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頁
杏城令並沒有正面問馮淑娘與金寡婦的關係,就拉著金寡婦逼她一件一件數,何時何地賣了哪些人……石頭怪得了王姑娘墮魔之力才開始興風作浪,仙姑石也正是這幾年才開始有求必應,杏城裡婦人大張旗鼓拜仙姑也就是這兩年才時興的事情,金寡婦的茶肆也是近三四年間才有「生意」。
既然時間不長,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都有婦孺出逃,一年就有那麼二十多個,不至於記不清楚。
金寡婦也只以為官府是要去解救被賣掉的婦孺,被杏城令揪住打了板子,又受刑夾了手指,哭得鬼哭狼嚎的,哪裡敢耍滑頭,老老實實地交代自己賣了多少人,賣哪裡去了……
杏城令再問她賣了多少錢,錢財花用到何處。
金寡婦是窮怕了,把錢記得特別清楚,這個賣了二兩,那個值錢,賣了二十兩……林林總總都被她湊了個八九不離十。至於錢花到了何處,金寡婦哭得特別傷心:「都封在陶罐里埋在了茶肆後院的杏花樹下……那是我的養老銀子啊……都沒有花……」
現在也沒機會花了。
金寡婦特別委屈,特別遺憾。
這要是趁著事發前把銀子都花了,也不至於這麼冤枉!事也犯了,罪也坐了,錢沒花著!
杏城令立刻發籤叫衙役去茶肆後院挖銀子。
都知道衙差賤役手腳未必乾淨,這種掏私貨的時候,說不得就有衙差偷偷摸摸各偷幾個。平時也不會有人盯得太緊。然而,今天這事關係到馮淑娘是否清白,顧苹襄便差遣了兩個龍鱗衛跟去盯著。
若金寡婦埋在後院的銀子與她供述的獲利相符,馮淑娘就能洗脫人販子的嫌疑。
——金寡婦不給馮淑娘分銀子,那算哪門子的同謀?
金寡婦的茶肆就在城中,差役們很快就在杏花樹下挖到了陶罐,把銀子點一點,抱回來交差。
和金寡婦說的八九不離十,甚至還多出了二十幾兩。
金寡婦盯著大大小小的銀錠碎角,不禁悲從中來:「那是我死鬼老公留給我的養老錢……」
杏城令這才詢問她與馮淑娘的關係,以及刁二虎的妻子桑氏、妻妹小桑氏。
「淑娘……」金寡婦難得露出了幾分忐忑之色,「淑娘是很熱心仗義的姐妹,最初我那茶肆沒什麼生意,她就常常帶著人來坐一坐,還叫我幫她裁衣裳……後來我才知道,她那女紅做得極好,就是找藉口接濟我幾個,讓我有口飯吃。」
犯人在堂上東拉西扯詞不達意都是常有的事,杏城令沒有敲驚堂木,就沒人攔著金寡婦繼續說。
照金寡婦的說法,馮淑娘一直都在竭力幫著她救人。金寡婦提供住宿場所,馮淑娘則因為手裡有錢,常常買吃買喝,周濟衣物等。但,這種救濟並不是長久之計。金寡婦自信滿滿說要幫逃出來的姐妹重新覓個歸宿,長得好看性情溫和的女子,她也確實想法子帶出去嫁了。
可不是所有人婦人都能尋找到合適的歸宿。來投奔金寡婦的小姐妹卻越來越多。
金寡婦一開始也想著要把可憐的姐妹們找個好人家嫁了,實在找不到好人家,她就隨便找個嫁出去,反正也不能一直待在她的茶肆里。到後來給錢就「嫁」,碰到顏色好的姐妹,她明知道對方是青樓的鴇兒,也假裝不知道,收了大筆銀錢把人「嫁」出去。
「淑娘一直不知道我收錢賣人的事。她真以為,我把人都『嫁』出去了。」金寡婦哭道。
杏城令表情變得很複雜。
馮淑娘確實不是人販子,但是,她的目的,是把別人的妻子收留在家,再另外嫁給他人。不管她有沒有從中收錢獲利,她所做的一切就是拉皮條。
以公序良俗而論,馮淑娘如此壞人婚姻,敗壞綱常,她比人販子更加可惡。
杏城令審結了金寡婦販人一案,判罰杖刑八十,□□三年,因金寡婦要配合解救被拐賣的婦孺,暫時還押,延遲杖刑。簽字畫押之後,衙役把金寡婦帶了下去。
緊接著就要審刁二虎狀告馮淑娘毆殺妻子案,趁著衙役提堂的間歇,杏城令回了二堂。
「以此看來,馮淑娘確實與金寡婦販人一案無涉。然則,她這樣的作為,不好錄入文書。」杏城令大概能摸得出伏傳對此事的態度,可是,杏城令也很清楚,朝廷對此事的態度。
寒江劍派的高人全都不娶妻納妾,他們當然可以慷慨大方地認為你對妻子不好,妻子就可以跑。
但,這個世俗所遵循的禮法,它不是這麼運行的。
金寡婦供詞裡與馮淑娘相關的一切都可以劃掉,因為馮淑娘和金寡婦販人一案沒什麼關係。
審刁二虎的案子就完全不一樣了。刁二虎一直認定馮淑娘是人販子,想要證明馮淑娘不是人販子,就要得到金寡婦的證詞。金寡婦的證詞卻讓馮淑娘的立場更加惡劣——公序良俗可以容忍人販子。因為有人買才有人賣,人販子為了錢財拐賣婦孺,這是人性。
馮淑娘把別人的妻子嫁給外姓,卻不圖錢。那麼,她圖的是什麼?
她圖的是破壞「公序良俗」,她要害的是「綱常閨範」,她比圖錢的人販子更加該死。
這案子一旦被上官調卷審閱,馮淑娘就算死了都會被挖出來鞭屍。
杏城令唯一能做的就是遮掩此事,不讓刁二虎的狀告記錄在案,把這件事撤案處置。但是,現在他想要恐嚇刁二虎撤案,還得來說服伏傳,順便讓恰好在場的顧苹襄也閉嘴假裝不知道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