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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虛的天道成了替罪羊,寧無一人痛恨真正的幕後兇手任自然。
其實呢,古奇安也並沒有徹底死掉。
他的野心,他的反抗,僅僅不適合這方仙俠小世界。一卷衛生紙一條襪子也用它的用處,古奇安的野心和反抗完全可以用來刺探主神空間底限。任自然天劫抹殺古奇安同時,解析攝像機迅速記錄複製他的記憶體,等未來複製人復活又是一條好漢。如果將其複製體投放到偽劇情世界,恐怕古奇安十有**會這樣想:哎呦,我渡劫失敗了,某某原因,來到這詭異的主神空間。
凡此等等,楊典和任自然這對夫妻搭檔,越來越喪心病狂漠視生命。
這也是克隆式永生相關科技面世的後遺症。
智慧生命的可複製性,扒掉了智慧生命的神聖外衣,回歸到純粹的物質屬性。正如圓柱巨鏡真相的揭秘令高高在上的神明聖人瞬間矮化成“只買不造”的懵懂庸人,智慧生命的可複製性也令智慧生命徹底失去了神聖性。似210份韓良澤的記憶體以及衍生出來的數萬複製體,哪個不是韓良澤,或者說哪個是韓良澤呢?基因技術和記憶體認知標準判斷,他們無疑都是真的韓良澤;而用對錯各有說法的哲學標準,那就隨你怎麼想了。如果確信所有韓良澤都是真的韓良澤,那麼殺掉一個複製體還他一個複製體,算殺人嗎?
又似今日的古奇安。
魚州聖地小仙俠世界,古奇安渡劫失敗死了,但他的記憶還在,智慧傳輸到克隆體仍可無縫延續他的生命。這種情況下,能說古奇安死了麼?如果不告訴古奇安真相,他必然百分之百認為渡劫失敗而重生,堅決不信自己已然死去的事實。這種背景下的殺害,是否屬於謀殺,是否需要判罪,恐怕已非現實世界21世紀法律所能制裁。法律目的是解決問題,不能用1世紀法律否決21世紀法律,也不能用21世紀法律否決未來的法律。時間留下的倫理糾結,且留給時間哲學吧。
克隆式永生衍生效應還有很多。
譬如,提前獲知意識思維無限複製的存在,即時刻錄一百一萬乃至一億複製體。由於時效性接近,一億複製體或能緊密團結起來,可誰是分身呢,誰是本尊呢?分身殺害本尊算犯罪嗎,本尊殺害分身算犯罪嗎?如果是犯罪,懲處所有智慧生命,還是懲處其一?如果決定懲處其一,彼有無權利再次刻錄複製體?如果有權利刻錄複製體,殺人犯殺人之後立刻刻錄複製體逃逸,豈非令法律失去意義?等等,這不是一個問題,而是一串兒問題,一張令人無法呼吸的倫理大網。
越是了解克隆式永生,楊典越是感慨金風細雨樓原隊長何安安那句:“直覺告訴我,我若將意識轉移到複製人大腦,我就不再是我了。”
楊典不信玄虛式的武者直覺,但何安安能夠憑藉武者直覺屢屢死中逃生,武者直覺顯然是事實存在的。參考偽造天道思維推測,武者直覺恐怕也是某種工具的偽裝,這使得何安安驟然神秘起來。或許,主神真正想選拔想試練的是何安安,其餘夏璇、韓良澤等等輪迴者都是隨機湊數的配角?
思維發散的太遠了。
現下,參考天國階梯智慧生命哲學觀,參考里林帝國智慧生命哲學觀,楊典也為了解決倫理糾結重新定義生命。
第一條,生命是過程,數據、冬眠等方法儲存的記憶,是記憶體不是生命。
第二條,生命需要時間滄桑,參考人類十月懷胎,暫行規定:記憶體轉化到複製體之後,該複製體本身壽命大於10月,是合法生命;小於十月,則不是合法生命。
第三條,生命死亡基於自主選擇和時間雙重因素判定,暫行規定:凡有主觀意識克隆式永生者,視之為傳承;非主觀意識克隆式永生者,視為記憶體式複製。
第四條,記憶體是生命載體,但,有時效期。儲存期大於十年者,摧毀記憶體行為判其無罪;儲存期小於十年者,且記憶體原主人正常存活,摧毀記憶體行為判其故意傷害罪;儲存期小於十年,且記憶體原主人死亡,摧毀記憶體行為判其過失殺人罪或故意殺人罪。
……
第九條,記憶體暫由國家統一管理。
凡此九條,楊典重新定義了生命,也重新定義了與之相關的法律。
如此,楊典喪心病狂的克隆複製體實驗,就成了“可理解”的文化衝突。
重新定義生命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由此衍生出來的思維變革,卻令楊典更深層次理解物質世界的人文規律。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正如農業社會的條條框框不適合工業時代,工業時代的條條框框也不適合克隆式永生時代。想往前看往前走,就要果斷去蕪存菁提煉工業時代人文思想,研究他們,卻不能被他們約束。
自我覺醒茫然探索新路期間,時間軸悄然滑到天國階梯237年。
這一年比較特殊,天國階梯237年即是地球公元2050年,原著里,天國階梯第二部曲文明之墓劇情的揭幕日。儘管楊典的外來干涉將地球提前數十年帶到地獄,可那些距離地球無數光年遠、幾乎獨立運行的關鍵劇情點,卻不受地球存亡的影響。
天國階梯237年8月13日,風暴悄無聲息的降臨了。
最先警覺的是任自然。
監控室里,任自然失口咦了一聲,向楊典豎起手腕的手鍊:“它在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