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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二章:網癮少年的絕望 2

    「這錢為什麼不能是他自己掙的?

    難道家裡面差錢了嗎?」

    喬木雖然覺得這個可能性不是很大,但同樣也覺得一個孩子偷一萬多塊錢的可能性一樣不是很大。

    「不是,媽,咱能現實點嗎?

    他一個屁大點孩子,一個剛上初二,還沒成年的孩子去哪掙錢?

    就是去打工也得有人要啊!

    雖然不知道他錢哪來的,但肯定不是什么正經途徑來的,您就不要再維護他了,您維護他有用嗎?

    人警察會聽您瞎說嗎?

    您就安生點吧。

    我這日子也不好過,您要是再繼續折騰,到時候就別怪我把您送到老二家了,老二媳婦是個什麼德性,你也應該知道,到他們家,您日子更難過,孩子的事您就別瞎管了,我們做親生父母的還能害他。

    就這樣吧,您再歇會。

    待會一起吃午飯。」

    正是因為家裡不差錢,所以賀霖才更不知道他兒子買電腦的錢到底是從哪來的,電腦雖然已經被他退了,但是退來的錢他是一分都沒敢用,生怕別人家通過警察找來。

    家裡沒那麼多錢補償人家。

    說完這些話,賀霖就立刻轉身出去了,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已經決定了,要是他媽再繼續折騰下去,那就把他媽送到他二弟家。

    反正理論上,就應該他跟他二弟輪流照顧他媽,他媽都已經在他家待三五年下來了,老二是一分錢都沒有出,就算送過去他也占理。

    喬木沒再繼續跟他爭辯,倒不是怕,主要是喬木同樣也在沉思。

    並且順帶著梳理原身記憶。

    現在這情況明顯跟原身說的有一些差別,這也說明原身了解的情況是相當片面的,不能當做事實來看,只能作為一個輔佐性資料看。

    具體情況還得她自己調查。

    從原身記憶來看,她們家各方面都很普通,原身跟她丈夫就是普通的農民,總共生有兩兒一女,兩個兒子分別是賀霖和賀壽,女兒叫做賀毓,三個兒女的名字都不是他們自己起的,都是請村裡的文化人老舅公幫忙取的,花了三塊錢呢。

    因為原身跟她丈夫兩個人都是農民,一來沒什麼錢,二來也沒什麼文化,所以對子女的教育並不怎麼上心,大兒子賀霖只念了個小學畢業就做木匠學徒去了,二兒子也一個樣,小學畢業就學技術去了。

    至於三女兒。

    原身夫妻因為已經有了兩個兒子,所以對三女兒也沒什麼重男輕女,該給的都有給,念書也有給她交學費讓她念,可是三女兒的的確確是榆木腦袋,二年級愣是留級留了三年,最後自己都不樂意去了。

    當時原身就是想著反正是個女兒,要是能念當然是讓她念,可是現在明顯念不下去,所以索性就讓她女兒回家學了點女工廚藝啥的。

    準備到年紀嫁出去就是了。

    後來也的確是這麼幹的。

    當女兒到了年紀就幫忙相親。

    把女兒嫁了出去。

    三個孩子都沒什麼文化,自然也很難有什麼出息,無非就是打工和在家裡當家庭主婦,生活雖然餓不死,但也不富裕,反正就是到了年紀相親結婚,然後打工養孩子。

    原身丈夫因為年輕的時候吃了很多苦,九歲就成了孤兒,是吃公社飯好不容易長大的,所以身體一直都不是很好,再加上後來養兒育女也比較費心,下了不少苦功夫。

    在種田之餘還到處扛大包。

    幫人家打工。

    所以,五十多歲身體就垮了。

    六十剛過沒多久便去世了。

    本來以他們家的生活水準,再配合後來的房價,是很難買房的。

    就是貸款都很難買得起。

    不過他們家運氣不錯。

    正好碰上了拆遷。

    一套大房子拆出了四套,其中兩套大的歸兩個兒子,兩套小的一套歸原身,還有一套歸原身女兒。

    當然了,房子面積是不夠的。

    所以需要補不少錢。

    其他人是各出各的,只有原身那套小房子需要補的錢由她兩個兒子出,一人出一半,相對應的就是等原身死了之後,原身的房子也得歸她的兩個兒子,這一點是他們拆遷的時候就已經商量好了的事情。

    為了這,原身兩個兒子還欠了不少債,這才把需要的錢款補上。

    想想看,拆遷都這樣了。

    不拆遷到哪指望買得起房。

    等回遷樓建好了,大家都搬進去之後,原身的大兒子就表示不放心原身一個人在家住,所以特地把原身接了過去,而原身手裡的房子則是租了出去,每個月八百塊錢。

    這筆錢都握在原身手裡。

    也是原身的主要經濟來源。

    至於其他經濟來源。

    有當初田被徵收了之後的補償款,還有到了年紀後發的養老金。

    雖然不多,但每年也有幾百。

    除此之外,原身還會去家裡剩下的地裡面稍微種點菜,拿出去賣賣,每次也能收入個十幾二十塊。

    總之原身收入很少。

    每月平均下來也就一千多塊。

    加上最初的田地補償款,那原身手裡的總存款也只有兩萬多塊。

    不到三萬。

    原身在大兒子家住下來後,平日裡其實也沒什麼事,最多也就是偶爾打掃一下衛生,或者兒媳婦突然加班,由她臨時做一兩頓飯,其他事是沒有的,所以日子過得其實還算自在,跟兒媳婦的一點口角也並不算太大,還能彼此和平相處。

    平時閒暇就下樓跟鄰居聊天。

    或者沒事看人家打麻將。

    原身自己從來不打麻將,也不賭錢,不過在家不是閒著無聊嘛。

    再加上眼睛也不怎麼好,看電視看久了還會被兒媳婦說浪費電啥的,所以,原身就養成了閒暇時下去看別人打牌或者打麻將的習慣。

    而原身和她媳婦矛盾加劇的主要關鍵點,就是原身的孫子賀華。

    老一輩疼孫子是很正常的。

    原身雖然沒什麼錢,但是煤氣水電,以及日常家用之類,都不用原身花錢,因此原身還是能攢得下錢的,而且原身就算再摳,那也是摳自己,自己不願意買吃買喝,對孫子還是很大方的,有時候孫子想吃什麼呀,想玩什麼的,原身都會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孫子買點。

    或者給孫子點錢。

    但是吧,原身兒媳婦就不希望她兒子吃那些亂七八糟的零食,覺得那些東西沒營養,說不定對身體還有害,還是吃家裡菜飯比較好。

    比較養身體。

    這是兩個人矛盾加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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