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愛德森聽見笑聲便蹦躂的更加厲害,從來沒想到自己還能有被人兩隻手捧起來的時候,嬰兒的身體軟綿綿的,讓他無從用力,而他禁錮那些力量用了大量的精神力,現在就是想用精神力探測都不成了,小孩折騰了一會兒便吧嗒了一下嘴巴睡著了。
張大生抱著孩子走到了床邊,這時候疲累過度的女人已經昏睡過去,都沒來得及看一眼剛出生的孩子,說實話生完孩子一頭是汗的女人並不好看,事實上比起張大生一臉英俊的好容貌,女人的樣貌就遜色很多,尤其是左邊眉頭那兒還有一道大疤,平時頭髮遮著還不太看得出來,現在一看就把原本還算清秀的樣貌毀掉了八分。
張大生原本的一腔柔情立刻消散了幾分,抱著孩子坐到了床旁邊,也不明白自己跟妻子怎麼會越走越遠了,一開始的時候他們也算是兩情相悅,自己一個農村人能娶到一個城裡的姑娘那是八輩子積來的的福氣,那時候明明母親也是興高采烈答應下來的,誰知道……張大生扒了下頭髮,看著懷裡頭睡得正香的孩子,決定回去好好勸勸母親,都有了兒子了他們就互相體諒一下。
張大生的主意打得好,卻不知道有些矛盾是一輩子都無法調節的,就像是他的妻子和母親,萬婷芳剛醒過來的時候聽了丈夫的勸說,還想著回去好好哄哄婆婆,有了孩子再這麼吵下去也不是事情,但等隔天丈夫拉著自己回了家,婆婆居然連口熱水都沒給喝上,她一個坐月子的女人難道還得自己下地不成。
張大生也覺得母親過分了,嘆了口氣自己去煮了熱水,端給了妻子便進了母親的房間,支支吾吾的說了自己的打算,誰知道那抱著孩子哄著的張母臉色一變,掐著他的手臂說道:“當初我能答應你們倆的婚事,那是看她家裡是上京的,這兩年都說要回去回去,她家裡給點力的話,咱們也都是城裡人了,誰知道上京是上京,卻跟我們一樣都是農村鄉下的,老爹居然還是個神棍,這樣的媳婦我帶出去都沒底氣。”
張大生從小喪父是母親帶大的,對她又是尊敬又是懼怕,這會兒連個大聲音都不敢放出來,被張母抱在手中的孩子滴溜溜轉了轉眼神,對剛才還寵著自己的奶奶多了一份思量,那女人繼續說道:“不是我自賣自誇,你瞧瞧這附近哪一個比得上你俊,比得上你有出息,前段時間村長的女人都發了話,只要你離了婚,她就帶著嫁妝嫁進門。”
要說張大生的模樣那是像了去世的老爹,足足一米八的身高,因為常年在工廠裡頭也曬不到太陽皮膚也白,擺出去在這南方還真是有些鶴立雞群的感覺,剛開始那些年沒少姑娘對他擠眉弄眼的,加上這個時代能進工廠也是鐵飯碗,雖然只是個臨時工,但人家說了做滿五年就能轉正,張大生這樣的條件真當是很不錯了。
張母原本打著要做上京城裡人的念頭,這才准他娶了外貌一般工作一般的萬婷芳,誰知道後來才曉得,萬婷芳家裡也只不過是上京的農村,家裡只有一個老爹一個哥哥,老爹是個算命的,前兩年沒少被批鬥,哥哥也沒什麼出息就在家裡種種田,真要說起來條件還比不上自家,這可一下子捅了簍子,她是個會算計的,誰知道這次被人算計到了頭上。
這時候的張母也不想想,當初萬婷芳跟張大生走得近的時候,她一口一個萬閨女叫的那個甜,加上萬婷芳真的喜歡張大生,不然也不會這麼快嫁進來,有些東西看得好的時候什麼都好,不好的時候那就處處都是毛病,在張母的眼中,萬婷芳沒了唯一的利用價值,那平時的秀氣那就是做作,都是農家的孩子哪有這麼精貴的,真當自己是千金小姐呢。
聽著老娘一點點說著妻子的不好,張大生悶悶不樂的坐在一邊,只是時不時看了一眼老娘懷裡頭的兒子,這小子這會兒睜大了眼睛,似乎能聽懂他們在說什麼話似的,這讓張大生沒由來的心虛,當年他會喜歡萬婷芳,第一個原因就是這姑娘看起來文靜溫柔,跟他從小看見的女孩都不一樣,等娶進門之後婆媳不和,漸漸的文靜溫柔也少了大半,女人的溫柔都是丈夫寵出來的,這句話真真不假。
張母見他悶不吭聲的模樣也有些來氣,索性把手中的孩子放到了一邊,扯著他問道:“大生,難道做娘的還會害你,其他不說,你看看村長那閨女長得就水靈靈的,不比你媳婦兒好看,她家只有一個寶貝女兒,等嫁過來那東西可都是你的,別看你現在工作好,但要賺個幾十年才能造出她家那樣的房子來。”
張大生還是不吭聲,他心裡對妻子到底是有幾分情意,作為男人自然也不愛聽母親那些門門道道,甚至還有幾分男子漢的自傲,不想靠著女人發家致富,等張母念叨完了,看了眼床上的孫子也覺得心煩起來,雖然村長家的閨女一直都喜歡自己兒子,但離婚是一回事情,真要進門就當後媽的話,估計心裡也不樂意,這樣一想連帶著對孫子也有幾分不喜,索性讓張大生帶著他出去。
愛德森在這輩子便宜爹的懷裡頭有些憤怒,在他看來作為一個男人庇護自己的妻兒是理所當然的,但眼前這個卻被老媽管得嚴嚴實實的,而那個奶奶居然還想攛掇著自己的兒子拋妻棄子,愛德森暗恨自己現在的狀態,也不能為受了委屈的母親做主。
張大生進門的時候就看見萬婷芳伸長了脖子超外頭看,見他抱著孩子進來便露出一個笑容,伸手抱過小嬰兒親了一口,見丈夫的臉色不太好看,貌似不太經意的問道:“怎麼了,咱媽是不是還有些不高興,放心吧,我都生了個大胖小子,她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萬婷芳一直不明白婆婆為什麼一下子不喜歡自己了,還以為是結婚一年多才懷孕,之前又被人說肯定是個女兒的緣故,這下子生了個白白胖胖的小子,家庭矛盾應該就會自動消失,初為母親的女人看著小嬰兒怎麼瞧怎麼可愛:“這孩子真是會長,專挑我們倆好的地方去了。”
張大生也不願意妻子這個時候生氣,自然不給她講那些事情,聽她這麼說便坐了下來,笑著說道,摸摸小孩的拳頭笑著說道:“可不是,我在醫院看見了不少小孩兒,就咱們家的這個最好看,你看看這鼻子這眼睛,長大了肯定是個小帥哥。”
第3章 傻孩子
張家村是位於南部的鄉村,論起風景的話那是一等一的好,加上村子離鎮上十分近,這幾年的發展也越發快速起來,村門口的地方有一顆兩人合抱的大樹,也不知道生長了多少年,樹下擺著一張石頭桌子,那也是有些年頭的,村里人總喜歡圍在那兒說說話,從這兒一眼就能看見回村的人。
從兩年前開始,這個石桌子上多了一個常駐用戶,一個穿著老舊衣裳的小娃娃每天都會乖乖坐在旁邊的石頭凳子上,手中捧著一本破破爛爛的字典,每天就在那兒等著家裡人回來,說起這孩子村里人也是個個覺得可惜,別看雖然瘦但長得跟天上的金童似的,十里八鄉都挑不出這麼一個好看的,但偏偏卻是個小傻子。
張家那些事情鬧得轟轟烈烈,附近的人也都知道那點事情,說實在話,這兒的人也沒幾個看得慣那個張家婆婆的,不說別的,他媳婦人品可是頂頂的好,工作也算不錯,人孝順又懂事勤快,這樣的女人這年頭有幾個,偏偏有的人就是不滿足,想著法子破壞人家小兩口的感情。
說起來也是萬婷芳倒霉,好不容易生了個大胖小子,長大之後卻發現腦子有些問題,人家孩子七八個月就能叫爸爸媽媽,到了一歲多就能開始說話了,可這孩子愣是到兩歲的時候才開口,平時讓他坐著就能一直坐著,看起來有些傻愣愣的,雖然長得好,但以後恐怕是要張家養一輩子了。
外人並不知道這是因為愛德森太害羞了,自己一個成年人叫比他還要小的女人為媽媽,這還得醞釀醞釀不是,而且成年人學一門外語總是沒孩子來得快,等他完全能使用這個世界語言的時候,就被外界定論為小傻子,偏偏這時候萬婷芳開始教孩子識字,愛德森驚訝的發現那文字跟上輩子背得滾瓜爛熟的典籍一模一樣,當下一門心思鑽了進去。
孩子在常人的眼中就應該是鬧騰的,活潑的,愛哭的,愛德森反其道而行之,每天乖乖的捧著字典坐在村門口,外人哪知道他能看懂,還以為這孩子在發呆呢,於是傻子的名號就落實了,這讓張母對這母子倆的不滿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一開始張大生還想著調解調解,但一天天被母親念叨著,對妻兒也有了一絲不滿。
劉二嫂走過來的時候就看見小孩乖巧的捧著書,那萬婷芳從垃圾站撿來的字典比小孩的臉孔還大,但小傢伙的看起來確實有模有樣,劉二嫂嘆了口氣,想到自家那個還沒懷孕的媳婦,暗道這麼可愛的孩子,雖然腦子有點兒慢,但張家婆婆有什麼好不滿的:“大寶,在看書呢,今天認了幾個字呀?”
被命名為張大寶的孩子鼓了鼓臉頰,想當初被取這個名字的時候他還聽不懂,等明白過來才知道自己堂堂鍊金大師居然得了一個這麼俗氣的名字,可惜已經過了申辯期,愛德森只好鬱悶的被大寶大寶的叫著,天知道這個村子就有四個叫大寶的,想想自己功成名就之後,人家一臉尊敬的叫大寶大師,場面那叫一個炯炯有神。
見這孩子又是呆呆的看著自己,劉大嫂嘆了口氣,聯繫的摸了摸孩子的小腦袋,笑著說道:“是不是在這兒等媽媽回家,大寶啊,你午飯吃了嗎?”劉大嫂問這句話是有緣由的,本來人家婆媳的關係不好,她也懶得插手,但張家媳婦出去工作,這孩子留在家裡張婆婆卻是什麼都不管,甚至好幾次連午飯都沒給他做。
愛德森自然是明白他的意思,點了點頭沒有說話,說實話他對那個奶奶也沒有什麼感情,出生的時候那女人倒是抱過自己,後來打定主意要給兒子找新媳婦之後對自己也冷淡起來,後來更是冷笑熱諷,平時沒少指桑罵槐的,今天的午飯吃的還是昨晚母親提前預留下來的。
劉大嫂還要說話,愛德森卻眼睛一亮站了起來,快步跑向村外的小路,那邊有個女人快步走回來,清秀的臉頰上粘著汗水,可不就是生他養他的母親,愛德森覺得母愛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感情,這個女人為了自己的付出他可是記得清清楚楚,兩輩子第一次享受到了家庭的溫暖,男人自然是銘記在心的。
萬婷芳遠遠的就看見兒子屁顛屁顛的跑過來,小小的臉頰上是甜甜的笑容,那是她懷胎十二月才生下來的孩子,不管外頭多少風言風語,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傻子,這都是她親生的孩子,每每看見這孩子的笑容她便覺得再幸苦也是值得的:“媽媽的乖寶寶,今天有沒有好好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