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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女巫的身上或許還殘留著魔鬼的氣息,所以必須將她的屍體焚燒,火能洗滌罪孽。
他們還說,希望她來世,能做個好人。
這件事仿佛是個先河,在之後的幾年裡,不光這個村莊,不光這個城主的勢力範圍,周邊的其他地方,都出現了不少「女巫」。
她們有著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職業,她們數量驚人,一百個,兩百個,四百個,五百個……
其中年紀最小的「女巫」,才十歲,她咬傷了自己酗酒家暴的父親,被執行官送到審判所,審判長認為她身上流有女巫的血液,這么小就會傷害親生父親,長大了一定會傷害更多的人,必須將她誅滅。
不過按照流程,他們需要先證明她就是女巫。
怎麼證明呢,把她扔進水裡,腳上綁著石頭,如果沉到水底,就說明她是女巫,如果浮上水面,就說明她是清白的。
十歲的女孩,死在了水底,她的屍體被捕撈上岸時,眼睛都沒有閉上。
年齡最大的「女巫」,是一位六十二歲的老婦人,她很善良,很溫柔,她會幫助窮人,也會善待奴僕,可是,她真的太老了,年齡這麼大了,還沒有死,她的那些田地和農莊,讓很多人眼紅不已。
某一天,一個吃了她施捨的餡餅的乞丐,死在了街角,審判官認定是這位老婦人毒害了乞丐,他們把她關起來折磨她,鞭打她,質問她到底還毒殺了多少人,必須要她全部供認不諱。
她供認不出來,一直喊著冤枉,最後死在了審訊房,審訊官在她的供詞裡寫道:她供人出了兩百名受害者,那些人都是她殺的,她是惡魔在人間的信徒,正在為惡魔占據天下,而積攢鮮血的力量。
人民對「女巫」的審判,持續了很久,被污衊為「女巫」的良家婦女,在最初的十年內,就破了三千名,之後這種「批判女巫」的行為,更是成為了主流,在那個時代,你看一個人不順眼,只要說「你怎麼這麼邪惡,你難道是女巫嗎?」那麼這個人就有可能被審判庭抓走,需要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女巫,而付出生命的代價。
兩百年後,這種迫害女性,強加給女性的污衊枷鎖,仍舊沒有消失,甚至還延伸到了其他地方,他們認為貓就是女巫的一種形態,女巫可以變成貓,所以他們大肆虐貓,殺貓,在一些慶典上,用焚燒貓,聽取貓的慘叫,來祈求上天的祝福。
他們認為,女巫不是會騎著掃帚飛天嗎,只有輕盈的人才能飛起來,所以體重輕的女人,也是女巫,也需要被殺死。
他們也會殺死男性,一些他們因為利益,恩怨,必須要除掉的男性,他們把這些男性變成了「男巫」,讓他們遭到和「女巫」一樣的下場。
小女孩的聲音,慢慢的在空曠的走廊里迴蕩,她說了一個極為黑暗的故事。
不,這不止是故事,如果只是故事,那這個副本怎麼會出現?
它是發生過的,至少,是有人受了害的,所以,才有人用怨念,製造了這個副本。
吉突然說不出話來,他轉頭看著小女孩,聲音低了下來:「你說的這些,都是真的嗎?」
小女孩道:「剛剛那朵紅色小花花的主人,是一位十四歲的小姐姐,她只是不願意嫁給一個傻子,但那家人說,如果她不願意嫁,就說明她不是一個忠貞的人,只有魔鬼才不忠貞,所以她一定是早與魔鬼勾結的女巫。」
吉喉嚨乾澀,啞住了:「這,這他媽是人話嗎?」
小女孩搖搖頭:「不是人話,所以他們也不是人了,他們現在都是臘肉。」
吉:「……」
怎麼又說臘肉了!
吉忍著噁心,又問:「可是夢夢,這些你都是怎麼知道的?」
小女孩乖乖的道:「有一些是看到的,有一些是算出來的。」
「算出來?」吉問。
小女孩掰著手指給吉叔叔數:「活屍都是黑的,脆的,說明他們都是被燒過的。」
「咬人的活屍都是小姐姐,廁所的鏡子活屍也是小姐姐,能夠傷害人的,都是小姐姐,這就說明,是女孩子在主導這個副本。」
「剛剛夢夢房間裡有三顆人頭找夢夢聊天,夢夢問他們是不是做過壞事,所以才會被燒,他們不承認,但是夢夢知道他們就是壞人,因為他們的頭和身子是分開的,女巫審判里沒有砍頭,他們的頭,是被小姐姐們砍掉的,他們是做了壞事,小姐姐們才會砍掉他們的頭。」
「不過他們只是被砍頭,沒有被掛起來當臘肉,說明他們不是做了特別壞的事,他們是某一個小姐姐的好朋友,但是他們背叛了她,不過那個小姐姐對他們很好,他們沒了頭,也還能在房子裡走來走去……」
小女孩若無其事的說著一些信息,吉在旁邊,表情呆滯。
她在說什麼,她怎麼把這些聯想到一塊兒的?他也看到活屍了,也聽說了廁所鏡子鬼,但他完全沒往這個方面想啊。
不止他沒想,他發誓,其他闖關者也沒想,他們當時不是正發愁著怎麼能不被女傭活屍攻擊嗎?
而且滿打滿算,他們進這個本才幾個小時,信息量這麼有限,她怎麼還能知道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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