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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四章:垃圾系統,吞我家產 番外

    二十一世紀末,婚檢綜合部。

    經過近百年的發展,婚檢早就已經從百年前可有可無,變成了真正的必須之事,因為自從七十年前頒布基因藥劑使用法之後,婚前體檢就已經納入了婚姻法,成為領取結婚證,甚至准生證的必要條件。

    如果沒有婚檢報告的通過章。

    那么小兩口是沒法領證的。

    而如果沒有準生證。

    生孩子都沒有辦法辦戶口。

    因為國立最高研究院數百位研究員,在利用幾十台超級計算機的運算速率,推算了數百次全民使用基因藥劑的結果,都是基因崩潰。

    運氣差,兩代就有可能出現基因崩潰的情況,運氣最好的一次也只傳承了十八代,到第十八代就開始出現基因崩潰了,以二十年為一代計算,那就是如果現在開始全民使用基因藥劑,運氣最好最好,那三百六十年之後,也必然會出現全面基因崩潰現象,雖然到那時可能會有解決方法,但是沒有人敢賭。

    可基因藥劑對人的確有好處。

    不能因噎廢食。

    因此最終商議出來的結果就是一邊繼續改進基因藥劑,一邊頒布基因藥劑使用法,從法律層面,對基因藥劑的使用進行嚴苛的制約。

    每一份基因藥劑的編號都必須記錄在案,並且精確到個人身上。

    也就是說一份藥劑對一個人。

    必須要清晰無比。

    任何違反條例的人。

    都會以反人類罪論處。

    以前曾經通過氪金抽獎系統獲得,並且使用過這一類藥劑的人。

    更是被頒布了後代禁止令。

    禁止他們生育後代。

    因為一旦他們體內被改造過的遺傳基因與沒有被改造過的人的遺傳基因結合,生下後裔,那最多也就是把基因崩潰的情況再往後面推百餘年,不超過五百年,他們的後裔肯定也會出現基因崩潰的情況。

    也許有人會說什麼,即便如此也不能剝奪他們生育後代的權利。

    但是沒有人敢保證五百年之後他們的後裔會有多少,又會與多少家族產生聯姻,要真的就這麼放任的話,一旦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對此上面只能下狠手。

    進行嚴格控制。

    而婚檢就是關卡之一。

    也是最主要的核心關卡。

    這邊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出現幾次爭吵,甚至鬧崩了的事件。

    工作人員早就習慣了。

    這不,左邊檢驗報告室那邊結果剛出來,就又有兩家吵起來了。

    「你們要不要臉啊,基因改造過了還不跟我家閨女說,竟然還想要騙婚,萬一我閨女懷孕了怎麼辦?」

    「哎呀,親家別生氣。

    我們這不也是沒辦法嘛,孩子當年身體不好,我們為了讓孩子多活幾年才不得以申請了基因藥劑。」

    「我管你什麼原因,你這樣做他們根本沒有辦法獲得准生證,小雙給我回去,我幫你重新相個對象。」

    「媽,沒事的。

    反正我也不想生孩子。

    這樣正好。」

    「我呸,不生孩子想幹什麼?」

    「親家,孩子的事別急,我們家孩子在注射基因藥劑之前,已經提前保存好了遺傳基因,只要向遺傳基因庫打個申請,就可以把他的遺傳基因拿回來做體外試管嬰兒了。

    小雙不想生孩子,肯定是因為擔心生孩子痛嘛,做體外試管嬰兒的話,那就完全不痛了,甚至孩子出生之後,我們都還可以幫忙帶。

    絕對沒有問題的。

    這點親家你一定千萬放心。」

    「真的,你沒騙我?」

    「這當然是真的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我們怎麼可能會騙你呢,況且沒有相關證明,他們也沒辦法拿結婚證和准生證啊,等下你看,東西我都帶來了,證明都齊全著呢。」

    「那好吧,給我看看。

    你可不能騙我。」

    這種情況其實就已經是局面相當好的一個結果了,因為不是誰都有錢做遺傳基因保存,甚至於不是誰都清楚自己體內有經過基因藥劑改造過的遺傳基因,因為有些人可能出生之後連父母是誰都不知道。

    並不是說基因藥劑使用法頒布之後就沒有人違法,這世上肯定還是會有人非法懷孕生子的,甚至於還通過非法途徑把孩子生了下來。

    這時候國家出於人道主義。

    肯定不可能把孩子消滅掉。

    因此只能暫時接納,並且將對方的基因收入基因庫中,設置禁生條例,將他們刨除在准生人口中。

    但是,並不是所有做父母的都合格,那些肆意妄為,違背法律生孩子的父母本身就十分不合格,又如何能對孩子合格,所以有些孩子可能就被臨時拋棄了,有些孩子可能即便長大了,也不知道這些事。

    一直都被父母隱瞞著。

    直到婚檢。

    這些人一旦被查出來,那絕對會爆發這邊最嚴重的爭吵,但是也不刨除一些戀愛腦的,表示他們的確都是真愛,有沒有孩子無所謂。

    這樣的話其實也有其他選擇。

    那就是在婚檢所這邊簽訂一下相關條約,表示雙方都不會孕育後代,然後再做個小的結紮手術,這樣他們也可以合法的拿到結婚證。

    只是後面無法拿準生證而已。

    但是如果條件允許。

    領養也是可以的。

    有些不想生孩子,甚至想丁克的,可能還會專門挑這類人結婚。

    不得不說,法有法理。

    人有人情。

    法都能被有些人玩出花來。

    當然了,這些是年輕人。

    老年人則要簡單的多。

    超過七十歲的老年人基本都能夠很自由的申請基因藥劑,甚至還能夠很自由的結婚,畢竟即使注射了基因藥劑,兩個超過七十歲的老年人搞黃昏戀,也很難生育後代。

    因此政策自然就寬鬆了些。

    過去超過七十歲的老年人可能只有少部分願意再婚什麼的,畢竟都那麼大年紀了,說不定哪天就死了,何必再婚平白給兒孫惹麻煩。

    不過基因藥劑推行後,只要沒意外,一般人都能活到一百多歲。

    一百一二十歲都是很正常的。

    如此超過七十歲之後,大家平均還有四五十年好活,這麼多年一個人單著實在是艱難,所以老年人的婚介市場,在這個時代反倒十分盛行,一度比年輕人還要盛行些。

    也能算是種時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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