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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四十三章:豪門息影棄婦(3)

    但是,即便原身的母親保住了原身,沒有讓原身被她的奶奶送走。

    那也不意味著她能安心成長。

    在這樣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里生活,日子過得是如何艱難還用得著詳細說嗎,訴說也不過是苦難。

    從記事開始,原身就沒有見過她奶奶對她笑過一次,反倒是對鄰居家那個與他們家毫無血緣關係的男孩關愛備至,搞得人家一度以為她想偷小孩,即便解釋清楚了,說她家沒有孫子才格外喜歡鄰居家男娃,希望多抱抱,沾一沾子孫運。

    人家也還是嚇得把自家的孩子看得緊緊的,都不敢讓孩子出門。

    家裡稍微有了點錢後。

    更是跟躲瘟神似的搬走了。

    這是原身記憶里難得的一件趣事,之所以有趣的原因,是她奶奶在這件事上吃了憋,被人給罵了。

    除此之外,原身對她奶奶記憶最深的,也就只剩下她奶奶對她的惡意了,比如說見不得她吃一點好的,就是她媽給她煎個蛋,她奶奶都要大聲斥責一番,罵她一個死丫頭片子,有什麼資格吃家裡的蛋。

    吃了也是浪費。

    還不如省下來賣錢。

    給她未來的孫子吃呢。

    這還只是吃蛋,吃肉那就更不用說了,每次家裡都跟打仗似的。

    更讓原身記憶深刻的還是,她奶奶好幾次想要找各種各樣的藉口把她丟掉,讓她走丟,比如說買菜的時候特意帶著她,然後走到人多的地方就鬆開她的手,一個人匆匆跑了,再比如趁原身母親不在,帶原身去洗澡,然後也是一個人跑。

    每次她都藉口說忘了不小心。

    要不是原身運氣不錯,記憶力也不錯,記得回家的路,再加上本身還比較機靈,估計她早就丟了。

    說起來,原身還得慶幸她奶奶知道拐賣人口和惡意遺棄是犯罪。

    並沒敢把原身賣掉。

    或者故意帶到更遠的地方。

    原身不認識的地方丟掉。

    只敢假裝忘了。

    不然原身就算記憶再不錯,腦子再靈活,估計也很難再找回家。

    這個是原身的奶奶,至於說原身的父親,原身小時候對他還真沒什麼印象,因為那時候她父親一直都是早出晚歸的,原身年紀小熬不了夜,早上起的也較晚,所以平常情況下,很少能與她的父親相處。

    在原身的童年記憶里,記憶最多的是她的母親和奶奶,父親占據的內容很少,少到只記得他父親有帶過兩次玩具回來,那時候她很開心,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印象了。

    這日子一直持續到原身六歲。

    那一年,原身記得很清楚的一點在於,她的舅舅去世了,因為車禍意外去世,而她舅媽則是帶著孩子改嫁了,從那一刻開始,原身能夠明顯感覺到,她奶奶對她媽越來越不客氣,以前只是罵,後來會打了,而她媽也仿佛失去了脊梁骨一般,不再像過去那樣敢反抗婆婆。

    跟她奶奶罵,保護她了。

    那時候原身不知道為什麼,後來長大了她才知道,因為那一刻開始,她母親的娘家,就沒有人了。

    沒有外公外婆舅舅撐腰了。

    離婚了,也沒有娘家可回。

    有娘家撐腰的時候,原身的母親日子都過成了那樣,又更何況沒有娘家撐腰了,從那年開始,原身日子過得就更差了,因為她不但要開始做家務,同時還沒機會上學。

    原身母親想反抗卻無力反抗。

    更怕離婚了無家可歸。

    只能接受原身不上學的事。

    並且積極努力的懷孕,希望能生個兒子出來,穩定自己的位置。

    之後原身還有記得,她母親似乎懷過兩次孕,然後去過醫院之後沒多久就落胎了,其中有一胎落掉後,她那奶奶還跑醫院大罵了場。

    再之後她母親就再也沒懷過。

    同時還開始纏綿病床。

    身體變得越來越差。

    當年的原身不知內情,可是後來原身就有猜到,她奶奶帶她母親去醫院可能是做了胎兒性別鑑定。

    第一胎,應該是女孩,所以被她奶奶不知道用什麼辦法流掉了。

    第二胎不知道是鑑定是女孩還是她奶奶理解錯誤,反正她奶奶還以為是女孩同樣流掉了,只是流掉之後她奶奶才發現,是一個男孩。

    這才會去醫院鬧。

    再之後,估計是她母親傷了身體再難有孕,而且還落下了病根。

    因為從她母親纏綿病床開始。

    原身就有經常聽到她奶奶罵她母親是下不了蛋的母雞,占著茅坑不拉屎之類的,甚至她奶奶還經常慫恿她父親離婚再娶,要不是當時家裡沒什麼錢,估計事情就成了。

    從那之後,原身記憶里的父親形象才開始增多,不過並不是什么正面形象,都是酗酒暴躁的形象。

    而且她父親還有句口頭禪。

    那就是我都斷子絕孫了。

    賺錢有什麼用,能留給誰。

    因為她父親整日酗酒,不但不怎麼上班,導致家裡能用的資產越來越少,同時還因為他整日酗酒不上班待在家裡,再加上原身奶奶挑撥之類的,直接使得原身父親在醉了酒後開始罵,甚至打原身母親。

    原身有時候不小心出現也會被打,直接使得原身那段時間見到她爸有多遠躲多遠,能不見就不見。

    這種日子持續了整整五年。

    一直持續到原身十三歲。

    那一年原身為了能有錢給她母親買藥,一直都有外出做童工,九月十三號那一天,她記得很清楚。

    她出門工作的時候她母親還好好的,可是等她晚上回來的時候。

    她母親已經被送去火化了。

    說是病逝,但是她覺得她母親的死絕不正常,因為她早上離開家門的時候,她母親明明還很正常。

    一點都不像有事的樣子。

    不過她也沒在她母親身上找到什麼新傷口,因此也沒什麼辦法。

    只能眼睜睜看著母親被火化。

    從那一天開始,原身在家裡的唯一寄託就算是徹底沒了,在她母親剛過完頭七,原身就偷偷拿了自家戶口本,給自己辦了張身份證。

    (身份證出生就可以辦,只是一般會習慣十六周歲之後再辦。)

    然後帶著身份證和攢的錢。

    攢的一千二百塊錢。

    離開家,隨便買了張最近出發且不知去哪的火車票,就上了車。

    在當時的原身看來。

    不論哪邊,都比自己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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