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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大人重重嘆一口氣,「那請朝陽縣主萬事小心。」
公孫茉知道丁大人這是同意了,欣喜之餘也有點緊張——頂替公主可不是小事情,公主跟縣主差了好幾級,生活教育,完全不同水準。
丁大人又繼續說:「縣主此番兇險,可得多多當心,老夫僭越,勸縣主一定得早日得到敬王寵愛,一來是為了我們南蠻安定,二來也是為了縣主自己的生命安全,這大不敬之事也許一輩子就只有我們幾人知道,但也許……總要做好萬全的準備。」
「我懂得,多謝丁大人相勸。」
丁大人的意思很明顯,要靠著寵,靠著孩子,萬一將來東窗事發,她公孫茉才可能保命。
公孫茉還挺樂觀的,冒充一個人不容易,可是整個京城沒人認識宣和公主,冒充起來就沒那麼難了,就算有什麼不對,只要說一句是南蠻之俗,又有誰會揪著不放,南蠻十萬人小國,禮儀有所缺失,也沒什麼好奇怪。
總之無論如何,都不能上山當尼姑,不能生孩子,不能吃肉,這輩子還有什麼意思呢。
*
公孫茉當晚就搬去了宣和公主的房間,所幸兩人身量相仿,宮服什麼的穿上都不違和,就是鞋子,她的腳小了些,得在那些訂製的鞋子裡塞棉花才能穿上。
一夜好夢。
隔日一大早,公孫茉就被郝嬤嬤挖了起來。
「公主。」郝嬤嬤十分謹慎,自從昨日定下計謀以來,就喊她公主,而且一次都沒喊錯,「宮裡派人來給您梳妝了。」
公孫茉伸了個懶腰,「什麼時辰了?」
「五更。」
「好早。」
「敬王是親王,成親禮儀繁瑣,是得提早準備的。」
公孫茉起床,她昨天睡得不錯,就是夢到了好久以前,當時連續三個大學同學結婚,她一年當了三次伴娘,每次陪同學試婚紗,都是說不出的羨慕——她的男朋友不願意走入婚姻,但自己也沒有勇氣分手,總覺得跟他分了,以後就再也不會談戀愛了,前生容貌粗陋,讓她非常自卑。
若說穿越到這個南蠻國有什麼好,就是成了美人,公孫茉從小就是美人胚子,長大後更是出落得芙蓉一般,也就是長得好,這才被挑中當陪嫁——陪嫁是什麼,幫宣和公主固寵用的,要是不夠美,根本不能發揮功能。
只是沒想到她這個陪嫁會成為正室——雖然是冒充的。
公孫茉起床,梳洗過後坐在玫瑰鏡台前,照例欣賞了一番自己的美貌,這才想起一件事情,早飯呢?
「郝嬤嬤?怎麼桌子上什麼都沒有?」
「老奴問過了,說是東瑞規矩,怕新娘子跑淨房,所以今日是不給吃的。」
公孫茉瞪大眼睛,新娘子的人權在哪裡?這麼忙碌的一天居然不給吃的?
「嬤嬤去廚房給我弄點東西來,好歹給張餅。」
「現在官驛里都是宮裡人,公主忍著點。」郝嬤嬤勸慰,「不然喝點水?」
公孫茉無法,連喝了兩杯水,感覺只飽一瞬,然後又餓了。
叩叩,敲門的聲音傳來。
「奴婢是宮中的嬤嬤,姓石,不知道公主起床了沒?」
郝嬤嬤揉了揉公孫茉的肩膀,然後走過去開門,「已經起來了,老姊姊請進。」
一個胖嬤嬤進來,一臉笑意,「老奴見過公主。」
跟著進來的還有八個人,手上捧著不同的東西,有喜服,有鞋襪,還有鳳冠跟蓋頭,另外還有一個一臉富態的中年太太,石嬤嬤介紹是尚書令夫人,爹娘公婆俱在,膝下兒女雙全,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都有,最是好命不過,特別請來梳頭的。
公孫茉知道這就是全福夫人了,連忙道:「來得匆忙,沒能準備禮物,尚書令夫人莫怪,今日夫人替我梳頭,我來日上門拜訪道謝。」
尚書令夫人笑說:「是妾身的榮幸。」
她心裡想,果然是南蠻小國,公主應該自稱「本宮」,怎麼會自稱「我」,但又想不管怎麼樣,這南蠻公主都是敬王妃——皇后最偏心的小兒子,太子殿下疼寵的幼弟,今年才二十歲,前途大好。
想著如果能在政治上靠敬王近一點,那等同也靠太子近一點,就算抓不准皇上心思,但靠太子總不會有錯,想想,尚書令夫人便笑得由衷。
都是宮裡的人,手腳自然俐落,很快的就把公孫茉打扮起來。
喜服里外六層,臉上也抹上厚厚的白粉,然後點了胭脂。
穿鞋時,宮女咦的一聲。
石嬤嬤不太高興,「怎麼了?」
那宮女奇怪抬頭,「這鞋子太大了。」
公孫茉跟郝嬤嬤互看一眼,然後很快別開頭,她跟宣和公主差不多高,但腳卻不一樣,可不能在這邊就給看出端倪。
本來是打算趁人不注意時,讓自己人幫她穿鞋,誰知找不到機會。
石嬤嬤推開宮女,「我來。」
然後石嬤嬤也是咦的一聲,不是那宮女不會穿,是鞋子真的不合腳——這衣服鞋子都是按照南蠻送來的尺寸做的,沒道理會錯,除非是量身的時候就錯了。
聽說南蠻熱,穿鞋只穿半鞋,或許是這樣,量全腳的時候就不知道怎麼量。
石嬤嬤站起來陪笑,「這鞋子不合腳,老奴給公主塞點棉花進去。」
公孫茉儘量讓自己看起來也很意外,「是嗎?有勞嬤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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