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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朝律法,持刀傷人有罪,帶她上馬車。」許春武吩咐道。
蘇辭沒有反抗,因為她發現即使被押著走,但身邊的侍衛明顯沒有真的把她當成犯人,手上的力道並不重。
賴老四一直躺在地上呻|吟,這時突然抬頭看到蘇辭的臉,叫起來:「大人、大人,就是她!就在這水裡撿到她!」
陸子怡踹了他一腳:「說清楚!哪裡撿到的人和鹿角?」
賴老四道:「小的就是在這裡撿到這個女人,正好賴大嬸經過,小的就把女人送給她了,小的正要走,就看見水裡有光,然後小的在水裡一撈,沒想到撈出了金色鹿角。」賴老四交代完畢,又向許春武求饒,他現在明白這行隊伍中,最大的官就是她。
許春武又看向蘇辭道:「姑娘,這人昨日向該縣縣令曾大人獻上寶物,還說是在這湖中撈出的寶物,只是在寶物出現之前,他先撿到你,又把你賣給他人。本王問你,既然你與寶物一同出現在湖中,你可知道那寶物的來歷?」
蘇辭臉色蒼白:「大人,那寶物的模樣是否是一對金色鹿角?」
許春武道:「正是。」
蘇辭道:「那是我的東西!正是這賴老四把我賣人,又拿走我的東西。」
「不能放過她!他把我兒子害成什麼樣了!」
許春武看向那說話的老婦,她哭哭啼啼,不停的把一個四十歲左右的人叫做心肝寶貝。兒子回來後,那老婦又打起蘇辭的主意,眼看蘇辭要被帶走,她的臉上閃過惡毒和憎恨:「你們不能帶走她,應該讓我們動手。」
老婦身邊的老頭用鏟子指向蘇辭,雙眼通紅:「我要打死她!」
這對老婦的憤怒引起了村民的同情,他們沒有散去,只等著有誰一聲令下,他們便衝過去搶人。
許春武帶的人已經變成守衛的狀態,他們擁在許春武的四周,同樣在等待命令。
此時氣氛劍弩拔張,縣令在心裡痛罵賴老四,又不禁埋怨起自己,他閒得沒事獻什麼寶?不過他更憎恨賴老四,要不是這個好吃櫴做的東西,如今也不會這麼難堪!可定北王就在邊上看著呢,要是他不說點什麼,這烏紗帽還能保得住?
曾懷道:「各位鄉親父老,本官是藍田縣縣令,大家有話好好說,想必你們也認識這賴老四,他平日就無惡不作,昨天竟然還拐賣婦女,現在被帶來指認現場,無關村民都速速退去。」若是平常,曾懷哪裡會對這些村民如此好聲好氣,可現在在別人的地盤,且這些村民大都野蠻粗魯,萬一一言不合就動手,他哪裡受得住?
「誰說無關?這惡女傷我兒子,我要找她算帳!」那賴大伯道。
「沒錯,她太囂張了!」
「縣令也不能包庇犯人,把那個女的交出來!」
村長沒有作聲,心中卻得意無比,大官又怎樣?到了這村子,還不是得看他們臉色,他就不信他們敢對他們怎麼樣,他們占著理呢,這就是一件家事!
但意外發生了。
那名反對村長的女人抱著男嬰,一下跳入清水湖!
第27章
無論是侍衛,還是村民,各個都傻了眼,直到有人去推賴明,賴明才發出一聲尖叫,他跑到清水湖邊,急得抓耳撓腮,可又不敢下水,那可是清水湖,據說裡面有妖怪吃人,他怎麼好下水?賴明完全沒想到本來與自己無關的事,結果竟然是兒子和老婆都沒了!
他不禁長吁短嘆,涕泗橫流,但沒有一點下水的意思。
離湖邊最近的是陸子怡,她一看到賴明那模樣,便罵了一聲晦氣,緊接著立馬脫下外衣,活動筋骨後跳入湖中。
村民們嘀嘀咕咕,他們敢面對帶刀的侍衛,卻沒有一個人敢跳進水中救人,畢竟那是清水湖,那是會吃人的湖!不然那三個人落水了為什麼一點聲音也沒有?一定是被吃掉了!
許春武注意到這湖水詭異,即使是石頭落水也有聲音,他們三個落水後卻沒有一點水花,而且陸子怡水性極好,也不會逞匹夫之勇,若是她救不了人,一定會上岸求助,但現在怎麼像是消失了一樣?
「這湖怎麼回事?」許春武下馬到村長面前,厲聲問道。
村長強作鎮靜:「回大人,這清水湖是妖怪湖,湖水住著妖怪,無論是誰進去,都會被吃掉,想必他們已經被吃掉了吧。」
「你們去找竹竿、麻繩來,水性好的拿繩子下水救人,其餘人在上面拉繩子,」許春武安排妥當,才對著村長冷冷一笑,「若是他們被吃掉,你就下去陪他們一起。」
村長剛要開口說這和他沒關係,但一觸及許春武的眼神,便知道她絕對會那麼做,她沒有開玩笑,是真的打算讓他去陪葬。村長一陣哆嗦,背後的衣衫被汗水打濕,他到現在才真正明白過來,這位殿下,其實根本不在乎他們的性命,即使剛才村民和他們打起來,也許她也會不假思索地命令這些侍衛屠村!
不過村長的性命到底是被保住了。
救援的侍衛還沒有下水,一個身穿月白衣袍的女人抱著牛月明一步步走上岸,身後還跟著陸子怡,她拉著那女人衣服,渾身濕漉漉的。
「又來了。」那女人輕輕嘆口氣,視線轉向蘇辭。
蘇辭自然也看到了她,自從她上岸,蘇辭就瞪大了眼睛,心中說不清是激動還是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