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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星漢一臉沉默。

    牧水打車到了金陽區,然後就近選了一家營業廳,掏出了一張百元大鈔:「給這個號碼充點錢。」

    「號碼?」

    牧水的記性是很好的,他準確無誤地報了出來。

    對方輸入號碼,然後掃了一眼屏幕,說:「停機很久銷號了,現在充錢也沒用了。」

    牧水皺了皺眉。

    那只能去住址直接找人了。

    牧水道了聲謝,然後才轉身出了營業廳。

    但等走出營業廳後,牧水就有些茫然了。金陽區很偏僻,一眼望去,沒有高樓大廈,只有或廢棄的老樓,又或是正在打地基的建築工地……到處都拉著建築綠布……

    再遠一些,還能看見綿延的山,和山上栽種的果樹。

    這裡一點不像是城市,而更像是農村與城鎮的結合。

    牧水走兩步,就會踩到廢棄的碎磚塊。

    硌得腳疼。

    這下牧水連鼻子也皺起來了。

    他只好問街邊走過的路人:「請問44號豐美小區在哪裡?」

    路人先是努力地回想了一下,然後低聲問:「豐美小區啊?」

    牧水點頭。

    路人指了一個方向:「好像是在那邊,那邊路不好走。」說完,路人又看了看牧水的模樣打扮:「你還是別去了吧,容易挨搶。」

    牧水抿了抿唇。

    第二個患者住在這麼糟糕的地方嗎?

    可對方的電話打不通啊,他又沒有別的聯繫方式。

    牧水想了想,把腕錶袖口統統取下來放進了兜里,然後脫下外套,抱在手裡,將頭髮全部揉亂,再解開襯衣扣子,解開兩三顆。

    不夠,還不夠。

    牧水對著街邊小商鋪的玻璃窗,努力地把眉毛往上揚,臉頰微微鼓起,嘴角向下撇,拼命向下撇……

    這樣……

    看起來夠凶了叭?

    沒人會搶了叭?

    作者有話要說:水水:你看我凶嗎?(艹皿艹 )

    第13章 跟變態似的

    牧水對著玻璃窗三百六十度照了一圈兒,這才挺直了背,氣勢洶洶地朝著豐美小區的方向過去了。

    豐美小區挨在一個工地的後面,但大白天的,工地里卻沒見到什麼人,儼然被廢棄了的樣子。

    越過工地後,路就變得窄了起來。

    幾個流里流氣的青年蹲在那裡,嘴裡咬著一截兒煙屁股,抽到都快燒嘴了,還捨不得丟。

    牧水一眼望過去,就看見幾個紅黃藍綠的腦袋。

    「有人來了。」蹲在前面的青年,拍了拍身邊的人。

    其他人立刻咬著煙站了起來。

    他們沒有開口說話,只是緊緊盯著牧水打量起來,目光如骨附蛆。

    牧水本來想裝作若無其事地從他們中間走過去,但想了想,覺得這樣氣焰不夠。

    於是他目光冰冷地回視了過去。

    本來他是不太擅長將目光放冷的,但後來學姐教了他一個訣竅。

    「你想想,你辛辛苦苦抓到頭禿寫了一天的報告,然後Word崩潰了,稿子全丟,你再看向電腦……」

    牧水就用這樣的目光環視了一圈兒,冷冰冰地問:「有事嗎?」

    幾個青年猛地向旁邊退了一大步,讓出了那條道。

    牧水心中一動。

    真有用啊!

    但就在這時候,一陣輪子骨碌碌滾動的聲音,傳入了牧水的耳中。

    牧水扭頭朝自己的來路看過去,就見一個年輕男人,推著像是從工地里撿回來的廢棄小推車,漫不經心地往前走著。

    第一眼望過去,可以說男人渾身上下都引人注目極了。

    男人扎著一頭黑色長髮。

    他戴著一張像是從遊樂園撿的小丑面具,面具做工粗糙,高高向上咧開的唇都少了一半的紅漆,看上去跟只有半邊嘴一樣。面具底則泛著灰白,像是粉刷白漆的牆壁空置了十幾年後的效果。

    一眼望過去,能讓人嚇得魂兒都飛了。

    大冷天的,他穿著工裝背心,勻稱有力、線條漂亮的肌肉,就這麼暴露在了外。下身是一條工地爆款軍綠色長褲,他用一條褪了色的皮帶扎在腰間,更顯得腰部勁瘦有力。

    男人的個頭很高,可能有一米九,光是這麼不緊不慢地邁動著步子,就讓人感覺到一股莫大的壓迫感。

    牧水的視線移了移,看向了他手裡的小推車。

    打扮如此獵奇活像變態殺人犯,又或者恐怖遊戲裡反派boss的年輕男人,推著的小推車裡放了……一箱康帥傅紅燒牛肉麵,一箱瓶裝水。

    長發。

    個兒高。

    風格異於常人。

    牧水幾乎是立刻就猜想到了他的身份。

    ——袁盛?

    牧水怔忡間的時候,男人已經越來越近了。

    幾個青年突然扔了嘴裡的菸頭,掉頭就往豐美小區的方向跑。

    牧水:「……」

    哦。

    原來不是因為怕他,才往後退的。

    男人轉眼就到了牧水的面前,然後他就這麼直愣愣地推著小推車過去了。

    牧水呆了一秒,這才看清男人戴的面具上,眼睛的位置,是用黑漆畫出來的卡姿蘭大眼。

    所以面具壓根沒有挖開眼洞,以供使用者看向外面。

    男人自然也就沒看見他。

    這條路大概是男人已經走過無數次的,所以他才根本不需要用到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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