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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可能是孩子的最後一程。
2.
這裡原是個村子,但東南西北各路行人幾乎有半數都會途經此地、中轉歇息,占著地理優勢,也慢慢發展成了城鎮,只名字仍叫作安河村。
黎晝和林無妄的想法各異,一時間都沒察覺到對方的心思。
倒是不遠處攤子上吃茶的青年,他聽完他們的對話。望一眼林無妄腰間佩劍,望一眼正掏錢的黎晝,又望一眼另一邊的酒家招牌,末了輕輕笑笑。
真有意思。
鎮前的茶館坐了許多人,他們談笑吃茶,大多是風塵僕僕的趕路人,鬧騰得很。
唯獨青年淡然優雅。
他半束髮冠,著一件浮光錦長袍,外披月白大氅,襟邊掐了金絲,下端的水雲紋被銀藍繡線裁得規規整整。若是尋常人穿了這一套,只怕要被取笑浮華紈絝。然而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卻是一派的君子端方、貴氣天成。
黎晝五感敏銳,他察覺到青年的目光,於是回望。
青年大概沒料見黎晝會忽然回頭,被他抓個正著,倒也沒有小氣避開,反而舉杯笑笑,目光這才移開。
修行之人,已有小成。黎晝剛剛認定,眼神一轉又注意到青年腰間佩劍,黑檀木鞘,劍柄無紋,首有劍疆(系在劍首的皮繩),劍尾以金銅鑲著雲水紋飾,那紋樣古樸。乍一看並不惹眼,可稍有見識就會曉得,那是一個標識,代表著主人的身份地位。
他不認識這個人,但他知道這把劍。而知道了這把劍,他也便曉得了這個人。
崇明門少門主,貫日劍方月去。
“師尊,你在看什麼?”林無妄打斷黎晝。
他瞥了一眼方月去,大抵是因為黎晝將注意力全放在青年身上而忽略了自己太久,他有了先入為主的情緒,於是越看越覺得那青年不順眼——比方說,現在雖不似夏日炎熱,但也沒冷到這個地步,要穿這麼多衣服。
嘖,怎麼連衣服都穿得叫人這麼不喜歡?
和林無妄在兩個頻道里,黎晝絲毫沒有察覺到他的想法。
“看那個人,喏。”黎晝眼睛一抬,“他有麻煩了。”
數年前,仙門崛起,崇明門憑藉白虹劍訣位列前端,門內弟子皆習此訣。能將白虹劍訣融會貫通的人雖寥寥無幾,方月去卻也不是第一個,可無疑,他是最有天賦的那一個,甚至有傳言說他的劍法已經超過了現任門主陸坤。
並非空穴來風,那傳言是有佐證的。
比如,崇明門代代相傳、被認作門主標識的貫日劍,現如今佩在了他的身上。
“麻煩?”林無妄不解。
“又或許是找他麻煩的那些人,他們有麻煩了。”黎晝揚了揚下巴,示意他往另一邊看去,“總有一些人目光短淺,貪財不怕死。”
林無妄順勢望去,不遠處一群混混滿眼精光,正往這邊逼近。
或許是黎晝將注意力放在方月去身上過久,林無妄有些在意,他輕咳一聲,上前幾步,不動聲色地擋在方月去和黎晝中間。
他說:“出門在外,最怕露富。”
更何況,方月去還長得溫軟好欺負,活脫脫的「人傻錢多速來」。
黎晝失笑:“沒想到你還挺有經驗?”
“師尊?”林無妄皺了皺眉。
黎晝不清楚林無妄這忽然鬧的什麼彆扭。但他能感受到林無妄對方月去的不喜歡。雖然這份不喜歡來得莫名其妙,但轉念一想,半大的孩子,情緒本就多變,便也沒多說什麼。
他只隨口解釋一句:“小點聲兒,看個熱鬧。”
看熱鬧?林無妄挑眉。
也是,四合宗日日沉悶,這樣的熱鬧真是難得看到。左右無事,便看看吧。
另一邊,方月去察覺到什麼似的,他抬頭,正對上那幾道不善的目光。
原先在茶館休息的人,看見那些混混過來,三三兩兩都結帳走了。這世道從來都是見義勇為者少,怕惹事兒的多。
方月去卻不在意。
他望一眼來人,輕笑一聲,繼續吃茶。
那些混混被這似是而非的一笑惹惱了,怎麼,這小子看不起他們?
走在最前邊的那個在方月去對面坐下,他猛一拍桌,桌上的茶具隨之一震,桌面便起了一條裂紋。今日店家不在,新來的小二是個沒膽子的,他縮在櫃檯後面貓著腰,權當沒看見,估摸著是不想管了。
那群混混見狀便越發肆無忌憚。
桌面上的裂縫將他們分成兩邊,一面淡定,一面狂妄。眼見著場面就要「好看」起來,不料為首的剛準備說話,耳邊便響起清脆的珠玉碰撞聲。
那聲音很輕,仿佛是夾在風中飄來,碰巧入耳,有魔力似的,只一瞬便叫人怔住。
與此同時,林無妄感受到一股很奇怪的力量,如同第一次進入四合宗那日,存放乾元鼎的那個方向對他施出的威壓。
他皺了皺眉,按住心口,總覺得那兒有些慌。
混混們被迷了魂兒一般循著聲音的來向站起,眼裡、面上都是呆滯的。方月去一愣,他雖沒被影響到,但顯然感覺到了不對。聲音來時縹緲,聲源似乎不近,可不過一個抬眼,方月去的面前已經站了個女子。
女子背光站著,一身朱色紗裙,她生得明艷嬌媚,一雙手軟若無骨,只輕輕拂過桌面,裂紋便自她指尖過處消失。<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