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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天起,他經常性地跑到廣州,隨時掌握著黃雷的動向。很快他就發現,黃雷竟然和經常來青樓的一個女子好上了,而且這名女子還是一個有夫之婦。他立刻將這件事情告訴了李秋華,以為就此可以讓李秋華對黃雷失望,從而轉投自己的懷抱。
李秋華得知此事後,自然十分氣憤,立刻來到廣州找黃雷質問;
因為當時沒有人在場,所以只能從孫林的描述進行推測。估計是黃雷意識到自己目前還是要依靠李秋華的這層關係,所以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兩人竟然重歸於好。
看到這一幕,孫林更加憤怒,自己對李秋華一往情深,卻換不來任何回饋,黃雷在外面拈花惹草,李秋華卻始終情有獨鍾。至此,孫林的內心嚴重失衡,發誓要除掉黃雷。
思前想後,孫林覺得應該假借別人的手除掉黃雷。於是,他就找到了對立幫派的那個小頭目,兩人剛好以前還相識。趕巧的是,對方的老大讓小頭目去青樓搗亂,兩人一拍即合,就由孫林充當內應。在孫林的策劃下,兩人決定縱火燒毀青樓。對於這個提議,孫林是有著自己的考慮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黃雷,得到李秋華;另一方面,作為一個皮藝匠人,他曾看過黃雷背上的那個刺青,覺得品質極佳,難免技癢。或許還有另一層目的,就像小魚兒說的,那個刺青是一種物化的投影體現,孫林對此印象深刻。
案發那晚,孫林來到了黃雷所在的青樓,看到了在裡面巡視的黃雷和另外兩名打手。孫林與三人相熟,而且還等同於是黃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沒有引起他們的懷疑。孫林以聊天為由,將三人拉到青樓的那間休息室內,張羅吃起了夜宵,並拿出事先已經摻入蒙漢藥的酒。
見三個人暈倒,孫林決定開始對黃雷進行剝皮。他在鷹形刺青的上方輕輕劃了一條細縫,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動把手,將黃雷後背的皮膚一點點地捲入皮磙子上。然後,按照同樣的辦法,又取下了黃雷兩臂上的多枚刺青。這個皮磙子。類似於刮大白的滾輪,是皮藝匠人取皮的一種特殊工具。
整個取皮過程大約持續不到一炷香的時間,因為所取的皮膚組織均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僅3毫米。而且是採用的特殊揭取手藝。所以黃雷身上的傷口血流量極少。
看著黃雷赤裸著上半身,表麵皮膚大量缺損地躺在地上。孫林感到一陣由衷的痛快,還踢了幾腳。
取皮結束後,孫林將黃雷的上衣穿回,然後來到青樓外。示意小頭目裡面已經解決,可以進入放火。
然而小頭目在傾灑煤油過程中,恰好碰到剛從外面趕回來的熊天陽,情急之下,才說出了那句「你還在這兒呢」,這才引發了我們最初的懷疑。
孫林在揭取了黃雷的皮膚後,立即回到家中進行硝制保存。李秋華得知黃雷被燒死在大火中。情緒非常激動,連續哭了多日。孫林在一旁好言相勸,同時,對李秋華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攻勢。當時李秋華已經懷孕四個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來,
孫林就說,「我是真的愛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將來一定能對孩子好。」眼見事已至此,無奈之下,李秋華嫁給了孫林。
黃雷雖然已死,但李秋華依舊對其念念不忘,這種表情孫林看在眼裡,雖然表面無動於衷,但內心也承受著極度的煎熬。
憤憤之下,孫林買來了做鼓用的相關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藝將黃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偷偷藏了起來。這之後,每過一段時間,他心頭怨恨難以抑制的時候,就將那人皮鼓取出來敲打一番,心情就會平復不少。
兩個人在東風鎮住了一段日子,因為孫林在當地沒有親人,兩人回到了端州,和李秋華的父親李東阿同住,後來,孫林也在端州找到了一份工作;
。他在之前的劉建(衛)國到市戲班子裡看庫房。耳濡目染之下,突發奇想,偷偷將人皮鼓放進劇團的庫房內。因為是他自己管理,而且當時戲班子已經不太吃香,鮮有演出任務,所以始終沒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當有機會看到更多的人敲打著這面鼓,他都會感到無比興奮,有一種發泄的快感。
不久前,當小魚兒第一次找到他詢問這面鼓的時候,他就已經意識到事情可能敗露,但他不知道是從哪裡暴露的,表面上無動於衷,只說這面鼓是他來之前就有的。
然而,當我們後來又多次來到戲班子進行調查,並調取了當年的工作人員名單,場面之大,讓孫雙木意識到,衙門這回肯定是不會罷休,自己離最終被發現的時間肯定已經不遠。
此時,他想到的並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產生一種極度的恨意,最後的瘋狂。他為這麼多年來始終沒有得到李秋華的愛而感到痛苦,並且將這種恨意轉嫁到名義上是自己的兒子,其實是黃雷的兒子,也就是李威的身上。
案發的那個晚上,他藉口有事請假離開了戲班子,並以吃飯的名義將李威叫到家中。席間,他不停地灌李威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動手實施了勒頸。
面對包大人的訊問,孫雙木表現得很平靜,一字一句地供述了二十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實,整個過程中,從他的臉上看不到任何情緒的起伏。
包大人道:「作為一個撫養李威近三十年的養父,本官實在,實在無法相信兩個人會沒有一點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