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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酥又安慰了他幾句,然後一邊看著他刷碗,一邊跟他扯來扯去。

    她話癆,但是藺平和不愛說話。所以扯來扯去的全程基本就維持這“你說我聽”的模式。

    只不過讓陶酥沒有想到的是,藺平和似乎並不是那種普通的粗糙人設。

    他雖然對具體的美術流派不甚詳解,但對音樂流派卻如數家珍。

    陶酥學過一陣大提琴,偶爾在油畫上遭遇瓶頸時,會從音樂這裡尋找靈感。所以,她對音樂流派也比較了解。

    她發現,藺平和真的和其他的搬磚工不一樣。

    洗過碗後,陶酥送藺平和離開,臨走的時候,她還特意把車鑰匙從床頭柜上拿過來,遞給他,囑咐他千萬別在方十四面前露餡。

    其實,陶酥明顯高估了她哥的智商。

    他哥對這件事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甚至現在,苦逼的哥哥還在別墅里,接受著高冷的姐姐的愛的白眼。

    送走藺平和之後,陶酥拿起手機,給方十四打了電話。

    接起了電話,聽到是妹妹的聲音之後,方十四差一點就喜極而泣。

    “我的親妹兒啊你這是幹啥啊要嚇死你哥!”電話另一邊的方十四都要急瘋了。

    “我跟姐姐發簡訊,說了我沒事,不用擔心啊……”陶酥弱弱地說。

    聞言,方十四怒髮衝冠地瞪向陶梓,然後在後者高貴冷艷的白眼中,選擇默默獨自承受這份委屈。

    “那好吧,不怪你,都是我的鍋,”習慣性背鍋的哥哥,就這樣啞巴吃黃連,然後關切地問道,“那你現在怎麼樣?在哪裡?淋雨了嗎?今晚回家嗎?”

    一連串的問題砸過來,讓陶酥有些手忙腳亂。

    她一一回答了哥哥的問題,臨掛斷電話時,才想起來了自己打這個電話的目的是什麼。

    然後,陶酥輕咳了一聲,鄭重其事地對方十四說:“哥,我這次徹底想明白了,我不應該再和搬磚的野男人鬼混在一起,我以後認真畫畫,好好做人,絕對不去工地了。”

    “這就對了!”方十四連忙興奮地肯定著,“我家小妹兒真乖,今年過生日想要什麼禮物啊?瑪莎拉蒂?還是大遊艇啊?”

    陶酥:???

    陶梓:此人多半有病。

    “哥……我不用禮物,我就是想讓你放心,因為你也是為了我好,才去找趙姐的吧。”陶酥弱弱地解釋著。

    一邊解釋,一邊在心底自發地給自己頒了個小金人。

    把哥哥哄得開開心心了之後,陶酥放下手機,被雨淋了的疲勞勁兒一上來,她就不自覺地打了個哈欠。

    然後,就上床睡覺了。

    遠在城郊別墅區的方十四,興奮了一晚上,通宵直播遊戲,第二天早上美滋滋地坐在客廳喝牛奶吃早飯,暗想“我實在是太聰明了,我怎麼這麼聰明,我妹太聽話了,我妹怎麼這麼可愛”。

    幾分鐘後,陶梓下樓吃飯,坐在他對面,一邊看報紙,一邊高冷地吐著煙圈。

    “大白天的就抽菸,你這肺可咋整啊。”方十四擔憂地說。

    陶梓看了他一眼,然後滿不在乎地說:“比起擔心我,你還是擔心一下小妹吧。”

    “她咋的了?她不是挺好的?昨兒還說好好畫畫,不跟野男人鬼混了呢。”

    “這種騙腦殘的話你居然相信?”

    “……。”

    “小妹長大了啊,知道為了外面的狗男人騙家裡的老哥老姐了。”

    “……我去找趙佳。”

    “你是智障嗎?”

    “我不是智障!!!”方十四一拍桌子,然後“騰”的一下站起來,氣沖沖地對她說。

    “你跟我喊什麼啊,”陶梓揉了揉太陽穴,“我就說你幼稚,你這麼一折騰,小妹再找那個狗男人肯定不會去工地了,咱們就失去了一個最重要的線索。”

    “……那你說咋辦。”想了想,覺得姐姐說得在理,方十四居然也默認了“智障”這個稱呼。

    “你讓助理還是下屬什麼的,去她們學校安插眼線,”陶梓分析著,“主要就是她室友,反正她平時都是跟室友在一起的,有什麼問題,室友肯定會發現。”

    “好,那我現在就讓許南去她們學校搞一波。”得到了高智商盟友的建議,方十四決定說干就干。

    他一口氣把牛奶喝得見了底,然後隨便套了個外套就出門了。

    依照陶梓的預想,方十四成功地在陶酥的寢室里安插了“眼線”。

    一天過去了,眼線沒有任何消息;

    兩天過去了,眼線沒有任何消息;

    ……

    一個月過去了,眼線依然沒有任何消息。

    日子走到了十月末,北京的天氣又涼了好幾度。

    方十四差點都要把陶酥這件事給忘了。

    結果,在步入十一月的第一天,臨進賽場前的三分鐘,許南神秘兮兮地湊過來,對他說:“你派人盯著的蛇快要出洞了。”

    當時方十四正抱著滑鼠和鍵盤,準備上場比賽,聽到這句話,直接打電話給了封景。

    電話接通後,方十四對他說:“咱不虛,找人上去直接干他。”

    ……

    彼時,藺平和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惡婆婆”給盯上了。

    他站在陶酥的大學的後門,今天是周末,後門依然是鎖著的。

    低頭看了看腕上的手錶,時間顯示為他們約定好了的那個數字。

    十幾秒後,藺平和就聽到了一串急促而輕巧的腳步聲。

    陶酥穿著米色的薄風衣,裡面是淺藍色的襯衫,下身是深藍色的百褶裙,腳上是米色的小皮靴。白皙細嫩的皮膚從百褶裙下面,一直延伸到膝蓋下方的靴子邊沿。

    她站在學校的後門前,朝鐵柵欄外面的藺平和張開手臂,對他說道:“你抱我過去呀。”

    藺平和揉了揉眉心,站在原地沒動,然後對她說:“你去把褲子穿上再來見我。”

    “可是我今天想穿裙子啊……”陶酥放下手臂,然後低下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小裙子,繼而委屈地望著他,對他說,“你覺得不好看嗎?”

    “我覺得冷。”

    “……。”

    藺平和看著她露在外面的腿,他當然必須要承認,裙子好看,人更好看,但是已經進入了十一月,在北方,這麼穿萬一凍感冒了可怎麼辦。

    上一次見她,還是十月,那天晚上還下了雨,他穿著長衣長褲都覺得冷,可奇怪的是,陶酥淋了那麼久的雨,竟然沒有感冒。

    “可是我在日本念書的時候,下雪也要穿裙子,一點都不冷的。”陶酥試探性地解釋著,希望他能網開一面。

    她真的不覺得冷。

    而且,這條裙子是她前一陣和室友逛街時,特意買的。

    宅女很少積極地給自己買衣服,除非,她要約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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