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吃飽比榮譽重要(1/3)
收繳了非法進入華夏海域的倭國漁船,當然是要上報。
楊連山立馬就帶上幾名老漁民去縣城報公安了,還有那名中槍的傷員,要帶去縣城的醫院看看,雖然被紀瑾瑜治療過後,並沒有出現什麽問題,但是傷員和槍加在一起,就是證據,公安看到之後肯定會馬上行動的。
為什麽不帶一個倭國人當證據?那當然是怕路上人跑了或者是出了什麽問題。
本來楊連山還想讓楊海明也一起去報公安的,楊海明沒去,因為他要指揮大家把倭國漁船上的魚獲給卸下來。
他們抓住倭國人,肯定是立功了,但是最後有沒有獎賞,獎勵什麽,全都是未知的,別到時候漁船沒有就給一個勳章,然後再來三瓜兩棗的糖或者毛巾啥的,那他們這一趟出去,那不是白忙活了嗎?
所以要趁著公安來之前,收點利息,把倭國人打的魚給占了。
到時候,倭國人總不會跟公安說那是他們打的魚的,嘿嘿,而且本身就是華夏海域裏的魚,楊海明覺得把魚收下是理所應當。
倭國人打魚,連小魚都不放過,但是小魚不會拿出來賣,楊海明讓大家挑揀出來,然後大隊的所有人分一分。
這次吳國良終於分到了魚,只是有點少。
紀瑾瑜小魚都不要,她自己釣的魚就有兩大筐,而且都是個頭大的魚,多數價格還很貴。
楊家大隊的人聽到這是紀瑾瑜自己釣的,都沒有不滿,只是對紀瑾瑜的運氣有多好的認知,又加深了幾分。
把魚獲卸下船,挑揀,粗加工,這些工作,在楊連山和公安回來之前做完了。
縣公安局的人接到楊連山的報案,還有點不敢置信,但是看到楊連山帶來的槍,才重視了起來,華夏不生產這種樣式的槍,而且華夏也不允許私人持有管製的槍支。
最後局長都出動了,開著警車,帶上楊連山就往楊家大隊來。
公安來到楊家大隊,先跟楊海明和老漁民們了解了當時發現倭國漁船的情形,還有他們是怎麽把倭國人製服的過程,隨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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