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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新崇拜的說:「丁大哥,你太厲害了,我真是越來越佩服你了!」
大約半小時後,兩人到達大王村附近,丁一讓常新在村口停了車,在他一再叮囑下,向電腦上標記的地點走去。正如常新所說,大王村是底層打工者集聚的地方,住在這裡的人大多都是生活在底層的人們,他們大多是從事體力勞動,時至凌晨幾乎所有人都陷入沉睡。村子裡黑漆漆的一片,只有村裡的主幹道上稀稀落落的亮著幾個路燈。
丁一順著導航的指引左拐右拐,終於來到了目的地,看著面前黑漆漆的院子,他不禁皺了皺眉。將筆記本放在背包里,丁一戴上手套,拉了拉帽檐,在院子旁的一棵大樹上一個借力,攀上了院牆。伏在院牆上,丁一仔細的觀察著,這個不大的院子裡搭建了四個房間,每個房間大約在十平方左右,其餘的空間裡放著各種雜亂的東西。相較於這裡,朱大鵬的家算得上很不錯,至少足夠寬敞。
丁一悄悄跳進院子,伏在暗處聽著動靜,一間一間的找過去,重新回到位於東牆邊的第二間房間,這間房間的門與其他三間不同,雖然都是鋁合金的,但這個房間的門上沒有玻璃。窗子也被窗簾牢牢的遮著,看不清一點屋裡的情況。丁一拿出一根鐵絲,在門鎖里轉了兩下,門鎖便被打開了。他小心翼翼的推開門,仔細的聽著房間裡的動靜,待確定沒人後,才輕手輕腳的走了進去。將門反鎖,丁一打開手電,看了看房間裡的大致情況。乾淨,很乾淨,雖然已經過去一周沒人打掃,當相較於其他房間,這裡算得上很乾淨。一張床,一個桌子,一個簡易的衣櫃,房間裡的東西幾乎少得可憐。
丁一大體的看了一下這狹小的空間,打著手電仔細的搜索起來。簡易的衣櫥里只有兩三套衣服,全部都是地攤上買的,款式老舊,質量也不好,卻洗的很乾淨,整齊的疊好放在裡面。
桌子上的抽屜里放著一本筆記本,丁一打開翻了翻發現裡面一個字都沒寫,只是有被撕過的痕跡,丁一將筆記本塞進背包繼續搜索。桌子上有一個招財貓的擺件,還有一盆仙人掌,除此之外,丁一沒有發現任何東西。
丁一將目光放在床上,軍綠色的被子被整齊的疊成豆腐塊,床上乾淨的不像住過人。枕頭、被褥丁一都仔細檢查過,沒有任何發現。他趴在地上,向床底看去,發現床底下放著一雙皮靴,他伸手拿了出來,皮靴有些舊,甚至有著地方已經開始掉皮,但被打理的很乾淨。丁一倒拿著皮靴往外磕了磕,並沒有東西掉出來,便隨手放在地上,再次向床底看去。丁一發現放置皮靴的那塊地磚,和周圍的地磚有些許差別,他小心的將床墊掀起來,發現床板和床墊一樣,是搭在床架上的,輕輕一掀便能掀起來。丁一蹲在地上看著那塊與眾不同的地磚,拿出匕首在縫隙里一划,一撬,整塊地磚就被撬了起來,一個小巧的保險箱出現在啟明眼前。丁一仔細看了看,這種保險箱有兩種打開方式,一種是輸入密碼,一種是找到鑰匙。這裡的鑰匙不是普通門鎖的鑰匙,它更像感應器,只要拿著鑰匙放在感應區,保險箱就能識別,並自動打開。
丁一將保險箱放進背包,又將所有的東西放回原位,可當他放回那雙皮靴時,發現了不對,這雙皮靴的鞋跟不是一樣高,左腳的鞋跟稍微高上一公分。丁一再次拿出皮靴,仔細的看了看,它們的高度確實相差一公分左右,丁一抽出匕首,將那隻皮靴的鞋跟切開,發現鞋跟裡面放著一枚翡翠戒指,戒指的中心位置有一個金屬晶片,他清冷的眼睛裡浮現驚喜的神色,將戒指仔細的放進了外套內側的口袋裡,並拉上了口袋的拉鏈。
找到自己想要的,丁一沒有停留,將所有的東西都回歸原位後,輕輕鎖上房門,翻牆出了小院。丁一來到村口,看到了常新的那輛車,走到近前拉開車門便坐了進去。
常新見狀連忙問道:「丁大哥,順利嗎?有沒有遇到危險?」
丁一搖搖頭,說:「開車,我們必須在天亮之前趕回去。」
常新溫順的點點頭,輕點油門,汽車便緩緩的開了出去。丁一一上車就拿出了筆記本電腦,安靜的車內只有鍵盤的敲擊聲,丁一停下動作,電腦屏幕上出現醫院的畫面,病床上躺在的正是已經成為植物人的殺手,李亮和蔡文,還有張爽守在病房內。
「嘀嘀嘀」,電腦發出警報的聲音,與此同時,張爽的手機響了起來,他看了一眼屏幕上顯示的名字,掃了一眼李亮和蔡文,快步走了出去。張爽接聽電話,丁一連忙插入耳機也跟著聽了起來。
「喂,張隊,你找我?」
「張爽,一會兒我把醫院控電室的位置發給你,三點半的時候,你準時把電源關掉,兩分鐘後你再合上。」
張爽微微皺眉,說:「張隊,控電室內一定會有監控器,我要是被拍到了怎麼辦?」
「放心,我已經找了人,三點二十五分到三點三十五分,一共十分鐘,監控器進入癱瘓狀態,只要你按照我說的做,不會拍到你。」
張爽點點頭,說:「張隊放心,保證完成任務!」
電話被掛斷,丁一取下了耳機,看了看電腦上的時間,說:「常新,改道去北市第二人民醫院,快!」
常新一怔,隨即猛踩油門,車子一下子就飆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