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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事,這本來就是我自己活該,怨不得別人。”

    聞言大笑了起來,沈曦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光腦袋,透過玻璃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這個明顯不太合適他的髮型。

    “這髮型真是醜斃了……還好老子快死了,要不對著這個頭在牢里待一輩子,我還不如死了一了百了呢。”

    “大老闆……”

    “行了,老王,你盡力了。離開了我和我姐,你才算是走上了正道。我當初幫你是因為我知道你是個實在人,而且是個實在的聰明人。這麼多年,你在我手下幫忙,我沒讓你經手過一點那些我手下的髒事,一是因為我沈曦從不用拖家帶口的人,二是我從不願沾染那些真正的好人。”

    說到這兒,沈曦往椅子上一倒,像是想起什麼有趣的事似的勾了勾嘴角,接著開口道,

    “我這一倒,現在外面的天都變了吧?你是我的老夥計了,我那個軟乎乎的侄子你有空就替我去看看,記著,不用去刻意地幫他,也不要把他接到身邊照顧……要是他有什麼麻煩了,你可以暗地裡幫幫他,但是別讓他發現你的存在。如果有一天他成了和我一樣的壞胚子,那也不要手下留情……早一點收拾了,也算是給社會做出一點貢獻了……”

    交代完這些,沈曦便掛上了手裡的通話器,那邊的老王激動地站起來,明顯還想和他說點什麼,而沈曦只是停直著腰板,微笑著沖他招招手道,

    “下輩子見了,老夥計。”

    ……

    沈曦的童年止於八歲,因為那一年,他的爹媽一前一後死於惡疾。

    癆病,辱腺癌。在當時貧窮的農村,得了這兩種病無異於死路一條,而還未等一片茫然的沈曦從葬禮上的哀哀哭泣中緩過神來,他和他的親姐姐就被自己的親姑姑各自以八百塊錢的價格賣給了當地的人販子。

    “薛大姐!你就把這兩個孩子帶走吧!女娃娃十歲了,正好是會下地幹活的年紀!再拾掇兩年就可以嫁人了。男娃也才八歲,什麼都不懂,買過去做兒子也正合適不是?”

    “我瞧瞧呢……哎呀可是這也不值一個八百啊……你看看這瘦的嘖嘖嘖……”

    沈曦到現在都還記得那個一臉慘白,塗著脂粉的胖女人站在自己和姐姐面前,那種仿佛在看著牲口的輕蔑眼神。那時候他還不叫沈曦,他隱約記得自己和姐姐都有一個土氣的名字,而在就姑姑諂笑著收下那一打半舊的紙幣後,他的命運就已經不屬於他自己了。

    吃了一頓飽飯,像是逃命似的被帶上離開家鄉的火車,火車綿延穿過半個中國,中途他的姐姐就被一個中年男人帶走,轉車要去往另一個城市。當時的沈曦一邊哭一邊緊緊地拽著骨瘦如柴的女孩的手,得來的只是姐姐麻木到仿佛已死去的眼神。

    “好好活,好好活,總有一天……會再見的。”

    眼眶裡淌著淚,這兩個身體裡流淌著同樣血液的孩子就此天各一方。半個月後,沈曦被輾轉賣到了一個沒有孩子的農村家庭,三個月後,他半夜鑽羊圈從那家人家裡跑出來,五個月後,他靠乞討一路回到了自己的家鄉,接著憑著自己的記憶,回到了已經被姑姑一家霸占了的自家屋子,趁著天黑,用門口曬得乾草一把火燒死了這屋子裡的所有人。

    這之後的二十幾年裡,沈曦每當想起那一夜發生的事時,都會有些感慨,因為他的人生就是在這一天晚上被改寫。他殺了人,嘗到了報復的快感,明明那時的他還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卻已經被心底的仇恨和怨憤填的滿滿的,再沒有一絲善良光明的存在。

    “我在流浪人口收容站度過了我的十三歲生日,之後我認了那時候坤幫的一個收債的老打手做乾爸。十六歲那年,我找到了我的姐姐。那時候她十八歲,卻沒有讀書,被自己有酒癮的養父打的身上沒有一塊好皮肉,肚子裡才剛流了一個那老雜種的孩子。我找到她的時候,她有了一個新名字,叫楊鳳君,她說她要在老酒鬼的酒裡面下耗子藥,毒死他報仇。我聽了,就幫她下手毒死了那個老男人,接著就在少管所里整整呆了五年……”

    “從牢里出來的那年,我姐姐來接了我。她當時哭著沖我說,傻子,那時我是故意和你那麼說的,讓你幫我殺人的你知道嗎?我說,我都知道,但我心甘情願,因為誰敢欺負我姐,我就要誰的命……再然後,我姐姐就成了天鵬集團的楊總,她沒學歷,也不漂亮,除了一顆對自己比對誰都狠的心,她什麼都沒有……她不愛她的丈夫,也不愛她的孩子,是個徹頭徹尾的壞女人……但是她是我的姐姐啊……除了對她好,我還能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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