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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霸氣青年

    宋臨仙和老王頭約好下午放學之後到學校外邊的小賣鋪等她後,一溜煙的跑回家。

    等到她回去的時候,宋德和方芳還有睡覺,宋玉仙姐弟兩個已經沒人影了,應該是和附近的小孩出去玩了。

    宋臨仙也沒多在家裡呆,拿了存好的符就走。

    等到下午放學,老王頭果然等著她,宋臨仙交給他一張避邪符,一張平安符。

    老王頭高興的手舞足蹈,拿了符,興沖沖的扔給宋臨仙一本存摺:「這是買符的錢。」

    宋臨仙接過來看了一眼,裡頭是三萬塊錢,心裡知道,老王頭這是給她漲價了,原先一張符一萬塊,現在一張符一萬五。

    沒想到就這麼最低級的符篆在八十年代初期還能賣這樣的高價,宋臨仙又想到洋快餐店裡那些食客,筧定燕京城裡有錢人多。

    她心裡高興,臉上也帶出來了,對老王頭一笑:「王爺爺,你看要是別的還有什麼人也想買符的話,你就給介紹一下,你放心,也不白叫你費事,我給你抽一成份子怎麼樣。」

    老王頭巴不得呢,他倒不是因為抽份子高興,是因為這樣一來,他就能和宋臨仙取得長期聯繫,以後大家是合作夥伴的關係,如果需要什麼符的話,那還不是小意思啦。  

    「好,好,我老王頭在燕京這麼些年,熟客也有好些,認識的有錢人也不老少,你放心,真有人需要靈符,我一定給你介紹買賣。」

    老王頭不缺錢,但是也沒說不要那一成份子,倒也不是貪財,他心裡也明白,他拿了一成份子,宋臨仙就不算欠他人情,要是不拿,宋臨仙就要欠人情的,一回兩回還成,天長時久的,人情堆積起來可不好還啊。

    宋臨仙把存摺藏好,又笑了笑:「那就麻煩王爺爺了,等改天有空的時候我也請您吃一頓飯。」

    「好咧。」老王頭擺擺手:「那你趕緊回家吧。」

    宋臨仙道了別,背著書包就往家裡走。

    到了家門口,看家裡鐵將軍把門,知道誰也沒回來,她輕鬆一口氣,開門把書包放回屋裡,就趕緊去廚房做飯,她和方芳說好了晚飯要做的豐盛一點,就不能隨便唬弄,宋臨仙先做了白粥,就開始燉豬蹄,做糖醋排骨,又把在路上買的半隻雞撕開,又弄幾個青菜炒了炒。

    她才把飯做好,宋德和方芳就進門了。

    隨後,宋文彬光著上身,背著背心跑了進來:「宋臨仙,趕緊給我盛飯,餓死我了。」

    宋玉仙穿著潔淨的白襯衣和藍色褲子,一身光潔的走進廚房,上手就拿了一個豬蹄:「真香啊。」  

    宋臨仙沒說什麼,把豬蹄和排骨端出來放到桌上,又一個個把菜端好,再盛好飯,又是拿筷子又是拿調料的,等她忙完了,就看到宋玉仙和宋文彬一人一個豬蹄啃的正歡。

    而方芳一直把排骨往這兩個人碗裡夾:「多吃點,趕緊吃,多吃肉才能長高個。」

    等到宋臨仙坐下,方芳趕緊把剩下的半盤排骨和宋德分了:「臨仙啊,你看你這兩天怎麼這麼胖?晚上就少吃點,多吃青菜拉拉膘。」

    宋德悶頭吃排骨,一句話都沒說。

    宋臨仙端起碗,夾了些青菜慢慢嚼著。

    她前世的時候年紀小,受到這種不公正的待遇會說上一兩句,但是遭到的卻是宋德的鎮壓以及方芳的打罵。

    這一世,她也不愛逞這等口腹之慾,也犯不著為了一兩塊肉去挨訓。

    再說,她現在手上有錢,不說從老王頭還有唐大爺那裡掙的錢,就是這些天替方芳買菜買飯攢下的錢也完全夠她吃肉了,她真不眼饞這幾塊肉。

    方芳滿意的點頭:「嗯,我們臨仙就是乖。」

    宋德抬頭看了宋臨仙一眼:「排骨做的不錯,明天晚上再弄點。」  

    宋臨仙笑著答應了,又跟方芳說:「媽,每天買肉買排骨的,我手上錢不多了,您再給我點。」

    鑑於宋臨仙這幾天表現的好,方芳很高興,在錢上也就不太摳門了,回屋又拿了二十塊錢遞給宋臨仙。

    宋臨仙把錢收好,想算著明天買什麼好東西,反正她已經決心要離開宋家,也犯不著替宋家省錢。

    還有,宋臨仙可是知道宋德和方芳這兩個人的,這兩人別看表面上不顯,可內里都是很會抓錢的,宋德在商業局是個處長,如今改革開放初期,國家主抓商業,商業局是很能撈錢的。

    方芳則在醫院做醫生,工資雖不高,可能撈著好多好處,他們每個月除去工資,灰色收入很多,可以說,宋家不缺錢,每天只是吃點肉,無論如何是吃得起的。

    晚上,宋臨仙寫完作業又修習了一會兒。

    第二天她四點多鐘就起來了,先圍著舊城區跑了一圈,隨便找了個人少的公園盤腿坐下準備吸收第一縷東來紫氣。

    她才坐下來,就聽到遠遠的腳步聲傳來。

    宋臨仙皺眉,趕緊走到一旁的灌木叢中藏好,再隱藏好自身氣息。

    她才躲好,就看到一個穿著深灰中山裝的中年男人走了過來,他站好之後四處觀察,見四周靜悄悄的沒一個人影,就大鬆一口氣,然後右手伸出捂住胸部,不住的喘息著。  

    過了片刻,就見一輛軍綠色的吉普車順著馬路開了過來。

    車門打開,從車上跳下一個穿著墨綠軍服的青年。

    宋臨仙悄悄偷看,就看到那個青年個子還真高,大概都快一米九了,墨綠軍服穿在他身上更顯出他的好身材來。

    軍服挺括的肩部使青年的肩膀顯的寬厚,腰間扎著的腰帶更顯出他的窄腰來。

    尤其是那條墨綠的軍裝褲子更使青年那兩條大長腿顯露無疑。

    這樣的好身材……

    宋臨仙歷經兩輩子也沒見過幾個男人能夠擁有的。

    她再往上看,就看到軍帽下邊一張稜角分明,霸氣十足的臉來。

    男人的眼睛不是很大,眉毛濃重,鼻直口方,按理說,每一樣五官都不是太出色,可偏偏組合到一起就是那麼霸道,那麼有存在感。

    即使五官再出色,再精緻的男人到了他跟前,恐怕都會被狠狠壓制吧。

    宋臨仙心裡輕輕嘆口氣,這樣的人,大概天生就是天之驕子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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