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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怎麼了?」鄭秋實看到他的反應,有些害怕,忙勸道,「叔,你沒、沒事吧?不好吃可以不……」
「我的娘啊!太好吃了!」阿李叔終於吐出一句完整的話,大喊道,「這比我在鳳凰樓吃的還要好吃!」
「啊、啊?」鄭秋實甚至懷疑阿李叔在說反話。
誰知阿李叔直接上手揪下一大坨三不沾,塞入嘴中,一邊塞一邊大讚:「太好吃了!」
「我真的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糕點,」阿李叔嚼巴嚼巴,口齒不清地說,「這東西和酒賊配,我去搞點酒來!」
說完,他跑進廚房搬出一罐老壇酒,拿了兩個破爛碗,斟上兩碗滿滿的酒,豪爽招待道:「喝啊,別客氣,自家人!」
鄭秋實不會喝酒,立馬擺手拒絕,他現在倒是好奇自己做的三不沾到底是什麼味道,竟然讓阿李叔讚不絕口。
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揪下一坨,略帶遲疑地放進嘴裡,嚼了嚼。
本來無比粘牙的三不沾在放入嘴中,裹上口水後,竟然失去粘性,變成一坨Q|Q彈彈的球,帶著彈性,嚼一下,麵團好像在口腔之中來回彈跳,嚼兩下,麵團像是肥碩的鹽水雞皮結實緊緻,嚼三下,麵團的口感成為渾然一體的bia黏bia黏。
在口水和麵團的充分混合之下,本來較緊實的口感變成了軟綿,帶著一點沙沙的糯,用上顎和舌面按壓,麵團完全被展開,平鋪在舌面上,像是在比基尼海灘曬著太陽,把濕潤的沙子敷在身上一樣,讓人渾身舒坦。
本以為是翻車之作,沒想到又一次挽回了他「甜點之神」的稱號。
將三不沾吞了下去,留在齒間的是甜甜的蛋香味,完全沒有一絲腥味,鄭秋實不禁有些得瑟,自己可是一點酸都沒加,居然可以做到一點腥味都沒有,不愧是「甜點之神」,鄭秋實的自信再次回歸。
鄭秋實迫不及待吃第二口,這次他選擇直面不堪,直接揪下那讓人看了就起雞皮的疙瘩麵團,他之前嚴重懷疑那是未溶解的麵粉。
麵團放入嘴裡,嚼了一下,咔的一聲脆響,是疙瘩麵團被嚼碎的聲音,又嚼了幾下,咔咔咔一連脆響,每嚼碎一顆疙瘩,嘴裡的焦香味就濃了一分,真的是越嚼越脆,越吃越香。
最後,鄭秋實撕下之前粘鍋底的底板,這底板像是鍋巴一樣,焦得剛剛好,金燦燦的,仿佛初升太陽般金黃。鋒利的牙尖扎破底板,咔嚓咔嚓,帶著些許嚼勁,又帶著脆香,像是在嚼薯片,碎成小塊的底板在口腔中來回摩擦,讓味蕾再次甦醒。
這樣的三不沾確實是第一次吃到,因為沒有放油的緣故,整個嘴巴裡面沒有一絲油膩的感覺,只有蛋糕的香味,口味清新甜美,口感有軟有脆,吃起來毫無罪惡感。
鄭秋實再次伸手去揪三不沾,這時阿李叔居然將海碗攬了過去,他搔著頭,紅著臉道:「這不是回禮嗎……」
「啊這、這……」鄭秋實完全沒想到阿李叔居然會為了糕點說出這樣的話,只能用哈哈大笑掩飾尷尬,「這東西要趁熱吃,叫阿順叔也出來吃啊!」
鄭秋實心道:「早知道這麼好吃,就不拿過來了……」
「我弟脾氣怪,不愛見生人。」阿李叔猶豫了一下,還是叫了阿順出來吃。
過了一會,阿順才出來,阿李叔問:「阿母吃完那點豬肉了嗎?」
阿順搖搖頭,倒了一碗水又走進裡間關上門。
鄭秋實大概能猜出阿李叔家的情況——兩個四五十歲的單身老漢和一個癱瘓在床的老母親。
哥哥老實,弟弟脾氣怪,老母癱瘓在床,家裡面一窮二白,總之,情況也不好。
兩人一邊吃三不沾,一邊嘮嗑。
鄭秋實想起張嬸說阿李叔也訂購豬肉,問他:「叔,你們向張嬸訂購豬蹄一般是多少錢?」
阿李叔打了個酒嗝,悠悠道:「二十文一個,我一般按月買,一個月定十隻,大概二百文錢。」
才二十文一個?!凌難定二十隻就要一兩銀子,如果按一兩銀子一千文的話,那凌難定一隻豬蹄豈不是要五十文?!
阿李叔嘆了口氣,壓低聲音道:「二十文我還嫌貴哩,鎮上才賣十五文!」
「張翠芬那人特別愛占村上人便宜,這不,仗著金雷河漲水,又把豬肉價抬高……」他搖搖頭,道,「都是村上人,又不好說什麼……」
這也太坑了吧!不行,他鄭秋實不能吃這種虧!
鄭秋實完全沒有了待在這裡的想法,準備打道回府,回去好好謀劃怎麼退訂豬蹄。
回家之前,阿李叔摘了好多小白菜塞給鄭秋實。
了解到阿李叔一家的情況,他推辭著不用,阿李叔卻說:「拿著吧!河邊發大水,我種的菜都運不到鎮上去賣,扔在這都老了,你拿點回去煮!」
擋不住阿李叔的熱情,鄭秋實最後拎著兩大捆小白菜和大海碗回家。
第7章 青菜燉芋頭+夫夫恩愛
鄭秋實回到家,凌難還是不見蹤影。
看著空蕩蕩的家,他感覺有些無聊,開始謀劃著名如何對付張翠芬,他一定要把被坑的錢要回來,他還想好了,以凌難的情況,估計被不少人占過便宜,他以後一定要好好把關。
鄭秋實是一個護短的人,他是絕對不會讓外人欺負自家人。
鄭秋實撅起嘴唇,唇珠更明顯,他用手輕點唇珠,突然想起還有一件大事沒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