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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左手抓到了門框,就勢必不會輕易鬆手。那門框的指甲痕跡就能看出來當時又多激烈。
左門框的縫隙里有這麼一小片,的確不是很明顯。陳玉芬還是塗過指甲的,顏色有些暗,善後的人應該也因為驚慌沒有仔細打掃,所以也算是最大的破綻吧。」
在給他分析案情時,我連比劃帶說,還展示了手指甲。只是我可沒錢塗指甲,禿禿的指甲看起來不太好看。稍微展示了一下,就立刻將手藏在了身後。
張夫人的貼身婢女被肖小五領到我們眼前,一一介紹著屋裡的陳設和一些物件的用途。
其實也沒有什麼特別的,人不都是吃喝拉撒睡,頂多就是她用的好一點,我用的差一點。「這衣服還挺好看的,看起來有點不像張夫人的衣服。」
「這件是給表小姐新做的衣衫,還沒有縫製完。」侍女說道。
「表小姐是誰?」
「夫人弟弟的獨女,夫人一直當做親生女兒看待的。只是常年在外打理張家的布匹生意,我們也很難見到。這衣服也是做好之後,會送去布莊,讓夥計們轉交給表小姐。」
「那張夫人沒見到表小姐,怎麼知道表小姐的尺碼呢?」
「據說表小姐的身量與少夫人的相仿,所以夫人就按照少夫人的尺碼做衣服……」這居然還挺有道理。
「所以,我們一般說起表小姐,都會說夫人又把表小姐放在心裡和床上了。」
「表小姐好看麼?」
「我也只是七八年前見過一次,還是少爺成親之前。」
「表小姐有什麼特點?比如,有顆唇下痣?」
「是的,表小姐有一顆小小的唇下痣,表小姐很不喜歡,但少爺說這顆痣是旺夫的,很好看。所以,表小姐就沒有找大夫點下去。」
「小五,去抓這個表小姐!」我興奮地拍了拍肖小五,「要快!她就在剛才我們路上進的那個布莊裡。秘密抓捕,不要讓別人看到!」肖不修點了點頭,小五立刻沖了出去。
「哎,可算破案了。今晚我要吃個好的!」我舒了口氣,坐在椅子上,把前前後後的事情都串到了一起,真是思極細恐,好大一齣戲啊。
第10章 、陳大哥也要進冷宮
肖不修一臉疑惑地看著我,我摸了摸臉,「我臉上有東西?」
「很乾淨。」他認真地回答。
「那就好。」我笑嘻嘻地看著他,「您是不是在想:到底怎麼就破案了?其實找到了這個女人,就算是差不多了。我現在大致有了答案,就等這個表小姐了。
當然,其實如果你去刑訊逼供一下張誠,估計也差不多能有答案,只是能不能招認出這位表小姐,也不好說。畢竟,張誠一直愛的是這位表小姐,而不是陳玉芬。」
從這幅畫和陳志典所講述的故事來看,踏青那日,陳玉芬並非單獨行動,是有人相邀。
到達郊外後,又有一個女子相陪去河堤散步,「偶遇」張誠。
這一切並非緣分,而是人為安排好的,最終選擇陳玉芬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她與表小姐長相相似,不過是個替代品罷了。
這位相陪的女子便是「唇下痣」的表小姐,雖然沒有見過本尊,但看衣著打扮與京城女子沒有分毫差別。
唯一的不同應該就是面料,表小姐服飾的面料更為順滑有光澤。
就像是織布的絲繭數,京城貴族家的小姐能夠用五六分就已經很不錯了,而表小姐用的明顯是八分,與皇族使用的布料比肩。
那自然是表小姐是布莊的主理人,使用的布料自然也要是尚好的。
這個論斷是從剛才張夫人床上的那件衣服,以及來的路上在布莊裡看到之後,得出來的。
那麼,張誠可能真正喜歡的是這位表小姐,但礙於表親關係不能成親。
又因為其父是鴻圖閣大學士,若是再娶一名商賈之女對仕途無益。
倒不如娶了相貌身材相似的陳玉芬,門當戶對,身家乾淨。
但張誠內心深處依然將表小姐視作心頭的紅玫瑰蚊子血,也自然而然偷偷在畫面中點上了那顆小黑痣,也阻擋表小姐將痣除掉。
也許,陳玉芬在後來的生活細節中發現了這個不倫戀情,便經常因為吃醋而與張誠發生爭執,「戰爭」逐漸升級,一發不可收拾。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剛才聽布莊的活計說老闆剛剛從回鶻歸來,帶了一大批好東西,但是家裡發生了一些事情,要去帶孩子。
因此還沒有時間收拾,讓他們多找幾個臨時的小夥計下午到店裡幫忙……
那就是說,這位表小姐很可能充當了乳母的角色去帶孩子。
這個時間差就很有意思了,是陳玉芬出事之前就帶孩子呢?
還是陳玉芬出事之後,她來帶孩子呢?而這孩子是真的因為自己玩掉下來的,還是被人故意弄折了腿腳呢?
疑問一個接一個,想真正都解決還真的挺難的。因為這位表小姐不見了!
肖小五雖然以最快的速度前去布莊抓人,但還是撲了個空。
肖不修下令全城搜捕,然後帶著我回了南廠。這次總算坐了馬車,我一個人舒舒服服地躺在馬車裡。
雖然過了午膳時間,但肖小五懷裡的包子還是熱乎的,我也不嫌棄,一邊躺著一邊啃包子。
肖不修在外面騎馬,和肖小三並騎,說著什麼事情。音量不高,也聽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