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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走嘍!我錯了……死了!都死了!都來陪你嘍……」
那個髒兮兮的人一邊嗚咽地哭著一邊從屋子裡晃出來,往齊腰深的草里一撲,一會兒就消失不見了。
確認那個人真的走了之後,簡悄他們才小心翼翼地進去那間屋子,屋子裡爬滿了青苔,光線昏暗,正中間放著一張用磚頭墊著桌腿的舊木桌,木桌上堆著不少東西,大部分是野果子,有不少已經腐爛了,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這些野果的正中央,露出了一個尖硬的稜角,簡悄將它從這堆果子裡抽出來———是王春華的照片。
和民宿里供奉的照片一模一樣。
一切真相昭然若揭。
這張照片就是「媒介」。
活人和死人本就處於兩個不同的維度空間,正常情況下兩者不會有交集,但這裡情況特殊。
村子裡的人都死了,大量死去的人變成鬼魂,形成了獨屬於鬼魂聚集的「場」,瘸子作為「場」里唯一的活人,在這裡呆久了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上鬼氣,再加上他可能是親眼目睹了王春華的死從而變得瘋瘋癲癲,精神狀態有異的情況下,他以王春華的照片為媒介,溝通到了死去的那個世界。
「是因為太后悔了,所以在那個虛假的世界裡,他一直守在學校里不肯出去,一直覺得王春華考上了大學,走出了大山,在外面過的很幸福。」寧梔在供桌的野果堆里扒拉,尋找線索,「人越是愧疚什麼,越是想彌補什麼,他拼命地攢錢,甚至還托你給王春華帶一個小蛋糕,都是因為他所遺憾的,全部沒有實現吧。」
「希望山裡的鳳凰飛出大山,永遠不要回來。」簡悄嘆了一口氣,「鳳凰早就長眠在了山里,後悔又有什麼用呢。」
無論以後多少個日日夜夜輾轉反側,痛苦不堪,死去的人都無法活過來,遺憾更不會被彌補。
後悔的代價太過慘烈,醒悟得也太遲。
「找到了!」
寧梔從野果子最底下找到了一張舊報紙,報紙上沾染了野果子腐爛的痕跡,由於時間太久了,還有些發黃。
她走到屋外將報紙展開,這張報紙的正中間用極大的篇幅報導了一件陳年舊事。
標題起得聳人聽聞:
《鳳眼村景觀騙局:網紅級景點將淪為鬼域》
底下配了一幅照片———正是那座形似鳳凰的懸崖流血淚的圖片。
這篇報導講得是一個喜歡在偏遠山區採風的攝影師來到了這座山,拍下了這張照片之後上傳網絡,一夜爆紅。
無數風景愛好者蜂擁而至,想要對這奇景一探究竟,這座深山被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來這裡旅遊的人也越來越多。
整個村子索性做成了旅遊村,不僅名字從「多子村」改為「鳳眼村」,更是申請了網紅旅遊勝地的標牌。
村長帶頭將自己家修成了民宿,招待遠道而來的客人。
這個景觀被取名為「鳳凰泣血」,每個月只出現一天。
為了能看到這個奇觀,每到這一天整個村子裡都是人頭攢動,甚至有些遊客會因為過於擁擠而摔下山崖死亡。
這個景觀實在是太奇特,引發了不少人探秘的想法。
有一個好奇心過於旺盛的登山客在景觀出現的這一天悄悄爬上了懸崖,以為自己能錄到自然景觀發生的奇蹟,卻沒想到正好撞到村民將調好的紅顏料從山洞邊緣潑下去。
騙局被揭穿了。
根本不是什麼自然奇蹟,就是人為製造的噱頭。
被拆穿了騙局的鳳眼村旅遊人數一落千丈,漸漸沉寂了下去。
只是有一天,它以離奇的方式再次被大眾所熟知
整個村子裡的人都誤食了毒草。
由於村子又小又偏,等救援人員趕到時,一村人都死絕了,只有一個中毒稍微輕一點的瘸子在搶救中活了下來,但卻變得口齒不清,瘋瘋癲癲了。
這件事情又給村子帶來了熱度。
人都死絕了的空村子自然成了一些冒險博主的最愛,只是每一個去鳳眼村冒險的博主不是遇到了差點將人嚇得精神失常的靈異事件,就是摔斷胳膊斷腿,十分古怪。
久而久之,就再也沒有人去了。
這篇報導寫得很是嚴謹,兩邊甚至還附帶了村民們為什麼會動了這個念頭的追根溯源。
———那天他們正在懸崖上的山洞裡進行祭祀。
鳳凰泣血是祭品的血從洞口流下去造成的,被攝影師陰差陽錯地拍到,反而成了一個特殊的景觀。
由於感興趣的人越來越多,他們也就動了歪心思。
報導的撰寫人在末尾嚴肅地批評了這種封/建迷/信活動,並號召人們要相信科學,旅遊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簡悄注意到,攝影師拍到的照片右下角,附帶了一個很小的日期。
日期是王春華死後的第七天。
「他們做了虧心事,所以在她的頭七祭祀她。」
「但這場心懷愧疚和不安的祭祀,最終又成了他們牟利的開始。」
「人有時候,真的比鬼還可怕。」
寧梔合上報紙,也合上了這一段塵封的往事:
「善惡終有報。」
這時候太陽已經升起,越升越高,照耀著陡峭的山石,懸崖上形似鳳眼的石塊突然碎裂,好似鳳凰閉上了她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