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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回來,給我回來……」包黑子的大手將小魚兒扒拉回來。
包黑子雙手掐腰,兩眼瞪著他,瞧這小傢伙兒就好像是犯錯誤的小屁孩。眼前忽然一亮,對,就像他家的寶寶。靠,記得我家寶寶一犯錯誤,就是這副心態。不會吧?然後訓道:「我說小魚兒,你是不是給老爺我捅什麼簍子。」
小魚兒委屈的點了點頭。好像回到了中學時候調皮搗蛋,被老師發現的後叫到辦公室批評的那段日子。眼睛裡銜著淚水。在眼眶之中打著轉兒。
為何如此呢?
原來這一切還是從這案件開始,公孫策之所以在錦盒裡放著這組號碼,顯然他是知道事情的經過及疑點以及結果會怎樣?
這麼多天與他們相處,自然知道他們性格及能力,包黑子與公孫策的能力,性格及人品顯然毋庸置疑。
作為包黑子的師爺,也算是客卿,古代的食客。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包黑子升官了,他也會水漲船高。在整理案件的時候,找到了這卷案宗。
經過多時的明察暗訪,了解了事情的經過,暗想是否可以根據這案件將陳知府拉下馬。
於是將案件與包黑子商定,結果卻是被拒絕了。有的時候,政治的敏感性沒有包黑子覺悟高。簡單的案件不會將根紅正茂的陳知府傷一根汗毛。甚至還會為他人持之以把柄。
明面上陳知府破案錯誤。但,為何包黑子會如此說呢?
原來案件之中,張氏有兩個孩子,大兒子張康為在自己的身邊。而小兒子張康年很小的時候就過繼給大伯當兒子。也就是現在所說的過繼。所以張康年才說張氏是他的親戚。
而張康年是寵壞的孩子,也沒幹什麼殺人放火的大事,而是偷窺人家閨女洗澡。這在古代可是相當的要不得。有辱名節。而受害人的家長又是死腦筋。結果人家閨女就自殺了。死了人總要有個說法吧?自殺?不就引起了人們猜忌,說自己將閨女逼死了,問及原因?不就是被人玷污了嗎?那自己的老臉往哪裡擱。家醜不能外揚,所以那些受害人的家屬,自己搗鼓一下。這件案件就成了的搶劫殺人案件。
而張康為也是倒霉,出去之後做工路過。結果就被誤以為是是張康年。被村民們亂棍打死了。流年不利啊。
小魚兒去張康年家之後。就覺得很奇怪,倆個人都很奇怪,好像面前就是一劇話劇。雖然他們演練了多少邊,配合的親密無間,但是,演戲就是演戲,電影的表演再真實,他還是沒有離開攝像頭。
雖然已經是老態龍鍾了,走路時卻仍然步履矯健。雖然已經身形佝僂,可是滿足似的笑容從滿是皺紋的臉上綻放。雖然已經雙目混濁,可是張康年的臉上露出一絲緊張。
哎,在加上後面的談話,小魚兒很明顯的發覺了問題,為什麼兒子冤死而不去報官,那是因為她在袒護一個人,一個她至親的人,她至親的人是誰呢?就是面前的張康年。即便是將來入了地府無法見自己的大兒子,但,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小兒子也遭遇不測。
老人都是疼愛小兒子的,舉個例子,比如說清朝時候的德妃兩個兒子,老四跟老十四。德妃就是喜歡自己的小兒子十四阿哥。咱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包黑子了解了前因後果,腦門之中一滴冷汗,幸好這傢伙沒有像楞頭青一般將案件進行到底。
看著小魚兒內心中的糾結,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你小子,幸好收住了手,要不然,你老爺我可被你害慘了。」
「有的時候,不是因為正確而去做……」
「可是,可是,我們不是因為朗朗乾坤……」
包黑子伸手制止住了小魚兒說話,道:「我也知道,一個人總是能力有限,張氏早年就死了老伴兒,現在又死了兒子,你說到時候怎麼活?如果將張康年抓起來,那不就逼死了兩家人嗎?
陳執中當年判罰,就是將張康為定位案件的首犯,而放了張康年,讓他贍養親生老母張氏。」
小魚兒問道:「那麼那些苦主呢?」
「法不責眾啊。」包黑子無奈道:「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有的時候,法律與人情真的很難分解的。法律不允許人情,但,人情又無時無刻不在。就看你怎麼去把握。」
法律與人情的關係,歷來有兩個說法,一是「法不容情」,意在說明法律的剛性容不得人情的偏私,既定的規則一定要遵守,不能因人情而有所偏頗。法律與人情處於矛盾的兩極,所謂「水火不相容」,「冰炭不同器」。二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意在說明法律並非憑空產生,不外人們灑掃應對的生活方式,說的是一個發生學上的問題。「法不容情」,說的是執行法律的規則;「法律不外乎人情」,說的是立法的規則。
小僧書寫這個案件,就是想表達一下法律與人情,是否為了個人利益將這一切公布。坦然是,小僧真的很難處理。希望眾人不要見怪。這幾章修了很長時間了,總是想表達的意思還沒有表達出。最終的結果就是。
小魚兒的任務失敗了。
「叮咚」任務提示:冤假錯案失敗。
☆、第一百七十八章 富翁失蹤案件(上)
大伙兒都以為小魚兒自從上次案件之後,倍受打擊,從此一蹶不振。
「哎,你說他這是鬧哪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