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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為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變,俱比和,則為吉,而乃不吉,何也?蓋寺者,純陽人居之地,而純陰爻象,則群陰剝陽之義顯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豐而終有請,何也?此人當時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安帶口,為重兌之義。又有用不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占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俱克之而凶者,如牛哀鳴占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喜色,占則略知其有喜,而<易辭>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二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矣。雖用不生體不吉,不為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有凶,而易爻復有“輿屍”之凶,互變俱克,愈見其凶。雖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凶也。蓋用<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拘執於一也。
八卦心易體用訣
心易之數,得之者眾,體用之訣,有之者罕。余幼讀易書,長參數學,始得心易卦數。初見起例,以知占其吉凶。如以蠡測海,茫然無涯。後得智人見授體用心易之訣,而後占事之訣,疑始有定。據驗則驗。如繇基射的,百發百中。其要在於分體用之卦,察其五行生剋、比和之理,而明乎吉凶悔吝之機也。於是易數之妙始見,而《易》道之卦義備矣。乃世有真實,人罕遇之耳。得此者,幸甚秘之!
體用總訣
體用雲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則易卦為體,以卜筮用之,此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以分主用卦為事,互卦為事之中間,刻應變卦為事之終。應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兌,夏離,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艮兌,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宜受他卦之生,不宜他卦之克。他卦者,謂用互變也。生者,如乾、兌金體,坤、艮生之,坤、艮土體,離火生之。離,火體,震巽木生之。余皆仿此。克者,如金體火克,火體水克之類。體用之說,動靜之機,八卦主賓。五行生剋,體為已身之兆,用為應事之端。體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見卦體之克。體盛則吉,體衰則凶。用克體固不宜,體生用亦非利。體黨多而體勢盛,用黨多則體勢衰。如卦體是金,則是用之黨多。體生用,為之泄氣,如夏火逢土,亦泄氣。
體用之間,比和則吉,互乃中間之應,變乃末後之期。故用吉變凶者,先吉後凶;用凶變吉者,先凶後吉。體克用,諸事吉;用克體,諸事凶。體生用,有耗失之患;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百事順遂。又卦中有生體之卦,看中何卦。
乾卦生體,則主公門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財,或問訟得理,或有金寶之利,或有老人進財,或尊長惠送,或有官貴之喜。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有田土進財,或得鄉人之益,或得陰人之利,或有果谷之利,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體,則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進東方之財,或因動中有喜,或有木貨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稱心。
巽卦生體,亦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於東南得財,或因草木姓人而進財,或以茶果得利,或有茶果菜蔬之喜。
坎卦生體,有北方之喜,或受北方之財,或水邊人進利,或因點水人稱心,或有因魚鹽酒貨文書交易之利,或有饋送魚鹽酒之喜。
離卦生體,主有南方之財,或有文書之喜,或有爐冶場之利,或因火姓人而得財。
艮卦生體,有東北方之財,或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獲財,或得宮音帶土人之財。物當安穩,事有終始。
兌卦生體,有四方之財,或喜悅事,或有食物金玉貨利之源,或商音之人,或帶口之人欣逢,或主賓之樂,或朋友講習之事。
又看卦中有克體之卦者,看是何卦。如乾卦克體,主有公事之憂,或門戶之憂,或有財寶之失,或於金谷有損,或有怒於尊長,或得罪於貴人。
坤卦克體,主有田土之憂,或于田土有損,或有陰人之侵,或有小人之害,或失布帛之財,或喪谷粟之利。
震卦克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安靜,或家宅見妖災,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於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體,亦有草木姓氏人相害,或於山林上生憂。謀事,乃東南方之人;
處家,忌陰人小口這厄。
坎卦克體,主有險陷之事,或寇盜之憂,或失意於水邊人,或生災於酒後,或點水人相害,或北方人見殃。
離卦克體,主文書之憂,或失火之驚,或有南方之憂,或火人相害。
艮卦克體,諸事多違,百謀中陰。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帶土人相侵,防東北方之禍害,或憂墳墓不當。
兌卦克體,不利西方,主口舌事之紛爭。或帶口人侵欺,或有毀折之患,或因飲食而生憂。生克不逢,則止以本卦而論之。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