍微有點不同。昨天他來書房認真求證了一下,之前極少數李復拿著書抱著他讀的時候,他讀得唾沫橫飛又快,昀哥兒都看不仔細。
可昨天他認認真真研究了,昀哥兒很確定單個字他是不太好認,可是連成句之後,有些就能模模糊糊猜意思了。所以他確實是記得,夢裡的簡體字他記得啊,而且感覺寫起來都會很溜。
唉。
看阿爹這麼開心,昀哥兒索性想就讓他開心吧,畢竟是他爹。
於是,昀哥兒給了李復一個大大的點頭肯定。
第17章 昀哥兒翻盤啦
「好好。」聽到昀哥兒那張小臉上堅定的回覆,李復高興得不行。除開之前中秋喝酒有點失態外,這還是李復第二次這麼喜形於色。
「昀哥兒記性好,那接下來一些時日阿爹就開始正式替你開蒙。」
昀哥兒眉頭都皺了起來,趕緊拒絕,「太小了太小了,我太小了,不行。」
李復壓根就沒聽他的。
老話說得好,小時了了,大未必佳。
昀哥兒有這個天賦就不要荒廢了,省得他運用自己的才智不到正道上,將來反而泯然眾人了。
「要學,以後一天教你一個字,而且必須好好學。要是學不好,我就寫信給子明,告訴他你這個他未來的弟子真不聰明,一個字一天都認不全,是他之前所有學生裡面最差的。」
李復笑著『威脅』昀哥兒,他知道昀哥兒其實是個很好面子的小孩兒。這要是自己不聰明的名聲傳揚出去了,昀哥兒一定要急死了。
果然,昀哥兒立馬露出一副糾結的模樣,偶爾還扭頭看看李復,大約是在抱怨自己阿爹也有點不地道,竟然這麼對付自己親兒子。
「那只能一個字。」最後昀哥兒妥協了。
一天一個的話,他那顆鮮嫩的小腦子應該是夠用的。
李復笑了笑沒說話了,其實剛才昀哥兒要是跟翊哥兒一樣撒潑打滾起來,李復也做好了讓昀哥兒三天一個字的準備。
畢竟昀哥兒還太小,他從出生到現在滿打滿算一年都沒到。
他雖然要卷,但不至於不顧自己親兒子死活。
只是現在看來,昀哥兒接受良好嘛,甚至跟他定下一天一個字的約定之後,臉上還有點竊喜。
這麼看來,以後還可以酌情給昀哥兒增加一點課業,不過還是得等昀哥兒正式學習以後再看看。
李復腦子裡已經在想一堆的教學計劃了,他以前也沒帶過學生。好傢夥,現在昀哥兒又是他兒子,又是他學生,李復恨不得立馬大顯身手。回頭讓鄭子明看看,他這個老師也不差,教學水平咔咔厲害,直奔他們太學的那些老師們。
樂呵了會兒,李復心情很好地又開口,「昀哥兒怎麼看這本《病經》?」
這《病經》語句比較晦澀,昀哥兒就算想驗證一下自己的『記字』能力,也該找那些簡單的才是。
他這人看書雜,書架上甚至有不少配圖小作文——俗稱古代版漫畫書。按理說,應該是畫比較多字比較少的書,才更能吸引昀哥兒才是。
當然李復也就這麼一問。
小孩兒有時候做事也沒什麼理由,就比如現在翊哥兒再咬那個小木馬,邊咬邊笑,口水塗的到處都是。
「有用。」
李復沒怎麼指望昀哥兒回答出什麼來,卻聽到了昀哥兒有些糾結的聲音。
「怎麼有用,昀哥兒說說看。」
如果說辛娘跟布氏是單純對孩子溺愛的話,李復是嚴肅中又帶著幾分理性,可他確實會認真去聽兩個小孩兒說什麼。
哪怕翊哥兒表達還沒什麼邏輯的,李復都會認真去聽。
現在對昀哥兒也是。
李復甚至把《病經》還有勸告書都在昀哥兒面前打開,然後鼓勵地看著他,讓他繼續開口。
昀哥兒性子比較大的,其實什麼都敢說,只是他還在組織語言,
好一會兒,他才伸出小手指向《病經》上寫著夢魘疾那三個字。
李復下意識念了夢魘疾下面描述的一則病理,「土坑漏火氣而臭穢者,人受熏蒸、不覺自斃、其屍極軟,與夜臥夢魔不能復覺者相似,故稱夢魘疾。」①
「阿爹,狗子告訴我他們的房子有很多破的地方,晚上漏風不暖和,不怕中夢魘疾。我們的房子很好,不漏風。」
李復忽然哎呀一聲拍了下自己的腦袋,才發現自己的勸告書確實遺漏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