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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壯漢咬牙切齒的看著我,那模樣好像我殺了他全家一樣。我定睛一瞧。這不就是那位讓我咬掉手指的倒霉蛋嗎。
我活動了下手腕,冷哼一聲道:“我當是誰呢,原來是你們這群瘋狗。”
梁文博暴跳如雷道:“你罵誰是瘋狗呢,不想活了,到這時候了還嘴硬。今天你乖乖切下自己兩根手指,這件事就算完了。不然若讓我們動手,剁了你的兩隻爪子。”
我呲了呲牙齒,倒吸了一口冷氣。尼妹的,要我兩根手指?當自己紅色黑社會呢?以為拍電影呢?用不用切下我的大好頭顱祭奠天啊,我靠。
我瞅了瞅四周的形式,梁文博一方共有六個人,按理說我一個普通人,再勇猛也不可能幹倒四五個特種兵。但打架這種事。首先不能怕,然後不要想到逃。若你害怕或是想逃。那你就已經輸了。因為該來的總要來,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凡事總要有個結果,躲不掉的。
我裝作輕鬆地看了他們兩眼,實際心裡在快速盤算對策。他們圍住了我的退路,想要按原路返回不可能,那麼只有往小樹林裡鑽了。這片密林是特種兵訓練用的,一直跑能跑到一座小山上。平時經常會有兩隊特種兵在這演習,互相攻擊,沒想到今天我要一個人單挑一群了。
我笑了笑,猛然一腳踹在我面前的一名特種兵蛋蛋上,他痛苦的夾著雙腿,還沒叫出聲,我一記空心拳打中了他的喉結,他痛苦的倒了下去。我則撒腿就往密林裡邊衝去。
打群架,在不占優勢的情況下,要想辦法拖垮他們,把他們拖散,個個擊破,最後在狠狠收拾帶頭的那位,往死里弄他,怎麼兇殘怎麼搞,這樣別人就會怕你,以後再也沒有人敢找你麻煩了。
兩軍對壘我不行,但打架還是街頭實戰高明一些。那些什麼拳王,真到了街面上群毆,兩菜刀就解決了。李小龍若不是整日在街頭打架,再怎麼練也頂多做個武師。
人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我清楚自己的實力,若正面較量,我頂多對付兩名特種兵。但我這一採用街頭戰法,他們立馬中計,以為我想逃,一窩蜂的跟在我背後。
我鑽入密林,東拐西拐的繞著彎跑,沒用多久就把他們拖散。當然,這和他們輕敵有很大關係。
一名特種兵剛跑到樹下四處張望,我突然從天而降,手裡拿著一根木棒,借下沖的慣性力量,一棒子砸在他的腦門上。鮮紅的血飛濺,他的腦袋瓜子應聲爆裂,估計死是死不了,但這輩子別想再當特種兵了。
幹掉了這名特種兵,我忙繼續逃跑,但我沒跑遠,而是藏到了不遠處的一棵大樹後。這座密林中設置了許多戰術隱蔽地帶,論熟悉程度他們比我熟,但他們在明我在暗,只要我不被他們包圍,就有辦法搞死他們。
“畜生,我要殺了你。”一名特種兵發現了倒在血泊中,腦袋開瓢的倒霉蛋,憤怒的大聲喊叫,梁文博和另一名特種兵,以及那位警衛員忙向這邊趕來。
我猙獰的冷笑不已,特種兵算毛,老子妖魔鬼怪都殺多了,還怕區區幾個活人?美軍為什麼強大,難道說美軍訓練比我們刻苦?還是說他們武器先進?其實都不是,這世界沒有錢做不到的事,這世上沒有幾個國家的政府比華夏國的政府有錢,美軍武器未必比華夏國強多少。美軍之所以強大是因為他們實戰經驗豐富,手上見過血,戰場上殺過人。一群活在訓練中的士兵想和從戰場上下來的軍人斗,簡直找死。
我拾起地上的一塊磚頭,拿在手中冷笑不已。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叢林戰,要的就是出其不意死。我就等著他們往這邊跑呢。那名警衛員急匆匆的從我藏身的樹前跑過,我猛然從他背後鑽出,一板磚把他撂倒在地。然後毫不猶豫的又給他補了幾磚頭,尼妹的,想要老子手指,老子就讓你這輩子別想當正常人。
不過,接連幹掉了三人,梁文博和剩下的兩名特種兵不但沒有慌亂,反而變得冷靜下來,這就是草班子和正規部隊的區別。他們沒有經驗,但他們有底子,在血與火的磨練當中,他們能快速成長,這就是接受訓練和沒有訓練過的區別。
梁文博三人聚在一起,小心翼翼的向我靠近,玩起了戰術偵察,不肯在隨意分開。我一時找不到機會下手,只能和他們打持久戰。但他們聚在一起前進,速度自然減慢,我的安全係數提高了不少。反正我有的是時間,不怕和他們打持久戰。
梁文博突然在那名斷指的特種兵耳邊嘀咕了一番,這名特種兵連連點頭,轉身往回跑去。我一時有些詫異,不知道這王八蛋又出了什麼壞水。但隨即反應過來,他是讓這名特種兵回去叫人,這下我可呆不住了。
尼妹的,老子不怕對手兇殘狠毒,就怕對方玩人海戰術。這尼瑪簡直就是無恥的最高境界啊,除了人海戰術就不會別的嗎,我真為那些死去的先烈感到可悲,就培養了這麼些人才啊。
我咬了咬牙,決定冒險一搏,趁對方沒喊來人的時候,先把梁文博制住。可讓我未想到的是那名斷指的特種兵,剛消失在密林中,突然頭破血流的又跑了回來。他的身後,跟著一個手拿磚頭,罵罵咧咧的圓球,還有一位面色冰冷,渾身散發著殺氣的瘦削男人。這兩個身影我太熟悉了,即使做夢都在想,高胖子和爪子龍終於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