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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阿爸,買弄個貴的物事做啥,你莫要老慣著南仔。」

    「這不是南仔自己掙的錢嘛,五個香包賣了一百文呢。」阿爸嚼著香芫,語氣中滿滿的自豪。

    阿媽卻是給驚的合不攏嘴:「你說啥?……一百文?」

    阿爸把賣香包的事情細細講了,又從懷裡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個銀角子,阿媽阿朵對視一眼,兩個女人同時起身,「咚咚咚」一前一後衝下樓,一路衝到阿蘇南跟前。

    看著面前發著「凶光「的兩雙閃亮眼睛,阿蘇南只覺得一陣陣發寒。

    餵、餵、喂,你們這個樣子是弄個意思啊,得了獎盤的是阿哥不是我耶,莫要搞錯喔?

    然後,他小心翼翼地攤開手掌,掌心上一個白色的小物事:

    「阿媽,我牙齒掉個了……」

    ……

    阿蘇家最終也沒能靠著香包發家致富。

    阿媽阿朵想的挺簡單,做香包用的是邊角廢料,所費不過一點繡花線,5個香包100文,50個不就一千文啦?一千文,十個銀角子呢,發大財啦!阿蘇南只好給兩個沒見識的女人普及市場經濟:這次賣了高價是碰巧遇到喜歡它們的人,如果專門繡了拿出去賣,很可能一個都賣不掉。  

    這兩天他算是想明白了,山里人喜歡大紅大綠也不是沒有原因的,成天呆在霧氣沉沉的地方,自然想看些搶眼的顏色,而他弄的那些個陽春白雪,恐怕只在月街的某個小圈子裡才有市場,從朗阿寨到月街有兩個月的路程,跑弄個遠只為賣幾個香包?……

    他還是等著做兔子生意吧。

    *--*--*

    從趕山會回來,阿蘇南成了學館裡面的風雲人物,人人都在問他烏衣寨的事情,先生敲了好幾下桌子才把這幫小崽子鎮壓下去。

    先生對阿蘇南也很感興趣,先生感興趣的是他的染料寫字。初時他看阿蘇南聰明好學,心裡自是喜歡的,卻也沒有驚為天人,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想著教一兩年看看後勁再說。直到小孩子自個兒鼓搗出了染料墨鵝毛筆,這才刮目相看——會讀書的孩子很多,能創新的卻是寥寥無幾,像他自己,自負聰明,明知道夷家人窮,買不起紙買不起筆,讀了弄個多年的書不也想不出解決的法子,不對,應該是他從來就沒有生出過要去「解決」的念頭。

    想不到小小的後巫夷寨子裡竟然生出了一個出色人物……先生自此有了一種使命感。

    總而言之,從趕山會回來,先生登門與阿爸阿媽一番詳談,此後阿爸阿媽看阿蘇南的眼睛都是亮亮的,告訴他以後下午也要跟著先生念書,打豬草挖蚯蚓這些事情就不要再幹了,態度非常堅定,不容反對。  

    晴天霹靂……當真是晴天霹靂啊!

    他才剛剛央求阿爸幫他做了個籠子,三對小兔子才剛剛放進去……他的富家計劃啊!

    好說歹說,阿爸終於同意他下學後的時間自由支配,後來阿爸阿媽看他沒有耽誤功課,這才不再過問他養兔子的事情。

    學館裡面,先生像是在測試他的潛力似的,識字以外又增加了歷史算學,看他應付的蠻輕鬆,又開始教授詩歌……自此,阿蘇南在課堂上的學習效率驚人,天天把他的特殊紙筆帶到學館,一得空就抄書做作業。一般小孩子初學寫字,能夠不歪不斜就很難得了,先生看他一個一個的字寫的似模似樣的,還以為他在課堂外花了多大功夫,暗自感嘆朗瑪神賜福,不只是讓他遇到了一個天才,這個天才還小小年紀就懂得勤奮自律。

    先生全然不知,他眼中的這個「天才」,如此用功如此努力,所圖也不過是為了挪出時間來養兔子——阿蘇南現在才曉得兔子也不是弄個好養的,倒不是小兔子嬌貴,是兔子野慣了,壓根不願意被圈養,剛開始捉回來的幾隻都是不自由毋寧死,給他來了個血濺後院,後來阿哥捉回一隻懷孕母兔,大概是母親護崽的天性起了作用,他們家才算是成功養活了第一隻兔子。

    一門心思想要賺錢養家的毛孩子阿蘇南不知道,寨子裡面大感時間不夠用的小朋友遠不只他一個。自打他大大降低了紙墨的成本之後,但凡有能力的人家都給小孩子買回一疊芭茅紙,沒能力的也想方設法幾家人合買,總之,紙買回來了,染漿隨便用,鵝毛隨便拔,每天必須要寫滿一小頁生字才准吃晚飯。以前還好,沙盤裡面鬼畫一番算完,現在字寫紙上,家長們才發現小崽子們畫出來的東西與鬼畫符相當,一個個氣的七竅生煙,一頓頓「青竹筍炒屁股肉」過後,以前的野馬們紛紛被套上籠頭關在家裡看書寫字……  

    可想而知,這群野小子對始作俑者痛恨到何等程度。

    第10章 月街兔丁

    而這個始作俑者,對於伢崽們的怨氣毫無察覺,現如今最讓他頭痛的事情是:他家的兔子長的太慢、太慢啦!

    他記得小時候養兔子,見風樣長,一天一個樣,兩三個月就餵大了。現在養的野兔食量不小,個頭卻不見長,該不是品種不同,生長周期也就不一樣吧?

    好在巫夷山上的野兔很多,自家的是指望不上了,只得央求阿哥幫他打幾隻回家,阿哥也痛快,沒兩天就帶了兩隻回來——有了此前賣香包的戰績,全家人都眼巴巴地等著看他如何用兔肉換錢呢。

    阿蘇南此前認真計較過,一隻八斤重的大公雞換二十文,一隻同樣重量的兔子只得七八文,如此不值錢,一是野兔太多,二來也是烹調不得法。巫夷人家飲食簡單,肉類大都是抹點鹽,掛火塘上烤著吃,或者用水煮,鍋里放些香料菜葉……操作簡單,營養豐富,卻實在是太單一,天天吃,年年吃,再是美味都該膩味了,何況夷家人的飲食也實在是算不得美味。所以,阿蘇南琢磨著把兔子做成兔丁,拿到集市上去賣,只要大家喜歡,價錢可以賣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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