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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六十八章:我要制霸養老院(13)

    「聽你這麼一分析,看來咱們這的確是有可能會拆到,不是今年就是明年,大概是這意思吧,真煩啊!

    不過縣裡應該不會不管,咱們這養老院好歹也有百八十個老人。

    怎麼也得給我們安排個去處。」

    雖然剛剛張月有說讓喬木去她家住,但是,喬木壓根就沒有考慮過這個方案,所以直接便忽略了。

    同時覺得縣裡不會不管他們。

    把這邊的養老院拆了,怎麼也得給他們再提供個新的養老院住。

    不然他們也不走啊。

    所以喬木並不擔心居無著落。

    「媽,你剛剛是不是沒聽我說?

    如果這邊真拆遷的話,你可以住到我那去,現在家裡我說了算。

    你搬過去沒人會說什麼的。」

    張月看喬木沒回她,當即便再次說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就是讓喬木搬到她家,跟她一起住的想法。

    前幾年,她媽剛搬到養老院這邊的時候,張月就起過讓她媽跟她一起住的想法,但是那時候她婆婆還在,家裡兩個孩子也都在家住。

    不但家裡沒地方住。

    她婆婆也堅決表示過不允許。

    不過今年年初的時候,她婆婆去世了,然後家裡孩子也都出去找工作了,現在她們家就她跟她老公兩個人,把喬木接過去的話,不但沒人阻止,家裡也有房間給她住。

    這才是張月能這麼說的底氣。

    「不了,搬到你家住像什麼話?

    我知道你婆婆不在了,沒人管你,你丈夫向來是個憨厚的,應該也不會說什麼,不過你們一家沒意見,可不代表你們左鄰右舍,鄰居之類的,會沒有閒言碎語什麼的。

    而且你們兩個都上班,我搬到你們家住,一個人呆著多無聊,還不如就在這養老院住著,這邊就算拆遷了,無非也就是換個養老院。」

    聽自家閨女,再次複述了一下邀請,喬木也是再次表示了拒絕。

    這父母子女,有時候就是遠的香近的臭,天天住一起,說不定關係回頭反倒不好了,而且,搬過去肯定會有人說閒話,何必折騰呢。

    張月還沒來得及再說些啥,邊上的陳大爺,就突然插話,說道:

    「那個,大閨女啊,我記得你家是住在小河村那邊吧,那我看你還是別再勸你媽了,如果咱們這拆遷的話,那想來你們小河村應該也躲不掉,畢竟我們都是一條線上的。

    修汽車客運站可不僅僅只是修一個站點,路也是要大修的,修完之後,附近應該還會再多出幾個街道,多出些店鋪以及酒店之類的。

    所以附近一大片肯定都要拆。

    如果真在我們這邊修的話,你們村那邊,應該也在規劃範圍內。」

    「啊?」

    這一瞬間張月是懵的,打死她也想不到,這事咋還能波及到她身上來,他們村不是離這挺遠的嘛。

    「你陳大爺還是很懂行的。

    他說可能拆到,那就真有可能拆到,你要不再回去打聽打聽,要是是真的你也提前做做準備啥的。

    至少得把落腳地方準備好吧。」

    喬木斟酌了一下,也覺得小陳說的相當有道理,因此便又說道。

    而張月此時的心,無疑已經亂了,又沉默了一會她便趕緊告辭:

    「媽,這事我還真沒想到,我得趕緊回去打探打探消息,看看村子裡有沒有什麼風聲,而且聽說最近張三家好像要搬到大城市,打算把村裡的房子賣了,我得去問問看。

    媽,那我就先走了。

    有空我再過來看你啊!

    陳大爺,我先走了,再見啊!」

    打完招呼,張月就匆匆走了。

    而喬木則是拎著水果,同樣跟小陳打了聲招呼,慢悠悠回去了。

    回去繼續寫接下來的。

    並且糾結著,要不要再找兩家雜誌社,出版社投投稿,或者實在不行,先寫點短篇啥的投給故事會之類的雜誌,好歹先賺點回頭錢。

    她這都寫了小半個月了,錢花了不少,一分回頭錢還沒看到呢。

    就在喬木騰出手來,以一天一篇短篇故事的頻率,寫了三天短篇故事,並且順帶著,將三篇短篇故事全部都投給故事會雜誌社之後。

    神州出版社總算來了回應。

    是寄過來了兩份制式合同。

    以及一個電話號碼,希望能夠跟喬木在電話裡面聊,聊完之後再修改合同,確定是否簽約之類的。

    現在畢竟是九九年了,他們養老院這邊再磕磣也不至於連一個電話都沒有,所以喬木收到神州出版社的回覆後,趕緊就拿著那份手機號碼以及合同,去了他們養老院這邊的工作人員辦公室借了個電話。

    按出版社給的號碼撥了出去。

    十幾秒之後,喬木就跟那邊聯繫上,並且開始交流起具體合作。

    彼此間主要聊了一些有多少存稿,大概準備寫多少字,以及願意買斷還是分成,買斷是千字多少多少,分成的話,又是拿百分之幾的版稅之類的,大概就是這些內容。

    實際上吧,這時候很多普通作者都是選擇直接買斷,特別是沒名氣的作者,只有一些有名氣的,自信自身書應該能賣出去不少的人。

    才會選擇版稅。

    當然了,有些大神級的,那出版社可能會既給稿費,也給版稅。

    出版之前先給份稿費,千字多少稿費,然後賣過之後再給版稅。

    因為那種等級的作者,一般都是出版社求著他們把版權給他們。

    讓他們來印刷。

    買方市場和賣方市場的待遇有所區別,那是件理所當然的事情。

    喬木現在顯然沒啥名氣。

    人家出版社願意給她選,即便只給百分之七的版稅,那也算看得起她了,因為看不上的,或者說沒信心的,出版社一般都不給版稅。

    都是直接買斷。

    千字十塊八塊的買斷。

    至於喬木她選擇哪種方式簽合同,那顯然是版稅啊,買斷就只能賺一份錢,可選擇版稅的話,一版二版三版四版他都得給錢,就是她死了之後再出版,那也得給錢,至少五十年內,是必須得給版稅的。

    後面比例還能再繼續協商。

    她可不覺得自己會撲街。

    所以選版稅,很正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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