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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郁森等是不動的,他們沒有必要動,就看他還會說什麼了,反正我們是不會被嚇著的,盜墓的人沒有足夠的神經怎麼行?
金超繼續說:“還有一種是把人的身體是剁成很多塊,然後把碎塊是拋到水中餵魚,這可是一件大好事啊!作為常年是在水上討生活的,生前不知是吃了多少魚,死後再餵回給魚,那算是循環報應了!嘻嘻!”
這不,有人是應和著說:“哈哈!三舅說得不錯!三舅說得對啊!”金超看來是金門的三號人物,不然是不會被稱為三舅的。
金超笑了,他認為他剛才所說的,還沒有什麼,太過於平常了,曹郁森他們不怕,這是正常的,要是只說這些怕,那還得了?
金超便說:“你們可知道人旗嗎?”曹郁森一聽,能猜到了,什麼是人旗!
這不,金超說了:“你們想到了吧!那就是把人給吊起來,放到旗上面去,當然他的身上披著的正是旗幟,這就是人旗!咳咳!不管是誰見到人旗,都知道害怕!只是這一種情況在現在的社會不可能有了!古代倒是可以!”
“人旗倒和穿刺行刑法是一樣的,穿刺行刑法就是將堅硬的木桿頂部削尖,拋光打油,三人合力將受害者高高舉起,將受害者從**或**插入木樁尖端,人體自身的重量和塗滿油的木樁會將受害者身體貫穿,然後鮮血淋漓的木樁尖端戳破喉嚨或肩膀露出,但是受害者不會馬上死去,會在日光暴曬風吹雨打極度失血極度痛苦中掙扎八天八夜而死亡。”
柳玉潤一聽,臉色有些變了,不過她還是挺住了!殘忍!真的是殘忍!原來人旗就是與穿刺行刑法是一樣的!他們說這麼多,莫非等下真的會行刑嗎?
柳玉潤的表現自然是落在了金超的眼中,金超得意了,他當然是要繼續說呢:“還有一種刑法是血鷹!首先,剁開受害者的背部,皮膚和筋肉寸斷,裸露出內臟和脊柱,肋骨將被生生折斷,用力向後彎曲,使兩邊的骨頭形成翅膀的式樣。就像是天使一樣!”
“當然,裸露出來的肺部將會撒上鹽粒,酷刑結束的時候,受害者可能還活著。而且傷口上撒鹽,那將是十分痛苦的!這一種是起源於國外,好像是大不列顛這個國度的吧!只是我們借鑑過來了,以前在義和團時就是施加在了大不列顛人身上!受刑者會因為疼痛和窒息而死。像挪威一般是這種刑罰用於弒父的重罪。當然我們也是用在了弒殺舅舅之上,你外甥又怎麼能弒殺舅舅呢?這不像是弒殺父親一樣嗎?”
居然是吸收了國外的刑罰,那可真夠了!不過他這麼一說,也有理,因為是盜墓的是不會以師徒相稱的,可實際上師徒之間的關係,在中國有一句俗話,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你弒殺師父,自然就如同弒父父親一樣,弒父重罪是不能輕饒!
金超笑了,他接下來,就是要說到重點了,的確,那是重中之重的。
“我們現在所要做的就是拖龍骨!拖龍骨可不是愉快的死亡方式。一般用於船上的水手,將受害者用一根繩子綁在桅杆上,將他高高拋落在堅硬的甲板或船頭,海上行駛的船隻船身遍布藤壺,藤壺有著堅硬的殼體和鋒利的刀口,往往受害者拋下來時就會被刮掉一身皮。”
“然後行刑者拖拽著繩子綁牢綁緊在受害者的身體或雙手,讓受害者圍著船體打轉,船體的藤壺會剜掉受害者的皮肉。船在行駛之中,潮起潮落為了防止受害者溺水死亡,還會在他口中放置一塊沾滿油的海綿里,以有氧氣不會讓人溺死。可謂是殘忍至極!人是想死也死不了啊!”
曹郁森等見金超是說成這樣,他們一想就能想明白了,莫非金超等接下來,就是要用這一刑罰嗎?要真是用這一刑罰的話,未免也太殘忍吧?
不錯!正是用這一刑罰!很顯然,金超就是主管金門刑罰的,他一聲令下,就有一個人是被押了過來。1910
第577章 可怕的海上刑罰(下)
那人對著金盛跪下叩頭哀求:“大舅,你饒了我吧!我知道錯了!我知道錯了!”金盛只是冷笑一聲,他是連回答都不回答的。
金超說:“金麻啊金麻啊,你還算是有些良心啊!不過你這個外甥狗啊,真狗!人如其名!或許你這個外甥狗的良心沒有被狗給全部吃完,還有些剩下,起碼你沒有說是‘麻了’,你卻藉口去‘吊線子’從而是‘紅’給藏了起來!你小子真聰明啊,藏的可是大紅大紫啊!不是小紅,也不是淡紅!你小子不錯!眼睛賊亮賊亮的!”
金超說的全是行內的黑話,不管怎麼樣,都是會說黑話的,也是所謂的專業術語,外人聽了,往往是不知所云。
意思就是金超在諷刺金麻,良心被狗吃了,一起去挖槽子,私藏了東西。人如其名,“麻了”就是說沒有金子,沒有收穫。如拖繩指一些擱淺的,沒有航行能力的船,當然在過去得用繩子綁好拖救了,那拖船的繩子自然就是拖繩。由於古代多是船行淺灘才挨的,故又稱之為“拖灘”。
金門就是一律以“麻了”“拖繩”借代完蛋了,什麼東西也沒有!那是不能用擱淺來借代的,因為擱淺,說不定在下次去挖槽子的時候,就有可能遇上危險,這迷信嘛,可是要做得好好的,一點點的對未來會有影響的可能性都不能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