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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必是高手,只可惜屬下未曾親眼得見,否則還可認一認身法。不過倒也不是全無收穫,殿下請看,這是兄弟們從那密林中發現的東西。」
朱策遞上一條絲縷狀的布條,想來是刺客在追擊時不慎被樹枝勾破了衣裳,事後又沒來得及清理。
「是很常見的布料。」奚曠端詳道,「即使是窮苦百姓,也能穿得起這樣的衣裳。」
「布料確實常見,但這染色可不常見。」朱策嚴肅地說,「民間大多數黑色染料,都是以樹皮、果殼等浸水煮曬混合製成,工序不難,提取也快,因此所謂的黑色,其實都是極深的青黑色或褐黑色,顏色重到一定程度,看起來便近似純黑色。然而殿下請看,這塊布料的黑色,卻是純正的黑色,極適合隱匿在黑夜中,必是出自某個工藝高明的染坊。」
奚曠頷首:「可能查到?」
朱策道:「已經讓人去打聽了。」
桑湄在旁邊聽得昏昏欲睡,忍不住掩袖打了個呵欠。
奚曠瞥了她一眼,加快了與朱策商談的速度。
等朱策退出大帳後,他才道:「你上午守著我不曾休息,這會兒便去床上睡一會兒罷。」
桑湄:「你真沒事?」
「我看起來哪裡像有事?」奚曠看著她微微浸出淚意的困眼,語氣輕柔,「若真的有事,我叫柏樹便行了。」
「……也好。」桑湄實在太困了,吃完飯就困得更厲害,見他看起來確實無礙,便不再客氣,上床睡覺去了。
這大帳遮光性不錯,放下門帘,便只有屋中一排燭台照明。奚曠熄了幾盞,方便她休息,只留了桌上兩盞給自己。
桑湄躺在床上,蓋著被子,微微睜著一線眼睛,從睫毛縫裡看他。
奚曠站在桌前,微微彎腰,神色莊重認真,仿佛正在閱讀什麼重要卷宗。然而,他手裡拿的不過是一把小刀,正在燭光下,給獵回來的那隻白兔細細剝皮。
桑湄心想,他這身黑色衣裳,倒是比白色更適合他。
能遮得住傷口血跡,也能藏得住無盡幽夜。
未時將盡,外出打獵的青年們紛紛攜戰利品而歸。笑聲、鬧聲、議論聲不絕於耳,哪怕帳子放下,也阻隔不了外面嘈雜的亂聲。
桑湄起身。
「不再睡一會兒?」奚曠問。
桑湄搖搖頭:「左右也睡不著了,出去看看熱鬧罷。大家應該都等著你呢。」
她收拾好儀容,戴好面紗,跟著奚曠往外走去。
路過桌子時,她看見上面只剩下一張乾乾淨淨的兔子毛皮。
桑湄:「……」
「怎麼?」奚曠注意到她的表情,「兔毛可以切割後用來裝飾,兔肉我讓柏樹帶下去處理了,晚上你就可以吃了。有什麼不對?」
桑湄:「……沒什麼。」
反正都是一具屍體了,也不能養著玩,當然是早處理早好。也是她默許的奚曠可以幫她處理。只是一想到折騰了大半夜,還讓尊貴的寧王殿下光榮負傷,最終收穫的不過是一頓飽餐和一件常見的裝飾品,總覺得不值當。
當然,倘若不是她敏感多思,現在或許也會收穫一顆,在這一場以命相護後,動搖的心。
出了大帳,人群一看見奚曠,便騷動起來。
他們早就清點好了各人的戰績,要來向寧王殿下邀功了。奚曠含笑聽著,時不時誇讚幾句年少俊傑,引得不少年輕人都志得意滿地挺起胸膛。
最終拔得頭籌的是錢家少爺。他獵的數量並不算多,昨天甚至只獵了一隻紅狐狸和兩隻野兔,但今天似乎才展示了他的真正實力,除了幾隻山雞野雉,還以一人之力,獵殺了一頭野豬與一匹獐子。單從質量上論,他是當之無愧的春獵頭名。
奚曠朗聲大笑,也信守承諾,大手一揮,命人將他那柄寶刀抬了上來,當場賞給了錢家少爺。
錢家少爺重重謝了恩,喜不自勝地接過寶刀,拔鞘一觀,雪亮刀光閃過眉眼,映出他因激動而泛紅的臉龐。他合上刀鞘,再一次朝寧王謝恩,而後咬著下唇,朝自己的父母、以及人群中的宋三娘炫耀似的晃了晃刀柄。
宋三娘身邊的姑娘們又開始拿她打趣。但這一次宋三娘卻沒有惱,只是驕傲又羞澀地垂下頭,時不時偷偷與錢家少爺對視一眼,抿唇低笑。
到底是年輕男女,心事都寫在臉上。
潘夫人在旁邊感嘆道:「接下來幾個月,恐怕這位錢少爺就要在通寧聲名大噪了。」
「他與那位宋姑娘是麼?」
「似乎是的。」
「你說,他將來若是飛黃騰達,還會與這位宋姑娘成婚麼?」
「那誰知道呢。」潘夫人搖著扇子道,「但願罷。」
至少此時此刻,都是真的歡喜。
春獵到此結束,夜晚的山間草地里擺起盛大的宴席,不僅菜品更多、篝火更旺,甚至還加了助興表演,各大府第中豢養的歌姬舞娘在此時派上了用場。絲袖翻卷,妙音入畫,後生晚輩在春獵中沒比過人家的府第,在這時更是卯足了勁,要暗暗地找回面子。
桑湄因為戴著面紗,自是沒有久留,先回了大帳,獨享她的晚餐——包括剛烤好的兔肉。
這一場夜宴狂歡至亥時方休,奚曠在柏樹的看顧下回到大帳,他甫一進門,桑湄便皺了眉頭:「身上有傷,怎麼還喝這麼多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