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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過來的一開口就“之乎者也、子曰詩云”,好在二萬博文廣記,還能和他交流。
經交談得知,他叫張水,不知唐宋,更莫說明清了,從小就給一個大農奴主飼養氂牛,一直幹了四十年。農奴主只說包他吃住,工錢一年推一年,一直拖了三、四十年不結,就積了一大坨子,他就有點兒捨不得出了,日日夜夜謀劃著名害張水之命而昧其財。
農奴主暗害了十次張水,都沒能得逞,終於有一次趁他站在冰窟邊上尿尿時,從他身後把他掀了下去。
張水在掉下去的一瞬,還是扭頭看了一眼,見是農奴主所為,於是被摔死後,誓要鳴冤報仇。他所落的冰窟地屬龍宮管轄,陰魂就飄飄蕩蕩而去,先找鬼先生寫了狀紙,告到了洞溪縣衙,起訴農奴主為富不仁、貪財害命。
農奴主已故的爺爺在下界聽到了這個消息,就託夢給他孫子,讓他大量地送陰鈔,由老鬼他在那邊打點賄賂各路爪牙獄官,反而把張水收監了起來,重重地拷打。
直折磨得張水皮開肉綻,體無完膚,目的只有一個,不許他上告。
張水悲痛欲絕,眼淚哭干,被修理得不象個人樣子,枉關了仨月,最後騙說“不告了”,才被扔出來。
因為張水的魂魄已經離身,出了洞溪縣衙,心中堅定著要繼續為自己申冤,必須找高一級的衙門才行。但他不知道朝哪裡去找,只看見路上鬼影憧憧,便喊停了一個,向他打聽。那鬼說他的情況應去大河郡府上告,並指給了他路徑。
張水問清了之後,經過三天的奔波,才趕到了郡城,尋到了大河郡府所在地,擊鼓鳴冤。
郡守聽到鼓聲,拖沓了好一會兒,才出來辦公。張水喊著冤呈上了狀紙,不僅告農奴主謀害了他,還把縣衙役吏們徇私的情況也反映給了郡司。
農奴主的爺爺很快就知道了,等不到晚上,趕緊託夢給午睡的孫子。農奴主聽了,非常害怕,就繼續大捆大捆地送冥錢,讓老鬼在那邊里里外外買通。
郡司受了賄,就藉口所控告的案子沒有人證物證,所有列舉經過都是張水的片面之辭,理由和證據都不足,完全沒有道理告人家良民。
張水怨忿已極,指著鼻子罵了郡司,罵他們是“一丘之貉”。
郡司一聽,也氣惱已極,下令對張水一頓臭揍,然後仍舊駁回洞溪縣衙審理此案。
張水被所謂地“護送”回縣衙,受盡了多種刑罰,只逼他不許再告。
張水在獄中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才不得不主動提出撤訴,經過一個階段觀察,才被押過奈何橋,送往“迷魂湯強灌站”。只要一喝迷魂湯,就恩怨皆忘了。
在蝦兵鱉差去領湯之時,張水悄悄擠進喝湯的鬼群之中,抽漏子逃了,徑直找到大海龍宮。
第二卷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死也不生的雪藏狀態
張水在水晶龍宮外跪哭了三天三夜,龍王才准見他。
當著龍王的面兒,張水就直陳他手下的縣吏和郡司貪贓枉法。
龍王馬上逮捕他們來對質。
在一審後下來,這兩個官吏悄悄派遣親信來找張水,暗送五百兩銀子。張水毫不理睬。
過了兩天,蝦兵轉告張水,說:“你太不識時務了,人家兩官兒來求和解,你還堅持要告,現在可好,聽說他們每個人都給龍王送了禮,恐怕你的事情不妙啦!”
張水認為是嚇唬他的,不多相信,即使送了,龍王還能貪財嗎。正在他胡思亂想之時,有鱉將傳他去二審。
升堂了,張水見龍王面有怒色,根本不容他分辯,只命令打五十大板。
張水席哭喊著問:“我犯了什麼罪?”
龍王像沒聽見似的,邁著臉,閉著眼睛,等把板子打完。
張水挨著板子,疼死過去,被潑醒過來後,瞅著龍王嘲諷道:“板子打得好,誰叫我沒錢呢!”
龍王一聽,更加惱火,命令把他拉到海底火山口跟前,扒了衣裳,投進沸水、岩漿翻滾的漩渦中心,一直咕嘟飩煮了一個時辰,鱉將說“可以了”,才有兩個夜叉把他打撈上來。張水疼痛已極,骨肉都分離了,卻苦於不能“死”去。
兩個夜叉胡亂幫他套上衣服,扶了起來,逼著他去三審。張水一瘸一瘸的,幸虧還能走路。
到了堂上,龍王問:“還敢再告狀嗎?”
張水答:“我的大冤沒有伸,心就不會死,如果說不告了,那是欺騙大王。我一定要告到底!”
龍王又問:“你準備告些什麼?”
張水答:“我從小河彎彎,來到汪洋大海,拜你們所賜的親身經歷的,都要說出來。”
龍王聽了非常光火,命令蝦兵蟹將把他拖下去,用龍捲風把他的身體抽成絲。於是,張水被押下去,帶到一塊礁石上,用長鐵鏈把他的腳脖穿綁在石縫裡。
張水看見這石頭都是紅顏色的,凝著模糊的鮮血。龍王派龜丞相來問他:“姓張的,還敢告狀嗎?”他回答說:“一定告到底!”
龜丞相回去了,沒過多長時間,行刑夜叉就來了。她提著一串鯉魚片兒一般的刀子,站在張水對面的礁石上。很快,龍捲風從張水腳下開始旋轉著刮起來,風聲越來越緊,把他的胳膊、頭髮都吹得扭著麻花豎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