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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曜走到小客廳的留聲機前,蹲下來在矮櫃裡找唱片:「不是我說的。是那時候我找你鬧出了很大的動靜,所以不少人都知道。」
路昭更覺得不好意思了,站在他背後,忍不住拿腳上的棉拖鞋踢著地上的地毯:「很多人知道嗎?那我豈不是在你的交際圈裡很出名。」
「對。幾乎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為了找未婚妻,幾乎把首都掘地三尺了。」方曜一邊翻找唱片,一邊漫不經心地說。
路昭踢著地毯,小聲說:「那時候我還不是你的未婚妻。」
方曜:「我是這麼聲稱的。」
路昭:「……」
方曜拿出了唱片,擱在留聲機上:「在高原上工作的時候,我還聲稱我已經結婚了,拿你的照片給別人看,說這是我太太。」
路昭:「……」
他小聲說:「要是我最後沒答應嫁給你……」
方曜回頭看他,略一挑眉:「那就是我太太跟野男人跑了。」
路昭瞪了他一眼:「你這造謠也太離譜了。」
方曜笑了笑,打開留聲機,將唱針擱在旋轉的唱片上,悠揚的音樂立時飄了出來。
路昭抱怨:「我在跟你說話呢!你又要跳舞。」
方曜笑著朝他走過來,伸手攬住他的腰,柔聲哄他:「一邊跳舞,一邊說話。」
路昭雖然嘴上抱怨,但方曜一靠近,他仍然配合地抬起了手,搭在他肩上,隨著他走起舞步。
「為什麼要一邊跳舞一邊說話?」他不滿地瞅著方曜,可語氣已經不自覺地放柔了。
方曜垂眼看著他:「這個留聲機太久不用,試試有沒有壞。」
路昭哼了一聲:「我才不信呢。」
方曜低聲道:「好吧,我說實話。」
路昭抬眼瞅著他。
「因為和你跳舞是件浪漫的事。」方曜低頭蹭蹭他的鼻尖,「我好喜歡。」
被他這麼親昵地蹭一蹭,路昭的臉都熱了,嘴角忍不住上揚,小聲說:「這還浪漫麼?穿著拖鞋呢。」
方曜道:「重要的是跳舞的那個人,不是這些形式。」
路昭彎著嘴角,故意說:「我覺得形式也很重要。我喜歡有儀式感,因為以前沒有經歷過多少隆重場合,沒有燭光晚餐,也沒有穿過晚禮服裙。」
方曜想了想,說:「好吧。我們去定做一套晚禮服裙,每次跳舞的時候,你要換上裙子,我也要穿上西裝,用兩斤髮膠梳一個大背頭。」
路昭終於撲哧一聲笑出來:「那樣太傻啦!」
他把腦袋靠在方曜肩上:「太麻煩了,還是穿著拖鞋跳吧。」
只要是和這個人在一起,別的都不重要。
方曜也微微一笑,摟著他慢慢走著舞步。
路昭靠在他肩上笑完了,忽然回憶起一樁往事,抬起頭來:「對了,我想起來,我就是在這裡,看見過你和別人跳舞。」
方曜一挑眉:「我有和別人在這裡跳過舞?」
路昭斜了他一眼:「別不承認,我記得清楚著呢。」
方曜:「我確實一點兒也不記得了。」
「就是那位白小姐,徐先生的青梅竹馬。」路昭回想往事,卻發現自己有點兒記不清白小姐的模樣了,只記得他穿著條顏色鮮艷的裙子,非常驚艷。
具體是哪一個鮮艷的顏色,他也記不得了。
路昭心中十分驚訝。
他一直覺得自己的記性很好,尤其是這些關於方先生的事情,他每一件都記得很清楚。所以,他總覺得方先生說的「不記得了」是在哄他騙他。
可沒想到,連白小姐這個「頭號情敵」,自己居然也會忘記長相。
因為真的過了太多太多年。
而他的生活里,又擠進來太多其他的人和事。
要不是因為白小姐的事情發生在他的十八歲,是大好青春里一道深刻的記憶,他可能早就把這號人忘了——畢竟,有些不太熟悉的大學同學,他現在都想不起名字了。
他現在才三十一歲,尚且如此,五十歲的方先生,就更加不記得這些無關緊要的人和事了吧。
方曜見他愣住,就配合地問一句:「行知的哪一位青梅竹馬?他的青梅竹馬可太多了。」
「叫白淑。」路昭白他一眼,沒好氣道,「你們這朋友當的,你說他青梅竹馬多,他還說你的追求對象排隊排出幾里外呢。」
方曜:「那可真是冤枉。這麼多年,你不也就看見這位白小姐一個麼?」
路昭一想,還真是,之前去方先生的單位給他送飯,也沒見他和哪位異性走得比較近。
他就略過這些,接著說:「那時候我在樓上照顧方恆,準備下樓的時候,正好看見你們在樓下的客廳跳舞。」
「我那時候剛從暨州到首都來,又黑又瘦,才一米七,天天穿著幾身捨不得扔的舊衣服,土氣得很,看到你們在樓下跳舞,心裡羨慕得不得了,但是又不敢下樓去打擾,怕出醜。」
方曜回想一番:「也沒有很土氣,那時候的大學生都那樣……不過,我真是想不起來,剛見你的時候你是什麼樣子了,因為你總低著頭。」
路昭略感驚訝:「是嗎?我總低著頭?」
他自己倒沒有感覺。
方曜點點頭:「對,每次我看過去,你就是低著頭的,所以我沒看清過你的臉。」
路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