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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大聽得刺耳至極。

    他心中一陣火燒,一巴掌下去,女兒的臉立即偏

    到一邊,很快便紅了起來。

    人也打了,阮大略有些消氣。

    但這兩個小兔崽子,就從來都沒省心過。

    就在這時,阮桂開口了:「住手!你一回來就打人,你還是個人嗎?」

    兒子年紀還小,他雖然不能打臉,可身上哪裡不能打?

    阮大被兒子這麼一罵,立即火冒三丈,轉頭向兒子看去。

    只一個錯眼,他立即看到了桌上擺了一個瓷瓶,一股子濃郁的藥酒味撲面而來,熏紅了阮大的眼睛。

    「小兔崽子,家裡還藏著藥酒?」

    他上前一步,一把握住藥酒瓶子,立即就要喝。

    似乎意識到他要搶酒,阮桂撲上前來,死死拽住他的胳膊:「你不能喝,這是爺爺留下來的,還給我!你還給我!」

    阮大大怒。

    他一腳把兒子踢開,掄起藥酒砸在他的胳膊上,藥酒瓶子發出嘭的響聲。

    「這家裡的一切都是老子的,老子願意如何就如何,你給老子滾一邊去。」

    看著兒子滾在牆邊不動彈,阮桂冷哼一聲,直接進了臥房翻找林福姐藏起來的錢。

    這麼多年,林福姐藏錢一直都只在那幾個地方,非常好找。

    隨手在炕磚里一摸,只摸到一兩來碎銀,阮大撇撇嘴,頗為不屑地揣進懷中。

    阮蓮兒剛剛清醒過來,看他又動家裡的存銀,立即撲上來嘶吼,死死拽著他的胳膊:「你不能拿走,那是弟弟的束脩,你這個畜生。」

    畜生?

    阮大冷冷看了一眼女兒,隨便一甩就把她甩開,右手高高輪起,用那酒瓶狠狠打在女兒額頭上。

    「啪」的一聲,仿佛打在阮桂心上。

    「阿姐!!」阮桂掙扎著起身。

    「小娘皮,你也敢跟老子這麼說話?」阮大根本不理阮桂,只盯著阮蓮兒看。

    阮蓮兒似乎被激怒了,她憤怒地看著他,目光里有著深深的恨意。

    阮大不喜歡她的眼神,很不喜歡。

    從他第一次說要賣掉女兒的時候,這個一直任他打罵的小丫頭也開始反抗。

    阮蓮兒撲上前來,伸手就往他臉上招呼:「你不配做人,你是個畜生!你就是畜生!」

    阮蓮兒叫罵道。

    阮大粗眉一皺,碩大的巴掌高高抬起,這就要打在女兒巴掌大的小臉上。

    這丫

    頭他從小打到大,最知道打哪裡最痛,也最知道如何讓她聽話。

    不乖的孩子,就得挨打。

    否則,他們完全不知道孝道兩字怎麼寫,也不知道要如何尊敬他這個父親。

    就在這時,他只覺得冷風呼嘯而過,隨之而來的,是後背上巨大的打擊聲。

    嘭!

    阮大狠狠抬頭,目光死死盯著握著殘破椅背粗粗喘氣的少年。

    他往前走了一步,手裡緊緊捏著酒瓶。

    反正明天他要跟紅棗出城去玩,去找屬於他們的桃花源,這些小兔崽子是死是活,跟他也沒什麼關係。

    阮大惡意地想。

    然而就在此刻,悠遠的鼓聲響起。

    咚咚咚,那是暮鼓聲響。

    阮大停住腳步,他陰森森盯著兒子看了一眼,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阮家小院。

    他還有重要的事,沒空跟這些小兔崽子耽誤。

    回家的路上,阮大想著明日的美好開端,美滋滋地打開藥酒瓶塞,咕嘟嘟喝起來。

    唔,味道很奇怪,但是酒味很足,很不錯。

    阮大滿意地想。

    很快,他就把一整瓶藥酒都喝完了。

    酒勁兒上來,阮大隻覺得渾身舒暢,他一路左搖右擺地穿過慶麟街,趿拉著步子往家走。

    不過剛走到慶麟街東街中央,他就感覺自己渾身燥熱,口乾舌燥,特想喝水。

    阮大用那雙迷濛的眼睛掃了掃,一眼看中了一家店鋪門口的水缸。

    他絲毫不顧忌水缸里的水髒不髒,撲過去咕嘟嘟喝了好幾口,這才覺得舒服。

    喝完水,阮大就想起身離開。

    然而他剛抬起頭,就看到水面上漂浮了一個小珠子。

    此時一道閃電打來,照亮了水面,也把那顆珠子映得清清楚楚。

    阮大伸手去摸,總覺得這珠子分外眼熟。

    在哪裡見過呢?阮大轉著糊成一團的腦子,怎麼也想不起來。

    算了,想不到就想不到吧。

    一顆珠子而已,一點都不重要。

    就在這時,阮大隻覺得腦後一陣劇痛。

    他手裡一松,酒瓶便一頭掉入水缸中,開著的瓶口剛好扣住珠子,連帶著一起沉入水底。

    阮大搖搖晃晃起身,隨意摸了摸後腦勺。

    他似乎忘記了什麼,又似乎什麼都還記得,就這麼趿拉著往前走去。

    家裡,紅棗兒還等著他呢,今夜一定會很愉快。

    阮大美滋滋地想。

    作者有話要說:第一個單元寫完啦~不知道大家滿意不滿意,最後的兩個個人番外,分別寫了林福姐和阮大死亡之前的小片段,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這種方式!愛你們麼麼噠!

    我們明天第二卷 見~

    看到有讀者對本章對於阮桂的做法不認可,這個我之前查過部分史料,按照史料直接進行了默認,想了想還是做一下修改,官府不能定罪,但不能不罰,不讓他參加科考是加重懲罰,這個比他應得的懲罰要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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