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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白溪村黃正義,願為大人效勞!」
......
隨後趕來的白溪村眾人,隨著宋清一聲高呼,紛紛大聲響應。
縣令沉默半響,遠遠看著頭門外的村民,更加決絕地擲出第三支令簽:
「傳!曹福仁!」
一聲令下,匆匆而來的白溪村眾人散了個乾淨,一股腦往縣丞的別院去——縣丞從不住衙門西花廳,整個濘陽縣人盡皆知的事情。
「哼,各位可真是曹福仁養的好狗!」縣令坐在高位,譏誚地向底下眾人說,「祈禱曹福仁無罪吧,不然你們這身皮也不用穿了。」
還是無人應答,一時間落針可聞。
瞧見外面還有人守著一輛車,不像是來看熱鬧的百姓,縣令便対自己帶來的隨侍耳語幾句。那隨侍聽令出去,沒一會兒回來伏在縣令耳邊說明緣由。
縣令面色更是難看,陰惻惻的目光一會兒看看東邊的衙役,一會兒看看右邊的衙役,直把人看得兩股戰戰。
隨後一拂官袍,大踏步走出去。
大舅娘看著走來的人好似是縣令老爺,趕忙拉著王曉曉跪下。外圍看熱鬧的百姓見狀,也紛紛下跪。
縣令叫起眾人,細細看過周丫頭屍首,隨後対隨侍吩咐道:「去傳仵作過來。」
大舅娘呆呆地看了看自家閨女。
這、這縣令老爺怎麼好像個、像個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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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可能我不適合寫,寫到周氏的時候我自己先哭唧唧了嗚嗚嗚
第29章 判案
白溪村眾人趕到縣丞別院,宋清讓村民們把別院圍起來,只准進不准出。
敲開大門,守門的小廝沒來得及說一句話,一群人拿著傢伙就沖了進去。
小廝邊試圖攔人邊朝裡面喚人。很快來了十來個打手,只是好吃好喝養在府里,是掙錢又不是賣命,沒抵擋一會兒便繳械投降。
村民們也不問曹福仁在何處,一間屋子一間屋子找過去,他今天就是有神助也插翅難逃。
後院有好幾間上了鎖的屋子,都拿鋤頭、拿柴刀破開,進去一看,全是女子小哥兒!
最大不過十三四歲,最小才八/九歲,無一不傷痕累累、滿面驚惶或面色麻木。有幾個孩子呆的時間長了,已然精神狀態不好了,見著人就尖叫著砸東西。
一幫大老爺們兒只好趕忙退出來,讓一道的婦人進去安撫。
最後找到曹福仁的時候,他正光著身子伏在一個女童身上,床下還有他躍躍欲試的兒子曹裔。
宋清和幾個漢子闖進去,一腳踹翻衣衫脫到一半的曹裔。床上曹福仁正欲大怒,不料被人抓著頭髮一把拽下床。
做慣地里活兒的彪形大漢就著抓頭髮的姿勢,直把兩人拖到院子裡。
沒來得及進屋的漢子也一窩蜂撲上去,石頭一樣硬的拳頭往兩個畜生身上砸去,無論是穿著草鞋還是布鞋,無一吝嗇踹向一老一小兩個雜碎,專往痛處下死手!
不管地上的東西怎麼痛哭哀嚎,眾人直把人打得叫不出聲兒來,才拉起來往縣衙去。
期間那老東西還想求幾人讓他穿戴穿戴,被押他的漢子一大腳踹在膝彎。還是宋清怕嚇到街上的人,剝了一個家丁的外衫罩上去。
一半人留下守著別院,一半人浩浩蕩蕩又往縣衙去了。
到縣衙的時候,縣令孫淑一已經坐回上首,村長王大慶和周二滿站在朝堂上,等著眾人拘捕曹福仁回來。
宋清跟另外三名村民,把兩個畜生押到大堂,將眾人在別院所見的情景、那父子二人所犯罪行一一稟明。細數曹福仁別院受害孩童還有足足一十三名!
最後說道:「眾人去傳喚曹福仁,沒想到他想攜子潛逃,混亂間摔了個狗啃泥,摔成這副德性。」
也不知毆打嫌犯算不算犯法,總之睜著眼睛編瞎話,先把眾人摘乾淨了再說。要是算作犯法,縣令還是個死板的,恐怕眾人也得挨幾板子了。
好在孫縣令約莫是個好的,絕口不提二人傷勢,只管審問。
「曹福仁,白溪村周二滿、王大慶狀告你強搶民女,枉顧王法,你可知罪!」
只這一聲,宋清便知道今天這兩父子是不得不伏法了。
孫縣令語氣神態憤怒,顯然不是審案的樣子,卻是想將人直接定罪的模樣。
宋清不知道的是,在一群人回來之前,仵作粗略檢驗過周丫頭的屍體。舌頭遭人絞了不說,下/體撕裂,裡面還有不明物體——是被人活生生折磨死的。
「啟稟大人,下官冤枉啊!下官未曾做過此事!」曹福仁跪在堂下,來不及反駁宋清說辭,趕忙矢口否認。
孫縣令驚堂木一拍,睨著堂下跪著的兩人,幽幽問道:「你又有何冤屈?如實說來!」
曹福仁抬起袖子想抹眼淚,又想起什麼,匆匆放下雙手擋住私/處,「大人有所不知,這些人並非下官擄走的。
「是小孩子吃不下種莊稼的苦,求到了下官手下的衙役,底下人見他們年紀小、可憐,這才給了孩子家裡銀子、送來下官府上。若不是見不得孩子受苦,下官又何故看得上眼呢?」
若是給了銀子,事情的性質就不一樣了。弄死了幾個家僕小妾,也不是多大的罪行,頂了天罰些銀子、打個幾板子就是。
周二爺聽了這話,當即跪下來,眼淚再止不住了,著急地開口道:「大人明鑑吶,大人!我家丫頭是被搶去的,我們家也沒收任何錢財吶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