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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資源就在哪,吃點去也跑不掉,穩妥些更安全。
陳默卻說:「我想去。」
黎瀟瀟聽著默哥的語調,就知道他確實很想去,這樣的男人是拘不住的,所以她只是說:「你受傷,我們大家都會很難過,小心點。」
陳默抵著嗓子說:「我知道,以後不會了。」
黎瀟瀟就捏捏他的耳朵,拉著默哥的手一起回家,路過樟樹的時候依舊沒看到二號蜂后,就用感應聯繫,發現它跑到二十公里外去捕食,在追捕啥玩意。
竟然跑這麼遠,去都去了,那當然是要去出效果啊。
她就讓二號蜂后捕食完,來找她,把剩下的女王蜂餵給它吃,看看能不能幫二號蜂后再進化一波。
雖然只是兩天沒回來,黎瀟瀟卻感覺過了好久,先領著大家將木屋裡里外外打掃一遍,把桌子灶台全給擦了,等中午吃飯時坐在熟悉的餐桌前,她開心得都想吟首詩。
午飯是陳默做的,不過有大家幫忙打下手,所以燒得很快。
黎瀟瀟又殺了一隻珍珠雞的公雞,作為今天的大菜——大盤雞。
這些珍珠雞的公雞已經完全成熟,光吃糧食不長肉,養著性價比不高,留幾隻做種雞就行,剩下的她打算全吃掉,而且她不喜歡老公雞,還是小公雞的肉更嫩。
大盤雞一上桌,所有人的目光就被吸引住,紅紅黃黃鮮艷的色澤,光看著就叫人食慾大增,更不要說是辣椒辛辣霸道的香味,混著雞肉的醇香。
黎瀟瀟率先夾了一塊土豆,一段時間沒吃,她又開始想念起土豆軟糯的滋味,入口後竟比她想像中味道更好,不光軟糯而且甜潤。
她家的土豆口感都是粉粉的那種,一口下去特別特別糯,嘴巴一抿,土豆就在口中化開,帶來滿嘴恰到超出的甜味,她忍不住又夾了一塊雞肉,滋味那叫一個爽滑麻辣和鮮香,尤其是雞肉表面裹上一層沙質的土豆粉,且吸足辣椒的辣味,就格外入味帶勁。
大塊的雞肉吃下去,不僅不覺得滿足,反而將人的渴望完全打開,只想再吃一口,多吃一點,直到把這盤大盤雞吃光,洋蔥、紅薯粉條就連辣椒都沒剩下,他們才意猶未盡地放下筷子。
黎瀟瀟舔舔下唇,這道菜她是真覺得裡面的配菜都好吃,尤其是紅薯粉條,吸滿了湯汁,就是吸滿了靈魂,真是感覺比雞肉都好吃。
不過他們這吃來吃去吃的都是紅薯粉,差不多也是吃膩的時候,以後做點土豆粉條、玉米粉條來嘗嘗看,如果用這兩種粉條,炒在大盤雞里肯定更加好吃。
除去雞外,她還去池塘撈了一批螺螄,就沿著池塘邊的卵石撿,輕鬆就能撿一盆。
小螺螄長得很快,她硬生生見從它們也就比沙子大一點,長大現在小石子那麼大,再過幾個月就能成熟繁衍,剪掉屁股的螺螄就著大盤雞剩下的湯汁炒一炒,味道比單純炒螺絲要美味許多,大家很快吸了一堆螺螄殼。
還有大家喜歡的煎蛋餅,蔥花切碎攪在蛋液里,往大鐵鍋一倒煎到微微發焦,不需要複雜的調料,就好吃得不行,自從他們家的雞開始下蛋,蛋餅就經常出現在他們的餐桌,是真的百吃不厭。
這一頓飯大家吃得是酣暢淋漓,之前種種糟糕的情緒,全在美食中安撫過來。
黎瀟瀟吃著飯後小零食炒花生,這還是她走之前種的,過兩天回來正好成熟,挖出來剝開花生,大鐵鍋拿油炒一炒,炒到表皮發亮,再撒點鹽,嚼著就香得不行。
上到李師傅,下到茹茹,就沒有不愛吃的。
這時喇叭忽然傳來滋啦滋啦的電流聲,黎瀟瀟一看時間,都快一點,十二點早過了,喇叭怎麼在這個時候響。
不光是她,其他人也停下手裡的動作,側頭仔細聽喇叭的動靜。
電流響了一會,喇叭里就傳來女主持熟悉的播音腔調,不過她的話很樸實:「萬泉郊區的住戶請注意,萬泉郊區的住戶請注意——」
李師傅嘟囔一句:「萬泉郊區,不就是我們這嗎。」
李博猜測:「應該是要說迷霧的事,只是沒想到這麼快,咱上午剛回來,不到下午就來通知。」
喇叭繼續說:「清溪對岸出現大規模迷霧,具有致幻功效,人進入就無法走出,且其中具有大量變異生物,十分危險,十分危險!請住戶不要擅自進入迷霧!」
一般人只要不想自殺,聽到這樣的消息肯定不會進入迷霧,更何況為了體現重要性,這段廣播一連重複半個小時。
別的都挺好,但就是太吵。
黎瀟瀟能夠理解巡邏營這樣做,是為了避免有人因為好奇去迷霧,走失就不說了,萬一不清楚導致發光蟲發生什麼異動,那才是真正的大.麻煩,所以吵歸吵,該通知還是要通知,免得有人犯傻。
就在這樣循環重複的喇叭聲中,她接到強子打來的電話:「瀟瀟,你到農場沒有?」
黎瀟瀟聽到老朋友的嗓音挺高興:「到了,你從y縣回來了?」
強子:「嗯,調回來休息休息,接下來半個月就是我跟你對接,佳兒去y縣當垃圾佬了。」
垃圾佬是他們給自己取的綽號,一片廢墟一片廢墟地搜索,從中挑出有價值的東西,和以前的拾荒者沒啥不同嘛。
強子:「那我來找你,你拿個樟樹葉每天能提供多少,營地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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