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頁
這樣出去,是要被人懷疑的。
金不戮還因為小旻打算瞞著自己穿女裝而生氣呢。
大馬金刀地叉腿坐著。端詳溫旻半晌,嫌棄道:“腿合攏。”
溫旻本就是並著腿站的,沒法再合攏了。但聽了“白兄”所言,還是笑著將兩腿再往一起靠靠。
他自己也不太明白,為何對眼前這人有百分的耐心與包容。
可能因“白兄”是他的救命恩人吧。
無奈得緊。仙鶴終究是仙鶴,裝鵪鶉是要露餡兒的。溫旻即便夾起尾巴也是個一肚子春秋的小豹子模樣,始終裝不成鵪鶉。站在秋風和晚霞中,縱然身著女子裙裝卻依舊俊美帥氣。
金不戮望著這樣的小旻,突然就想起他穿衣脫衣的模樣,更想到兩人的耳鬢廝磨的時光,甚至想到了溫旻身體的熾熱觸感。心頭不由怦怦地跳起來,臉上也跟著發熱。
他戴著白丁頭套,臉色變不了。但是眼神閃閃爍爍,騙不了人。
溫旻看了不由好笑:“怎麼,兄弟女裝太美,打動白兄了?”
金不戮沒好氣道:“閉嘴!”
左看溫旻也不像個姑娘,右看也不似個女人。光是把金不戮一人看得臉紅心跳有什麼用?
喬裝計劃完全失敗。
溫旻也知道自己裝得不像個姑娘。對著銅鏡照了照,嘆氣:“兄弟覺得這個法子不太行。”
金不戮幫他找了個理由:“那是因為你太高了,肩膀也寬。獨自出去容易被人看出馬腳。你過來,試試和我站一起。”
金不戮戴著白丁的頭套,是個大小眼招風耳的丑小子。溫旻卻如若明珠皓月。
可即便這樣,倆人往一起一站,銅鏡中還是……十分鮮明。
溫旻肩寬頸長、眉目舒朗,一股子英氣。
白丁雖丑,站在溫旻身邊卻平添了三分柔和。
更別提金不戮還比溫旻矮著半頭,肩膀也窄了兩寸,就連頭臉也小了一圈。站他身邊簡直小鳥依人。
溫旻一看兩人這樣,哈哈哈地笑了:“白兄,不然我們另闢蹊徑?你穿女裝,我扮做你的護衛。我倆好生喬裝,定不會誘人懷疑。”
金不戮氣道:“閉嘴!說你穿女裝便是你,和我有什麼相干?”
氣了一會兒,又生一計。對溫旻道:“身子矮些,頭靠我肩膀上。”
溫旻十分警惕:“幹嘛?”
金不戮道:“扮夫妻——你扮做我夫人,靠著我,再雇輛馬車往裡一坐。別人便看不出來你身材高挑了。”
“不!”溫旻立刻站遠,大擺其手,“不行不行。”
金不戮氣極:“怎麼了?又不占你便宜!”
溫旻正色:“白兄為我著想,幫我喬裝,兄弟還不知好歹的麼?怎會誤會你占我便宜。但我心裡已經有阿遼了,斷然不能再和其他人如此親熱。即便為了救命也不行。”
他望著遠方,眼神都粉紅了:“你不知道,我家阿遼有一肚子的小性兒。若我不小心同別的姑娘多待一會兒,他便要生好大的氣,好幾次差點不要我了呢。”
還笑起來了:“他嘟嘴生氣的模樣呀,特別可愛。簡直是個氣包子,比小河豚還要鼓鼓的,想讓人上去咬兩口。”
明明是在控訴金不戮吃醋,可言辭分明是在回憶二人的甜蜜。說到最後,溫旻眼中光彩閃耀,全是喜樂光芒,似乎被蜜浸過。
吃醋說明在意。
金不戮自小便吃他的醋,那自然是從小便喜歡他了。
小時候,溫旻只是機敏地明白有些事不能做,做了阿遼會不開心。長大後一想,原來阿遼對自己早已是情根深種。
自己所愛之人,恰恰也喜歡自己,從小到大從未變心。這是何等的幸福?
溫旻聊起他家阿遼就沒完沒了,只當“白丁”是個不會亂說話的自己人。
可金不戮在一旁早聽得臉都熟了。分辯也不是,狡辯也不行,只能打斷:“思夠春了沒?!再說你家阿遼,讓他來護送你啊!”
“那不行。”溫旻振振有詞,“我早已拿定主意,這輩子都護著他。哪能讓阿遼有一丁點兒擔心?”
這句沒給金不戮噎死。
搞得他一個人憋在當地,也不知該做個什麼反應。呼哧呼哧地氣了半晌,從包袱里翻了翻,翻出一套胭脂水粉。
白丁頭套製作不良,缺乏活人血色。金不戮每天都要給臉上淡淡掃一層胭脂,才不至於像從棺材裡爬出來的。
他今天買了女裝,暗暗覺得溫旻可能用得到,便將胭脂水粉一併塞進包里。現在還真的用上了。
金不戮用胭脂為溫旻喬裝。唇色潤點紅、眉眼暈點桃花妝、兩腮來點醉酒暈……
他雖不善此道,但畢竟有著工匠家傳的靈巧雙手。街上姑娘們是怎麼畫的,只消一看便明白了。
無奈溫旻的臉實在太完美,自帶紅潤唇色,眼角眉梢天生桃花氣。給他這麼一畫,還濃了。好像非要給西施添鬍子。
金不戮看笑了,趕忙停了手,用帕子就著水幫他擦。
他貼近溫旻的臉,認真地擦拭胭脂痕跡。溫旻也專注地看著他。兩人近在咫尺,呼吸交纏。只此一刻,突然有種永恆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