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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星選妃,本宮是事主,如何能經手?父皇命你去辦,你全權處置就罷了。」

    「…殿下,貧道此舉無非就是求個公正清明,給您瞧過一眼,也算是對陛下和您都有個交代。過了這道手,這些名帖就全部投入渾天儀,貧道已夜觀天象,三日之後便是黃道吉日,屆時貧道便會登閣驅動渾天儀,為殿下卜選出天命之人。」

    「天命?我這個人就不信命。」裴宛放下臨帖的筆,洗淨了手,一面擦一面道:「想必國師很受了一番推諉搪塞之苦,你把它們送來,是投我所好還是想探我個口風?」

    「殿下想左了,您是紫微星梧桐木,自有群星環繞有鳳凰來棲,貧道臣服道法自然。」

    這道士,不去皇城跟支攤賣卦可惜了了!裴宛腹誹,審視著他捧著的托盤。那上面排列著一張張泥金紅紙,正面俱寫著主家的爵位官職名號,想來生辰八字都在反面藏著。

    「都收齊了?」

    「收齊了,有幾封外地侯爵府上的帖子,今兒快馬加鞭送來的!」

    裴宛卻嗤的一聲笑了:「我瞧著沒有罷?前幾日禮部報上來,為彌臘國主檀瀧聘妻之父請封一等子爵——怎麼他家未嫁女的生辰帖不在你的盤子裡?」  

    若水一個方外之人,對誰誰娶妻一事自是兩耳不聞,也不知這位新晉爵爺的根底,心裡打了個突,躬身道:「是臣疏忽,路爵爺才受的封誥,未來得及去收——只是不知他家還有未嫁女子嚒?」

    「還有一個庶女。」裴宛從鎮尺下拿出一頁花箋,輕輕放到若水捧著的托盤上:「下次別再疏忽了。」

    「……」若水輕輕眨了眨眼睛,對上太子殿下鄭重其事的眼神,很快意會:「諾!」

    裴宛拍拍若水:「我之所以能夠留著國師在宮中,便是那個渾天儀還有點用處。你不要盡用他占星卜命,一個人的命如何抵得過天下千萬人的命?」

    他隨即叩了叩桌案:「每年春夏兩汛,旱澇地動能不能預測?一個老嫗夜觀天象都能瞧得出明兒是颳風還是下雨,它那麼大個傢伙,總比老頭老太太厲害罷?最不濟,你時辰總要報准!」

    太子殿下咄咄逼人,年輕的國師卻發自內心地笑了。

    他三歲入道,六歲皈依,十二歲下山,自負窺得大道真理,便入了紅塵中這最熱鬧的一隅!沒想到果然叫他瞧見了真星君一般的人物——

    「不事一人,為天下千萬人夙命而卜,這話不啻於醍醐灌頂,謝殿下賜我大功德!」  

    你著實該出去擺攤——裴宛再一次腹誹,點了點那托盤上某頁紙箋,揮揮手讓他退下。

    ……

    敬德廿三年臘月初三,國師若水在紫極朝天閣用星衍術演算出極合皇太子命盤的「天選之女」,名帖連夜呈至皇帝案前,敬德皇帝拿起來便沉默了。

    「一等子爵路岐山庶女……又是路氏女?」敬德皇帝搓著額頭,怎麼想怎麼覺得詭異,瞪著眼瞧著若水!

    若水拂塵一掃,「陛下,此女確乎是貧道星衍之下極合太子殿下八字命盤之人。她坐命天府星,是紫薇星天生伴星;二者坐夫妻宮,國運昌盛財運綿長,正是天命不二人選!」[注②]

    「……」敬德皇帝沉沉吐著氣,在大殿上左右踱步。

    本想著在世閥大族重臣家裡選,怎麼的也能為兒子選一位名門貴女,怎奈何選妃之際竟忽巴拉冒出一位新晉子爵——當日他鈐蓋國璽時,想著不過是賣檀瀧一個好,又哪裡料到這一層?

    因而忙不迭叫悔!

    而且——路氏女,這路岐山到底是何方神聖,一門竟出兩個王妃?

    會不會其中有詐?或者是……

    「若水,這名帖你自己收的?」  

    「回陛下,是。」

    「星衍術是你自己演算的?」

    「若水可以對道祖起誓,渾天儀星衍是貧道親力親為,絕無紕漏!」

    難道這路氏庶女真的是太子的天命之女?路金喆……敬德皇帝拿起那張名帖一看,總覺得似曾相識,在哪裡聽過似的——

    「隆德海!」

    「臣在!」

    「你即刻去查,把這路家上上從裡到外給朕查清楚——別拿鴻臚寺那套官話糊弄朕,尤其是,」敬德皇帝將名帖紙箋推過去:「這個路金喆!」

    「遵旨!」

    ……

    而與此同時,明德宮裡也知道了星衍的結果。

    柳兒朝裴宛道了個喜:「恭喜殿下得償所願!佳偶天成,連老天爺都門清的!」

    裴宛將今兒新臨的字帖掛起來晾著,笑道:「老天爺興許不知,但我的心意是作準了。不過賜婚的旨意還沒下,這事就還沒有敲下定錘之音,道喜為時尚早。」

    「金口玉言,還有說話不算數的理兒?」

    *  

    隆德海辦事牢靠利落,不消一日路家尤其路金喆的底細便呈上御前。

    此刻退避侍從,滿殿只有他們君臣二人。

    隆德海將查來的消息說與敬德皇帝:「路家祖籍浣州,扁擔商人起家,最盛時便是路岐山這一代,家資數百萬,三年前因與長子路金麒獲罪,家道中落,後等到路金麒入仕,家道才算興起。」

    「至於所犯之罪,三法司定的是『以財行求,冒用禮部勘合,濫用官驛,所盈以供逆黨,』蓋因胞妹救駕有功,加恩免去籍沒家財,免其親眷為奴,改罰銀五十萬兩,沒收名下所有商號鋪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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