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我拿去賣了
當然——
既是自己釣上來的,那肯定要比對外賣時再便宜些許。
都是鎮上人,老闆當然認識暮以靜,而且他有個女兒讀二年級的,因為只差一年級所以跟他提過以靜在學校成績的時,好孩子到哪都受歡迎,加上覺得她一個小女娃是不可能釣上魚來的,便說,「小以靜,你想吃魚的話叔叔給你撈兩條,不要錢。」
講著,就拿工具撈了兩條上來。
「來。」
「謝謝叔叔。」以靜看著魚網裡那活潑亂跳的兩條魚,拿手戳了下手說,「不過我不是為了釣魚,我是來考驗耐心的。」
「啊?你們老師布置的作業啊?」
以靜想了想,決定委屈楚老師背個鍋,「恩!」不這樣講的話解釋起來麻煩。
「現在的學校真奇怪,布置的作業也亂糟糟的,我家有個讀二年級的女兒,也布置了什麼捉青蛙的作業……」
他扒拉扒拉的講了一堆。
最後還是同意了以靜在這裡釣魚的請求。
每個小時付一塊錢,釣到另算。
不過池子裡的魚滑溜的很,哪有那麼好釣,一開始的時候男主人閒的慌,還在旁邊指導指導她,後來時間一長就讓她自由釣,接連幾天以靜都是空手而歸,倒是漁場女主人不忍心,好心的每次她回去時都給伶兩條鯉魚,省得孩子因為釣不到魚回家挨罵。
於是鎮上每天就可以看到這麼一暮——
暮以靜伶著個小袋子裡頭是兩條亂跳的魚回家。
兩塊錢換兩條鯉魚是挺划算的事。
暮三嬸就給了阿曉錢,讓她也學著以靜去釣。
以森已經考試完了的,覺得妹妹兩個女孩子去釣魚的話太危險,容易被欺負,於是決定陪著一起去,看看到時有沒有辦法釣一兩條上來,省得小妹沮喪。
小孩子最好跟風——
以靜去,阿曉去,以森也去——
叫石頭嬸知道了,覺得以靜這孩子不是沒由來做事的人,讓孩子跟著她多相處沒壞處,於是也給了孩子錢,讓石頭石娜去。
釣魚也是有意思的事,特別是和能小夥伴一起釣,石頭石娜都很高興的表示願意去。
漁場的主人看到自家漁場多了一大波孩子後不禁感嘆——
現在的學生真不好當啊。
讀語文讀數學還要學釣魚。
本來他還怕孩子們亂丟東西進池裡餵魚,但幾天觀察下來,這幾個孩子都不熊,安分的很只釣魚,就算要往池裡餵魚點什麼也會先問他,於是就放了心。
正好這天生意不好他也沒去送貨,閒著沒事就過去教裡頭最大的孩子以森釣魚。
小孩子年紀小悟性好很快也釣了幾條上來——
回去時,以森伶著魚向他說謝謝叔叔,這魚你稱一稱多少斤明兒我拿錢來還你。
漁場叔叔哎的聲,最近生意不好做他也要養家餬口,就想著以批發價稱給孩子們,然後驀地想到個事來——
這個事他先壓在心裡,等孩子們回去後才去找妻子商量,「你說,我們讓鎮裡的人都來我們這釣魚怎麼樣。」
這妻子瞥他一眼,回答:「不怎樣,你瘋了!」
「不是不是,你聽我說,收錢的——」
這個計劃在心裡慢慢放開,漁場主人越發覺的可行,「誰也不會為了釣魚特意去買魚竿,我們可以多買幾隻魚竿放著,出租,然後收費用,然後他們釣到了魚,我們就按現在批發給大戶的價格賣!」
那女主人一怔後,驀地眼睛一亮,「這可以!」
他家的魚在鎮上是怎樣大家都知道的。
而且批發出去好點的價格也比市場一斤低上一兩塊的,相信大家都會樂於來嘗試。
「你怎麼想到這個主意的?」
男主人嘿嘿笑,「多虧了那幾個孩子!不說了,我現在買魚竿去。」
於是過了幾天的——
鎮上就有了一家開放式釣魚的漁場。
女人就算了——
男人和老人平時閒得沒事還是樂於去釣釣的,而且人類總有種別人做不到的,即便我沒練過我也能做到的錯覺,所以這個生意一出,收益相當不錯,比漁場主人平時里賣批發少不了多少。
以靜並不知道她只是來練練耐心就叫漁場主人受到啟發大賺了一筆,她只覺得叔叔阿姨是個極有生意頭腦的人,還有就是,她也受到了些啟發——
因為閨女考的成績好,暮爸爸不住的受到外人的羨慕對這閨女也是疼入骨,每隔一陣就變著法的給閨女買東西。
根據帶回來的許清很無奈的說——
他都是看什麼買什麼然後攢著,直到工地那邊有誰下來就幫忙給帶下來。
至於買的都是些什麼——
其實暮爸爸自己也不清楚,就是看別的小孩子有,他就買了,而且不貴,都是小批發價。
就算如此,東西一多,而閨女毫無興趣,暮媽媽便下了禁令,拒絕丈夫再敗家!
暮以靜釣完魚回家後問,「媽媽,爸爸給我買的東西放在哪了?」
暮媽媽說,「床底下!你不會想扔了吧,我告訴你啊,不許!」之所以會這麼說全出於閨女對那些個東西真的毫無興趣,丈夫買回來後閨女基本都看一眼,然後就被她給收進箱子裡了。
「不丟。」以靜跑進房間裡說,「我拿去賣了。」
「賣了好,省得我看到就想罵你爸。」暮媽媽這麼講著,然後反應過來不對,出來找閨女,她已經把箱子從床底拖了出來,正坐在地上一件一件的翻看呢,「你打算賣給誰啊?收廢品的?」
「不是。」
以靜微笑的看著媽媽說,「我要去擺地攤。」
「……」
這閨女越大越有自己的主意了。
換做旁人家的母親肯定會取笑女兒一番,可暮媽媽卻略想了想覺得這主意怪好的,賣掉了就眼不見為淨,省得她看到就想抱怨丈夫:「你想去哪擺啊?」
以靜早在翻出來前就想好了,回答說,「媽媽覺得廣場怎麼樣,哪裡晚上好多人賣東西的。」
而且這時候沒城管,只要交攤費就好,不怕被趕。
閨女想的都很周全,暮媽媽沒意見,只有一個條件,「讓你兩個哥陪著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