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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廣看來,一個案子要麼不審不查,既然審了查了,就該對真相負責。
以前在大行王朝,大行王朝的律法認為,犯人只要有口供,並且畫押認罪,此案便結。官員便可以依照口供來認定犯人的罪過,定奪處罰。
江廣為大行王朝破了幾十年的案子,一直認為,這條律法是不對的。恰恰是律法認同了「口供即真相」的結論,才導致了更多的冤案錯案的出現。犯人可以通過口供來欺騙官員,官員也可以通過口供來製造結案。兩方面不管是哪種,都背離了真相的原則。
口供當然也重要,但推官還需找到證實犯人口供的證據,這才算完滿。就比如徐三交代了他們偷竊了童老七四五千兩銀子藏在井裡,這時候你必須在井裡找到那四五千兩銀子,相互印證,才算完滿。
可是他們沒有找到四五千兩銀子,卻只找到了兩千多兩,便不算完滿。為了追求完滿,就必須查出那剩下的一千多兩哪裡去了!
一個正確的律法,遵從的破案第一原則應該是證據,而不是口供。
而且這個證據,須得由衙門去找犯人犯罪的證據,而不應該由犯人提供自己「沒有犯罪」的證據。這一點尤為重要。
當年在大行王朝做推官斷案的時候他這麼做,如今來到這雲土國,他審案斷案還是這麼做。
哪怕這個雲土國實際上連所謂律法都沒有。
但有沒有律法是一回事,真相到底如何是另一回事。
不能說沒有律法就沒有尋找真相的必要了。
江廣此刻之所以能想到這些,是因為這個案子還不夠完滿。
不夠完滿最重要的還有一點,那就是只有兩個人頭,卻還沒有找到一具腔子。
所以,江廣不得不去審馮五和林大娘子。
吃完了點心,推門而入,見到了那林大娘子。
江廣還是坐在一個小馬紮上,黑麻和黃斑則一左一右站在他的兩側,像兩個門神。
那林大娘子一見江廣進來,便蹭一下坐了起來,破口就罵:「怎麼現在才審我?呸!還需要審嗎?人是我殺的,要殺要剮隨你們便!」
江廣面無表情,淡淡地只說了一句話:「馮五我們已經抓到了。」
林大娘子頓時一臉煞白,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繼而又結結巴巴地道:「你們---你們抓馮五幹什麼?不--不關他的事---」
江廣擺擺手,道:「今天不是來審你的,而是我說,你聽著。如果我說的對,你就認了。說的不對,你再說,好不好?」
林大娘子此刻大口大口喘著粗氣,好久後才沙啞著聲音道:「你說嘛!」
「馮五逼你做那仙人跳的生意。」江廣道,「所以你平日裡就為他物色人選。最近你們的生意不錯,是因為皇上下了命令,要從外地拉一些人來城裡。趙大將軍負責從外地拉人,所以城裡的新面孔就多了。城裡的舊人都知道你們這檔子生意,你們也騙不了了。但是外地人一多,你們生意也就自然好了起來。你平日裡在街上專物色一些人選,須是那外地人,看身上穿著還算有兩個錢的。你便假扮那暗娼勾搭,等來人上套,進了你的房,上了你的床,那馮五便從暗中跳出抓姦。聲稱是你的丈夫,一定要把來人身上的錢財訛詐精光才行。馮五有力氣,有大刀,來人大多是怕的,只能認栽給錢。那些個少許不怕的,馮五便透露自己是衙門的兵,透露自己與趙將軍相識。這種威逼之下,沒有人不怕。所以你們總能成功。
那天你在街上又遇到一人,那人很有錢,不是雲土國的紙錢,而是有銀子,還不是碎銀子,是整塊的銀錠。於是你如法炮製,把他騙到房中,欲要跟他行將好事。這時候馮五按計跳出,訛人錢財。
但沒想到那人卻不懼馮五,也不怕他手裡的刀。反而那人手裡也有一把刀,雖不及馮五的刀大,但是也鋒利無比。倆人便廝打起來了,那人兇狠無比,一刀傷到了馮五的肚皮。但是馮五卻也撐著這個機會,用力掄刀,一下剁下來他的頭顱。是也不是?」
林大娘子的臉由煞白慢慢變得蒼白,過了半晌,最終才道:「不對!你說的不對!」
「哪裡不對?」
「馮五沒有逼我做仙人跳的生意,是我自己願意的。那人也不是馮五殺的,馮五隻想嚇唬嚇唬他,最後是我拿刀殺的!」
江廣還是沒什麼表情,道:「那給你個機會,你詳細說說你的事,若能自圓其說沒有破綻,我也就不得不信你了。」
林大娘子愣愣地倚在牢房的磚牆上,目光呆呆地看著牢房:「說什麼?」
「想到什麼說什麼。」
「我,十四歲那年,就嫁到了雲夢縣,現在叫雲土國了。」林大娘子還真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這一說就說到了十幾年前了,「我姓戚,原名叫戚菲。我爹是個農民,卻好賭,賭來賭去,欠了東家二十兩銀子,先是把我娘輸了,最後把我也輸了。我十四那年,就被我爹輸給了東家。我原以為,東家要我,無非是當小,最起碼也是個丫鬟,總比跟著我那賭鬼老爹要好。沒想到東家並沒有這麼幹,而是轉手又把我賣了,賣到了這雲夢縣,賣給了姓林的。」
黑麻聽著不耐煩了:「讓你說殺人的事兒,你說這些陳芝麻爛穀子幹啥?」
「閉嘴!」江廣輕聲呵斥道,「聽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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