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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適帶著楊羽凡下一樓,蘇羚木正在屋裡輔導林典寫作業,看見他們倆一起過來,瞬間意識到什麼。
「點,出去做作業,哥哥有事要聊。」蘇羚木說。
林典茫然地抬起頭,發現方適帶著鍾絮站在門口,表情一個比一個嚴肅,便乖巧地抱著作業本出了房間,還貼心地在他們進去後,幫他們關好門。
房門闔上的瞬間,站在蘇羚木對面的鐘絮,突然「噗通」一聲雙膝跪地,額頭用力磕在地上:「謝謝你!」
蘇羚木:!!
「臥槽你幹嘛老子還沒死呢!」蘇羚木冷汗都嚇出來了,一把衝過去和方適一起把人扶起來。
蘇羚木剛要嘴毒開罵,就看到把額頭都磕紅了的鐘絮,早已經淚流滿面。
他哽咽著又說了一聲:「謝謝你,謝謝你。」
蘇羚木表情變得不自在起來,彆扭道:「這有什麼好謝的,舉手之勞而已,別動不動就跪,很嚇人好嗎。」
鍾絮搖頭,他已經沒辦法再多說什麼。
或許這件事對蘇羚木來說不算什麼,但是對鍾絮來說,卻是絕望中終於看到了一束光。
「看你樣子,對這件事也沒異議了吧。」蘇羚木說,「沒異議的話,你就把那個單子拿給我,我拍下來。以後……每一次直播和視頻,我都會幫你放上去。」
鍾絮流著淚點頭,哆哆嗦嗦地從衣兜里拿出那張紙遞給蘇羚木。
蘇羚木接過那張輕飄飄的紙,手上卻格外沉重,他深知這張紙對鍾絮代表著什麼,所以他一改平日的吊兒郎當,非常鄭重地鍾絮說:「你放心,一切都會好起來的,總有一天,你會找到他的。」
蘇羚木說完,便垂下頭,看向手中這張有些發皺的紙。
在紙張最頂上,寫著四個加黑粗體字——尋人啟事。
之後便是一張兩歲男童彩色照片,與一段詳細文字。
——鍾欣冉,男,13歲,於2008年8月12日下午14時在嘉順市高新區林楓大道3段被人販拐走,時年2歲,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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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不過……」蘇鈴木放下手中的尋人啟事, 「幫你可以, 我有一個條件。」
鍾絮點頭, 這在他看來是應該的,沒有條件才奇怪:「好。」
鍾絮回答得太快,反倒是蘇鈴木沒跟上節奏:「我還沒說條件是什麼呢。」
鍾絮:「無論條件是什麼, 都好。」
蘇鈴木再次對鍾絮產生了種,想狠狠敲打, 但是又捨不得的情緒。
他難得沒再說重話。
「也不是什麼大事, 就是你下個月別搬出去了, 繼續住在404吧。」蘇鈴木說。
鍾絮:「……好。」
鍾絮以前很怕別人可憐他,所以他很少會求被人幫忙, 他害怕看到其他人眼中的憐憫。
來404是走頭無路,卻沒想到卻柳暗花明。
這裡沒有人對他是憐憫的,哪怕是知道他故事的方適。
鍾絮看得很清楚,方教授每次看向他的時候, 有心疼, 但更多的是尊敬和支持, 多到那絲心疼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這是鍾絮渴求的東西。
而今天, 得知蘇羚木也知道了他的事,鍾絮是擔心的。
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從蘇羚木眼中, 看到他對自己的憐憫。
誰都好, 但絕對不能是蘇羚木。
所以哪怕他滿懷激動的下樓,在站到他的房門前時,鍾絮也忐忑到小腿肚發顫。
還好。
大門打開, 那雙看向他的眼睛,還是如往常一樣。
沒有多餘的同情,只有像火焰一般溫暖的堅定。
鍾絮肩膀微微蜷縮著,看起來有些佝僂,明明才十八歲,和林典楊羽凡一樣的年紀,卻瘦小得像個初中生。
方適站在他的身後,沉默地看著他和蘇鈴木對話。
鍾絮是個命苦的孩子。
方適很少會把命苦兩個字按在一個人身上,哪怕在404,方適也幾乎不會用到這個詞。
但是鍾絮不同。
蘇鈴木只知道鍾絮來到這裡,是為了找他弟弟,但蘇羚木不知道的是,鍾絮其實很早,早到十五歲,剛剛結束義務教育,就不再上學,提著兩個編織袋,從他的家鄉出發,一邊打工一邊找人。
蘇鈴木也不知道的是,鍾絮弟弟被拐走時,鍾絮正在他弟弟旁邊,眼睜睜地看著人.販.子,把他的弟弟從他身邊搶走。
這麼多年來,鍾絮一直認為,是自己的原因,才導致弟弟被拐走。
蘇鈴木更不知道的是……
方適深深吸了一口氣,眼裡藏滿了痛意。
在鍾絮弟弟被拐走後,鍾絮的父親開始酗酒,同年酒精中毒去了,而他的媽媽,也因為打擊過大,跟著走了。
鍾絮是真正意義上的,孤身一人。
方適在第一次看到鍾絮的故事時,心底的沉重幾乎壓得他喘不過起來,他不知道為什麼這樣一個小孩,會經歷那麼慘痛的童年。
他也不知道鍾絮到底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氣,才會選擇在初中畢業後,就義無反顧地離開家鄉,抱著一張中國地圖,一點一點的踏上尋找弟弟的路。
所以他一直都說,假如自己處在鍾絮的位置上,他絕對無法像鍾絮這樣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