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炯炯用調羹一邊吃,一邊回答:「早上的時候喝粥,中午的時候爸爸做飯,晚飯的時候爸爸如果打麻將忘記了,就自己買菜做飯。」
炯炯話落,聽到了滿屋子的抽氣聲,他抬起頭,只見利母瞪大了眼睛看著他,他回頭,又見利父一口茶還在嘴巴里,沒有咽下。
「你爸爸打麻將?你做飯?」利母問,牙咬切齒。在他們苦苦尋覓兒子的同時,兒子竟然悠哉的打麻將,還讓這個小的孫子自己做飯?雙手握拳,利母很生氣。
「嗯。」炯炯縮量縮脖子,這個奶奶變化的好快,像變色龍一樣,炯炯有一種感覺,他覺得有人要倒霉了,那個人好像是自己的爸爸。「不過爸爸打麻將很笨,每次都輸,可是他很喜歡打。村裡的人都叫爸爸無業游民加敗家子。爸爸都不去上班,我好鬱悶的,不知道爸爸的錢哪裡來的。」
其實炯炯雖然過得很快樂,但是也有屬於炯炯自己的煩惱。這不,炯爸爸的資金來源就是炯炯煩惱的一點。
「還有呢?再多說說你們的生活。」利母很想聽,對兒子十六年的空白,是任何一個母親都不願意的。更何況現在不止是兒子,還多了一個孫子。
「好,那先讓我把飯吃好。」炯炯又做了一回小大人。利母聽了,心又一酸,又想哭了。不知何時,利父已經來到了她的身手,那雙牽了她一輩子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她知道,這是老公無聲的安慰。
吃好飯,利水戀難得幫忙收拾了。利母拉著炯炯坐在沙發上,那雙眼盯著炯炯的每一個神情,炯炯在想,如果奶奶還是個年輕的小姑娘,那一定是看上自己了。
「爸爸從小就告訴我,男孩子要有自己的主見、自己的思想。可是爸爸京城沒有主見的,比如我想吃蝦,爸爸想吃蟹,只能選擇一樣的時候我們就買蝦了。然後爸爸會像個可憐蟲一樣的看著我,我就決定吃蟹了。」平常小事,時時透著溫馨。「還有啊,爸爸說我小的時候很不乖,次啊不是呢,我很乖的,爸爸一定是騙我。你們看……」炯炯捲起自己的褲腳,白皙的皮膚,像嬰兒一樣的嫩。
「這個膝蓋上的疤痕是怎麼回事?」利母輕輕的碰了一下,「那個時候是不是很疼?」
「恩,都是爸爸的錯。」炯炯把褲腳放下,「我家後面的李爸爸家有一輛自行車,然後李哥哥經常在騎,後來我想學了,爸爸就去借來了。開始的時候很好的,爸爸在後面扶著,扶著扶著爸爸就鬆開了,然後我就跌倒了,當時好疼好疼的,還流下了很多血。」
「那個時候你才幾歲?」看疤的痕跡那麼淡,已經是好幾個年頭了吧。
「八歲了。」炯炯伸出八個手指。
「八歲啊,還那麼笑,爸爸為什麼不給你買一輛小型的自行車?」
炯炯聽了,愣愣的看著利母,看的大家都莫名其妙了,炯炯才難為情的拉了拉自己的頭髮:「對啊,我怎麼沒想到讓爸爸買一輛小型的自行車呢?」事實證明,天才和白痴,真的只有一線之隔,因為那會兒炯爸爸也沒有想到。
「那炯炯平時喜歡什麼?」看他人這麼白淨,應該很少戶外運動吧?問話的都是利母,利父看似在看電視,其實耳朵早就拉長了。
「嗯,喜歡彈琴。」海皇想到了那天和小棉一起買戒指的事情,又加了一個愛好,「喜歡逛街。」其實他是喜歡刷卡輸入密碼時的那種感覺。「還喜歡吃西餐,喜歡吃披薩,喜歡乘公車,喜歡去遊樂園。」凡是他在村子裡沒有玩過的,沒有看見過的,沒有經歷過的,他都喜歡。
「那明天我們一起去逛街?」
「好。」聽到逛街兩個字,炯炯的眼神閃亮閃亮,「但是要先吃飯才有力氣逛街。」海皇三餐的習慣很好。
「那你來做午飯,好嗎?」利母像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有些期待,有些緊張,深怕炯炯拒絕,沒有榮幸吃到兒子的飯,如果能吃到孫子的,利母會更加開心的。
「這個……」眼珠子轉啊轉的,炯炯其實很喜歡別人吃他做的東西。「好,不過要早起哦,早上買的菜才新鮮。」
利母高興壞了,把炯炯給抱進懷裡:「炯炯真是個好孩子,乖孫子。」
好孩子?炯炯是承認。乖孫子?炯炯有些不能理解。可是現在,他最想做的是,從這個奶奶的懷中掙扎出去,因為他抱的太用力了,炯炯快不能呼吸了。而且,他不是很喜歡女人的胸膛,太軟了。他喜歡像小有小神那種硬硬的胸膛。
「媽,你快悶死他了。」利水戀啦炯炯從利母懷中拉出來,「現在不早了,我先帶炯炯去睡覺,這兩天炯炯都住這裡,媽你隨後可以找炯炯聊天。」不過爸媽的鎮定倒是出了利水戀的意料之外。
「睡你哥的那間吧。」利母開口,引來大家的一陣沉默,「那間房一直空著,而且傭人每天在打掃,就是為了等你哥……回來。」因為不知道兒子什麼時候會回來,所以房間每天都打掃的乾乾淨淨,甚至連一點的灰塵也沒有。
「嗯。」不止是利父利母有很多的話,其實利水戀也有很多的話想問他們,比如當年,為什麼對哥哥的教育那麼開放,又比如是什麼讓他們堅信,大哥還會回來?
炯爸爸曾經的房間。
這是一個男性化十足的房間,裡面足有五十個平方,大的難以想像。最誇張的是裡面的裝潢,非常的奢侈。顯然,雖然混的是三流的高校,但是炯爸爸的品味和生活習慣還是擺脫不了大少爺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