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17頁

    鳳兮曾於腦中描繪過燎城之貌,民生之相,然亦不足親眼所見之萬一。

    牌樓高聳,逐一排去橫立於城內各要道,實則乃各細分勢力的界限;街道繁華,比之京城有過之無不及,酒樓客棧特色迥異,一望門前排場便知來自西、北、東哪方,如此分明壁壘大有就地劃分地盤,各自為政,互不干涉的意思;販夫走卒錦衣在身,且稀奇古玩、珍禽異獸當街競價,於混亂吵雜中隱現某種秩序,眾人雖口無遮攔,謾罵怒吼不乏,但透著一種默契,也可說是畏懼,若仔細觀望可看出端倪,原來周邊行走無所事事者,皆武藝在身,蓄勢待發,這些潛在維護秩序的打手,反而盼望有一兩個不懂事的小毛賊來此搗亂,可有個大打出手舒舒筋骨的由頭。

    車輦於一家頗具西屬特色的酒樓前停下,但見門口守著的三兩高壯男子,圍獸皮,著高領對襟短衫短襠,高靴配彎刀,猙獰之相,滿臉橫死肉。

    鳳兮不禁暗自稱奇,到從未見過如此開門做生意的,立了幾尊門神,不苟言笑,豈不令客人望而卻步?然奇怪的是,門庭若市,絡繹不絕,眾人似視而不見,出入頻頻。

    至此,鳳兮才明白為何奚雲綬要先為她覆上面紗,因這名曰「西來酒樓」的地頭來來往往,竟無一女子,除了她病痛在身,虛弱的靠在奚雲綬身邊,被他精瘦的手臂攙扶著——兩個病秧子攜手同往,立在眾多彪形大漢中,何其突兀。

    更奇的是,突顯一做婦人打扮的妖艷女子前來招呼,眼神邪氣的透著曖昧,上前瞄了鳳兮數眼,轉而對奚雲綬道:「我的大人,您可來了,奴家數天好等啊,上房備著日日掃夜夜拾,就是不見個暖炕頭的!」

    這番話本透著調笑,流氣橫生,然周遭一片靜謐,眾人默然以待,態度敬畏恭順,不知是對這婦人,還是對奚雲綬。

    卻聽奚雲綬淡笑回,還不前面招呼著。就見這婦人扭著腰白了他一眼,啐道「德行」,便率先往拐角樓梯走去。

    奚雲綬扶著鳳兮跟上,西青幾人隨後,卻在剛步上第七階時忽聞門口一陣吵鬧。

    「讓開!她進得,為何我進不得!」回頭一望,一身穿紫衣,生的頗為嬌俏的女子正一臉倨傲瞪向鳳兮這邊,瞧那架勢似是來找茬的,看裝束言談,定是家中有些財氣,才造就這般嬌蠻。

    婦人掃了一眼,樓下穿堂處一中等身材的男人立刻放下了二郎腿,「蹭」的躥下椅子,拽了拽氣的邊走邊問:「哪家的娘們兒!不知道咱這是男人呆的地方?你就不怕被咱整夜折騰!」說罷一陣大笑,猥瑣的緊,周遭附議聲此起彼伏。

    那女子冷哼一聲,上挑的眼尾透著鄙夷:「聽說這地方沒女人說話的分,可柜上是女人,剛才進來的也是個女人,是我看錯了,還是你們都眼瞎了!」隨手一揚,一塊紅色絹巾垂落而下。

    男人神色立刻嚴肅許多:「姑奶奶,感情您是來點燈的?這邊請……」

    這女子所住房間就隔了鳳兮三間,門上掛著「燒香」二字。經過那女子房門前,鳳兮便揣了一肚子狐疑,進了屋終於忍不住問了,奚雲綬喘咳幾聲,為她蓄滿了水,自己也飲上幾口才道:「燒香是土話,門上掛著這個就是來做攸關人命的大生意,可能是買人頭,也可能是賺人頭,總之刀頭舔血,但不論何人,柜上收了重金就要好生招待。」

    另外,那絹巾為紅,等同撂下狠話,告誡旁人這絹巾是遲早要包上個鮮紅的人頭,意為勢在必行。那女子一身勁裝,該是收人錢財者,卻不知是什麼樣的大買賣,竟要動用西來酒樓一兩黃金一宿的上房。

    這本是不成文的規矩,若事成,「燒香」改為「佛爺」,事敗改為「土地公」,買人頭的稱「廟神」,被索命的稱「榔頭」,索命者稱「點燈」;然不論事成事敗,這樁買賣便只有廟神、點燈可知,柜上收了保護費、安置費,卻不得打聽一二,即便榔頭就是柜上,規矩亦同。

    奚雲綬細細的講,話里話外以求鎮定,卻仍透出一絲緊張。

    鳳兮沉默的聽,面上一派祥和,心底卻有種預感令她興奮,奚雲綬該是也以為那紫衣女子索命的榔頭便是她吧——且不說那紫衣女子眼神犀利只望她一人,就是話里話外的針對更不言而喻。

    奚雲綬不覺鳳兮有異,只淡淡講述為何先在此落腳。這西來酒樓來源西屬,在燎城內與另三家並稱「地頭」酒樓,只接待西屬來客,不論是逃難的,過路的,在此處皆可暫保平安,但住費昂貴,因人而異。

    據聞柜上十四娘看人收錢,看心情收錢,看天氣收錢,女人生意不做,瞎子生意不做,畜生生意不做,於這燎城內脾氣古怪是出了名的,但沒人敢惹。人傳她是京師內一大人物的女人,為勢力滲透特派來占個地盤,以便南北來往某些見不得人的大買賣能有個談判的地方。至於什麼買賣,無外乎是軍備、糧草、人命、軍情等,越大的越要命,越大的標價越高。

    燎城有個規矩,西屬來客住「西來」,要見當地何人也要先遞上拜帖,耐心等候,若對方肯見則要依禮而行。

    奚雲綬一早令西青遞了拜帖於流春王,不出一個時辰便有人回話:「子時。」

    鳳兮欲撐著身子,本想尋個說法一同前去,一來見見流春王,二來探聽此人虛實,然總覺牽強不妥,且奚雲綬刻意囑咐她呆在房內,萬不得亂跑,以防不測——這房間等同保命符,因付了足夠的人頭費,即便刺客、殺手也要等榔頭出了門再動手,這是規矩。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17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