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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得也不在調上,跟頭也翻得不漂亮,要啥沒啥。
於是,一場戲沒唱了,在台下看客或真心或有意的起鬨下,他們的招牌就被砸了個稀爛。
要是招牌被砸了也就罷了,關鍵是行頭、道具,統統被砸得粉碎。
一個有頭有臉有傳承的戲班班主揚言道:「以後不准你們再唱戲,怕你們毀了老祖宗的絕學!」
八歲的周發財不懂:唱戲原是父母們圖一口飯吃的玩意兒,但在很多人眼裡,確實老祖宗的絕學,不容玷污。許你唱,不許我唱。
班主落了魄,本來把所有錢財都用來租場子了,結果一場沒唱完,被人砸了場子,手裡的傢伙事也全完了。
因為背了債,所以想出城也不可能,這樣一來,整個戲班的活路都斷了。
危急關頭,來了個救命的人。
是凌峰城城主的小侄子,私底下表示願意出錢給戲班還債,條件是周發財的娘給他做妾。
要說周發財他娘,確實是戲班的台柱子。
這個台柱子不是說她唱得好,而是她漂亮,真的漂亮。
也正因為她漂亮,所以城主的小侄子才願意出錢給戲班還債。
他娘很為難。
一來,班主對自己有恩,班裡的其他人也是一起討生活十來年的夥伴,有此機會,不能不救。
二來,自己已然成親有子,若是給別人做妾拋夫棄子,非自己所願,也愧對丈夫兒子。
於是,為了給個交代,一根白綾,上吊死了。
班主也是個橫人,抱著他娘的屍體,就去找了城主小侄子。
「你只說要人,沒說要死的還是活的,給你帶來了。」
小侄子最終還是給了錢,但是周發財他爹卻因傷心過度,弄了個麻繩,追著他娘去了。
戲班出了城就散了伙。
周發財眼看著自己爹娘前後自盡,從那年起,周發財便開始了恨。
他恨戲班唱戲的,恨城裡穿得體面的,恨有錢的,甚至恨那個太平盛世。
恨歸恨,太平盛世卻讓他安安穩穩週遊了大大小小二十個城,要了十年飯,沒餓死。
十八歲那年,周發財靠十年要飯,整整攢夠了十兩銀子。
小孩子可以要飯,長大了就不好要了。
但是周發財沒家,而且過慣了苦行僧般的生活,於是在各種活計里,他選擇了敲小鼓。
敲小鼓不是唱戲敲鼓,而是收舊貨。
他給自己置辦了一個木匣子,還是週遊天下,從一個城裡收舊貨,然後拿到另一個城裡去賣。
他恨有錢人,所以專門騙有錢人的錢。
主要是收破碗破壺破瓶子,新的不要,專要舊的,要破的。
拿著這些個破碗破壺破瓶子,就去找那些個有錢人。
「前朝的碗,宮裡的,要你五兩銀子,不貴吧?」
那些個土財主專門好這一口,但卻不懂得鑑定的手藝。
其實鑑定哪兒有什麼手藝?故事編的圓,編得好,這個碗就是前朝的。
「什麼破碗也來忽悠我?不要不要!」
周發財絕對扭頭就走。
敲小鼓的訣竅就是不接受還價,五文錢買來的碗,說是五兩銀子就是五兩銀子,四兩九都不賣!
你一傲,對方就慫了,就琢磨不定了,就覺得這碗真是前朝的了。
大行盛世,破碗比新碗貴。
靠著這一行當,周發財週遊天下幾十年,吃喝不愁。
他從未想過要在哪個城裡落腳生根,也從未想過結婚生子。
兒時的經歷時刻提醒著他:在哪個地方落腳,是一件尤為可怕的事兒。
所以這幾十年他就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五十多歲,心想著老死算了。
沒成想,走著走著,亂世來了。
每個城裡都在鬧土匪,周發財的生意做不下去了。
為啥做不下去?因為亂世一來,破碗不值錢了,新碗才值錢。
僅從這一點來看,亂世其實比盛世更講道理。
原想著哪天自己不長眼,被哪個土匪一刀就砍死了,也無所謂。
但就是這麼一個無所謂生死的人,偏偏讓他活了下來。
兩年前的一個晚上,他到了這雲土國。
那時候還不叫雲土國,叫雲夢縣。
到了雲夢縣,他就出不去了。
雲夢縣的土匪霸道,比別的地兒的都霸道,把城一圍,許進不許出。
周發財撐了兩天,撐不下去了。
沒吃的呀!餓也要餓死了。
那天夜裡,他把自己蜷縮成一團,抱著肚子蜷在一個巷子的角落裡,等死。
正值隆冬,要麼餓死要麼凍死。
就在將死不死的時候,來了個劍客。
劍客身上背了把大劍,用腳踢了踢他。
「別動!」他說,「等死呢!」
劍客不說話,扔給他一個饅頭。
他餓虎撲食般地搶過,直接往嘴裡塞,他行走江湖這麼多年,懂規矩,一邊吃一邊說:「要我做什麼?」
劍客問:「你會什麼?」
周發財的腦袋於是開始打轉:自己會什麼?
會什麼呢?
「坑蒙拐騙。」周發財想了半天,說。
「誰都會。」劍客說,「你有什麼特別的?」
「我基本上已經行走了整個大行王朝。」周發財說,「各地方言都能聽懂,各地習俗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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