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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早告誡過你,你是太子,不可讓私情影響大局。你是怎麼做的?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對蘇煜忍讓遷就,為他忤逆朕,為他干涉律法,甚至為他自損修為,他敢做出今日的事,全都是因為你無聲的縱容。」

    「而你做這些的時候,央央都在邊上,莫說他是一個單純善良的孩子,舉凡是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對你心灰意冷。」

    「文媛與清揚是功臣,朕不能委屈了人家的孩子。至於你,苦果既已釀下,在釀下的那一刻,就該有吞下的準備。君無戲言,聖旨,朕是不會收回的。」

    元黎沉默聽完,道:「兒臣不是請父皇收回旨意的。」

    聖元帝看過去。

    元黎:「兒臣犯下的錯,兒臣自己會承擔,兒臣過來,只是想向父皇討一封聖旨。」

    聖元帝:「什麼聖旨?」

    元黎:「允兒臣三年內,不大婚。」

    聖元帝皺眉。

    「身為儲君,你該知道,婚事對你意味著什麼。一日不大婚,你這儲君之位,便一日坐不穩。屆時朝中議論沸反,連朕都幫不了你。」

    「兒臣明白,但兒臣心意已決,請父皇允准。」

    「起來吧。」

    元黎:「請父皇先答應兒臣。」

    聖元帝點頭。

    元黎叩首,起身。

    聖元帝看著這個執拗的兒子:「當初你不是各種不滿意這樁賜婚麼?為何突然改了主意?」

    元黎簡單將當年太液池的事說了。

    聖元帝大為意外。

    又問:「為何是三年?」

    元黎:「是兒臣自己惹出的麻煩,兒臣需要時間去解決。」

    聖元帝便沒再多問。

    ——

    雲泱其實心裡有些彆扭。

    不知道怎麼莫名其妙的,自己就成了元黎的救命恩人。

    因為有一個三日期限懸在頭頂,雲泱起初還擔心元黎熱情過度,自己招架不住,但出乎雲泱意料,元黎行事做派一如往常,只有每日忙完軍務之後,會到東晞閣陪他一道用膳。

    用過膳,他也不刻意製造兩人獨處機會,而是帶著雲泱去街市上閒逛,雲五雲六等侍衛皆可跟隨。

    雲泱漸漸放鬆下來,跟著元黎見識了不少帝京城風物,尤其是各類好吃好玩的地方,只覺短短兩日,竟比在帝京呆的數月都過得充實。元黎出手闊綽,又擅於觀察,每回從外頭回來,雲泱懷裡總是抱著一大堆新鮮有趣的玩意兒。

    這日雲泱又滿載而歸。

    周破虜樂呵呵問:「這些都是太子給小世子買的?」

    雲泱把玩著一隻傀儡木鳥,點頭:「是啊,我都說不讓他買了,他非要買。」

    「不過,這是公輸家後人做的傀儡鳥,除了不吃鳥食,其他鳥能幹的事它都能幹,比父王的信鷹都厲害,在北境可找不到,伯伯要不要摸摸?」

    周破虜早就心癢了,聞言立刻小心翼翼的接過來,放在掌中細細打量,嘖嘖稱奇的點頭:「這鳥做的栩栩如生,跟真鳥似的,的確厲害,得花不少銀子吧,太子對小世子可真是上心。」

    雲泱摸了摸木鳥的腦袋,沒有說話。

    他當然也知道狗太子是個好人了。

    可惜他們註定也只有這三天朋友可做了。

    如果狗太子不是太子就好了。

    雲泱不切實際的想。

    這時雲五在外面道:「小世子,太子過來了。」

    雲泱意外,都已經這麼晚了,狗太子怎麼又過來了。明明剛分開還不到半個時辰。

    現在兩人相處已經親近自然許多,雲泱立刻趿著鞋子去外面迎元黎。

    元黎恰好從廊下走來。

    兩人迎面,雲泱走的比較著急,一下就撞進了元黎懷裡。

    「啊。」

    雲泱嚇了一跳,急得要站起來,不料腳一滑,險些摔下階去。元黎把人穩穩托住,溫聲問:「沒事吧?」

    雲泱搖頭。

    悄悄瞄了眼四周,確定沒被人笑話,才問:「你怎麼來了?」

    元黎道:「明日孤休沐,想帶你去郊外轉轉,提前過來跟你說一聲,莫要睡懶覺。」

    「郊外?」

    「一個皇家獵場,裡面有很多珍奇異獸,還可以騎馬射箭,打野味。」

    雲泱因為體弱,從小到大都沒碰過馬,聞言果然眼睛一亮。

    「唔,我……也可以騎馬麼?」

    元黎一勾唇角:「當然可以,那裡有很多小馬駒,可以供初學者試騎。」

    雲泱想起明日就是第三日,他們相處的最後一天了,便打起精神點頭:「好啊,那我一定早點起來,不睡懶覺。」

    同時心裡又有點過意不去。

    狗太子是不是還在等他回心轉意,可是,他已經被人標記過,根本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

    算了,等明日從獵場回來,他到書坊給他多買點孤本書就是了,這兩日,他可是從嚴璟那裡打探到不少狗太子的喜好。

    左右那兩箱金子,他也不好意思帶回北境。

    次日一早,元黎果然早早就來東晞閣接雲泱。

    一行人乘坐馬車到了地方,早有獵場管事牽了一排的小馬駒在空地上等著。

    雲泱最終挑了一匹健壯的棗紅色小馬。

    管事笑道:「太子妃真是好眼光,這匹是今歲波斯國新進貢的純種汗血馬,別看個頭小,耐力可是一等一的好,就是上了戰場都不拖後腿,更難得的是脾氣溫順。因而這馬有個好聽的名字,叫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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