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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大家,現在還記得自己的爺爺和奶奶嗎?在往上,我們爺爺的父輩呢?恐怕很多人已經不記得他們了,不記得他們為村寨和部族的發展作出了多少貢獻。就好像我的父親,他是一位英雄,可我的子孫後代卻很難記起他。即便將他的事跡寫成歌謠,如果無人傳頌也會被遺忘,但如果將大家的故事寫在紙上,就會保存很久,無論何時,只要翻開紙張,就能看到記錄其中的種種過往。」
巫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爺爺,那是個愛笑的老人,小時候經常將他頂在肩上,也很能吃苦,可是現在已經很多年沒有人再提起他了,連他自己也很少想起那位疼愛自己的老人。領地里和巫一樣年紀的人也不多了,等他老去了,肯定也會這樣漸漸被人遺忘吧。
巫忽然紅了眼眶,語氣有些激動:「小霖說得很對。每個人都會回歸獸神的懷抱,如何讓後人還記得我們?是要記下來,要讓以後的人不要忘記他們的祖先曾經做出了多少艱苦的努力。」
想到或許幾百年後的人也能知道此時發生在雪峰領的事,眾人的內心也忍不住變得一片火熱。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不過短短數十年,誰不想自己的名字能夠流傳下去,被子孫後代銘記?幾人當即表示,都贊成霖的提議。
霖點點頭,又寬慰了一句:「很快我們就能做出更多質量更好的紙,紙會成為人人用得起的東西。」他剛剛所說不僅僅是為了完成任務,也是他內心的真實想法。他這輩子的父親性格堅韌,所有認識的人提到他都是滿懷著感激和懷念。他在犧牲後還被某些小人污衊,霖一直耿耿於懷,想將他的故事寫成傳奇小說,要讓所有人知道他是一位英雄。
他這樣想著,又對巫說:「等到出產的紙質量還能保持今天的水準,就可以準備聯繫關係近的部落,將造紙技術教給他們了。這件事還是要麻煩巫爺爺和麥叔叔。」
「那沒問題。」巫笑呵呵地應下來。他最愛幹這種能在老對頭面前出風頭的事。
麥一直在思考著什麼,突然說:「我倒是有個提議,等春耕結束,咱們不如辦個春耕節怎麼樣?這段時間村民們都辛苦了,因為小霖,咱們又發現了那麼多能吃的東西,現在也不缺食物,大夥第一次這樣辛苦的耕地,該紀念一下。」
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讓村民們慶祝一下也不錯,勞逸結合工作效率才會更高。霖點頭。他以為麥只是想給村民們謀福利,誰知麥接下來的話讓他大感驚訝。
「咱們將準備合作的部族也請來參加,順便讓這些人看看咱們的田地和飼養場,他們肯定都沒見過像這麼齊整的田地,種田和養活雞鴨的本事要是他們肯出東西,也可以教給他們。小霖想出來的農具也可以賣去別的部族,就是這東西有經驗的工匠多看幾遍就能做,估計只能換這一次的東西。那些部族見了咱們這麼多好東西,肯定搶著跟咱們合作。」
麥也太有經商頭腦了,霖聽了都自愧不如。他讚許地說:「麥叔叔的主意非常好。我還覺得,等咱們聯合了幾個部落,人手多了,再多弄些新鮮的東西,以後甚至可以將咱們領地辦成一個集市,讓附近的部落定期來我們這邊交易貨物。」成為貿易中心肯定會有很多便利,就是領地目前能夠出售的商品還不夠多,還得有幾樣拳頭產品。
這樣一想,霖又感到緊迫起來:「咱們回去開個會吧,我又有些新想法。」
早在霖和巫他們開會之前,灰已經領著他的少年狼巡邏隊來到了飼養場附近。
這時候天才蒙蒙亮,左右無人,一群少年找了個角落就笑嘻嘻地脫了個精光。按慣例互相取笑著比了比大小,有那講究的如小灰,將衣服塞進帶來的獸皮包里,更多的少年直接把破獸皮衣往牆角一丟,反正當抹布人家都嫌髒,沒人會拿。活動活動手腳,大家集體變成了獸形。
飼養場的拐角處。接連走出十幾匹接近成年的狼。少年們的獸形體長全在一米九左右,皮毛顏色多為白色中混雜著淺淡的灰色和黑色,看起來有些雜亂。他們的父輩大多是當年跟隨霖的父親移居此地的白狼族混血,一直是受到歧視的存在。和本地狼族通婚後,後代的毛色越發混雜。
年輕的群狼中最為顯眼的,是一匹體長接近兩米的健壯灰狼。說是灰狼,其實皮毛上層是黑色,只是比尋常黑色稍淺一些,和普通灰狼的外形很不一樣。灰狼灰黑色的毛色十分均勻,腹部雪白,高昂的頭部上頂著的尖耳警惕地豎起,目光炯炯有神,看起來格外威風。
灰狼帶頭嚎了一嗓子,一群少年狼也跟著嗷嗷嚎叫:躁起來,少年狼,消滅野鼠最在行!
這裡的野鼠只比兔子小一些,有著淺金色的皮毛,看起來倒是有幾分可愛。而且野鼠肉質很嫩,味道其實挺不錯。不過這些小東西特別警惕,動作靈敏會打洞,捉起來麻煩還沒多少肉,獸人們平時不會特意狩獵它們。
野鼠最喜歡偷吃雞鴨的蛋和幼崽,會在田地里打洞糟蹋糧食,所以這次小霖發話了,那它們的死期就到了。為了圓滿完成小霖交代的任務,灰有認真考慮了一下策略,思考三秒後,他決定用獸形捕捉野鼠。
長矛、木棍的速度不夠快,捉那么小的野鼠不大合適,獸人變成獸形後,嗅覺、靈敏度都會提高,用利爪反而更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