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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祭拜天地,宰牛設酒,酒席上,我們哥仨就開始商量干點什麼大事。張飛是個急脾氣,第一個說話:“我看黃巾軍聲勢浩大,不如我們去投黃巾軍吧!?”

    張飛說完,我就看見劉備的臉色一沉:“這怎麼行,我乃漢室宗親,中山靖王之後劉備,怎麼能參與反賊!”這個提議被否決了。

    張飛又提出了第二個提議;“那不如我們去落草吧?”

    他話音一落,我的紅臉都變黑了:“此事不可,辱沒家門之事不可做!”(說完這話,我才想起來,我還是個逃犯,真是鬱悶!)

    大哥到底是大哥,劉備提出來:“大丈夫當為國盡忠,成王侯之業,如今黃巾起亂,我們以此為機會,投軍滅黃巾,立軍功以成大事…………(略去三千豪言壯語)!”

    我和三弟聽的目瞪口呆,直為大哥擊節叫好。於是我們就準備召集人馬,拉起隊伍去投軍。可是,大哥是個賣草鞋的,而我更是身無分文,只有三弟有點錢,可是他平時花天酒地,身為黑社會老大,又養了一幫閒人,開銷不小。場面挺大,家裡田地有上千畝,現錢倒沒多少。急切之間,又不能把地換成馬匹、軍器、軍服。哥仨正發愁呢,正所謂無巧不成書,節骨眼上,三弟的手下來報:“有一夥客商帶著大批馬匹、鑌鐵往城中而來!”  

    大哥一聽:“哈哈,此乃天助我也!”

    那倆倒霉蛋一個叫張世平,一個叫蘇雙。其實他們的名字對我們哥仨完全沒有意義,我只是看在他們為我們的第一步做出貢獻才把他們的名字寫出來。在後來的很多時候,我完全不知道刀下者誰,這真是他們的悲哀吧!說他倆是倒霉蛋,還真是沒錯,先是帶著一百匹馬、兩千斤鑌鐵從中山趕到北邊去做買賣,誰知道碰上黃巾軍,被扣了五十匹馬,一千斤鑌鐵,現在到了三弟的桃花莊,恐怕他們什麼也帶不走了……

    正所謂先禮後兵,大哥提議先請他們吃一頓。飯桌上,倆倒霉蛋不知大難將至,吃的眉開眼笑的。大哥拿起一杯酒:“在下乃漢室宗親,中山靖王之後劉備,這是我兩位結義兄弟,我們三人召集鄉勇準備報效國家,討賊安民,但是現在手下正缺馬匹,兵器。想向二位壯士借點馬匹、鑌鐵以資器用。”話剛說完,兩位“壯士”馬上擺出一副屎拉不出來的表情,那表情到現在我想起來還想笑。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我們的三國。

    正文 第4章 整頓裝備

    其實我除了武聖和漢壽亭候的頭銜之外,我還有個頭銜應該是發明家,哦,起碼應該是迷彩服發明人。我們“借”了蘇雙倆人的鐵呀馬呀之後,我們就開始給自己搞裝備。大哥說自己是皇室的人,所以應該穿“黃”色的,當然對這我們並沒有什麼異議。飛弟說他臉黑,穿了白衣服顯的臉黑,於是穿了身黑色,我心裡想你穿什麼衣服不都顯的黑嘛!不過看在兄弟的面子上我沒說,還起勁的說對呀對呀,大哥也拼命點頭,我想他的想法和我是一樣的。  

    我穿著新衣服出現在大家面前的時候,大哥和三弟的眼睛都直了。飛弟問:“二哥,你幹什麼穿一身綠呢?穿的象個龜似的。你衣服綠也就算了,你的帽子怎麼也綠呀?”

    我,沒語言了,只覺得臉上發熱,一定很紅,還好我的臉向來紅,當時兄弟們也沒看出來我臉紅。

    還是大哥的理論水平高呀,N秒鐘後,大哥發話了:“這個,二弟的頭上的這個嚴格來說,應該是頭巾,而不是帽子!更何況,這是青色,不是綠色。”說完手一揮,把這個話題終結了。

    所以說,大哥是大哥,遠不是因為他年紀比我們大這麼簡單。

    而我是二哥遠非年紀排中間這麼簡單。我穿綠色是有用意的,看過了前面的文章我想你應該就知道了,那就是為了小翠。我選綠色的另外一個原因和當今的迷彩服差不多,那時候我還不知道自己有多牛B(當時的想法就是和兄弟們弄個黑社會幹乾的。結拜的時候我就是這麼想的來著,把當初幹大事的想法都拋棄了。沒辦法,結拜的時候就那麼個條件,我是一逃犯,大哥是賣涼蓆草鞋的,三弟是黑社會兼殺豬的,如果有想干點什麼大事的想法,難免會有人說我們好高騖遠的),雖然我曾經殺了個把人,對於打仗還是沒什麼經驗,是個新人,萬一干起仗來落了下風,我往草叢子裡一趴,(那時候環境比現在好多了,草密樹高的,哪有什麼沙塵暴呀。)誰找的到我呀。不過一直到我死都沒機會實現這個想法,誰叫我那麼牛呢。

    搞完服裝就該搞武器了,大哥搞了兩把劍,名叫雙股。我從來都認為大哥根本就不會用雙手劍,上了戰場還不是拖累?(這個預言不幸在和呂布打架的時候被證實了)我曾私下問過大哥能不能雙手用劍。他說了句暴寒的話:“我想應該會吧,我都是用兩隻手打草鞋的,連XX也是用的兩隻手!”自從那次之後,我就下了決心,打仗時千萬不能讓大哥衝上去。所以我往往在第一時間就衝出去,除非三弟的手腳比我還快。

    至於我,牢牢的記住了我吳師父的教導,準備打把大刀,長柄的那種,我想大家都知道了,那就是砍人無數的青龍偃月刀!打鐵的問我要打多重,我說一百斤!他嚇一跳,心裡說你舉的起嗎,嘴上跟我說某某某呀,誰誰誰的武器才重八十一斤呀,而且只能打八十一斤呀,一般最重才八十一斤呀。於是我決定比他們的多一斤,八十二斤。現在想起來真是年少輕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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