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頁
林晚作為小學的寶貝疙瘩,報名免學費,所以報名手續很快就辦完了,辦好之後,就被林國安扔學校里上課。然後去公社找王小英借自行車去縣裡。
經過上次在電影院的見聞之後,林國安開始有危機感了。覺得自己這好日子可能要不長久。為了能夠保住自己的好日子,他覺得自己要稍微做點兒安排了。
先是去了一趟黑市。
黑市是一條人跡罕至的老街,平時除了晚上和凌晨,白天人很少。這會兒林國安去看了看,發現有些人還在那邊蹲著等賣東西。
林國安確定,這天真的要變了。
想到自己的肉包子,自己的餃子,自己的錢。還有自家兒子渴望的城裡生活,他忍不住嘆了三口氣。
在縣城裡轉了一圈之後,林國安心裡就一直嘀咕著,還能做啥生意。
光靠著肉那點兒錢是不行的。那東西太好弄。他聽張前進說,有些隊裡已經開始讓老百姓們自己養殖家禽了。只不過數量有限,而且還要還公豬。但是甭管啥限制,反正肯定會有很多人養的。到時候豬肉就沒這麼難買了。他這生意做不長久。甚至肉包子也是一樣的。人家方便買肉了。自家都能做了。
這可咋辦,難不成又要過回以前那日子?
林國安打了個哆嗦,騎上自行車準備回家去。
路過縣裡商場的時候,他往裡面看了一眼,發現裡面又掛了幾件成衣。林國安看到一件女士的格子外套,問道,“這個多少錢。”
櫃檯售貨員看他將自行車停在門口,覺得這是個日子過的好的,就主動介紹,“這一套要十塊。布票就要看你們家要多大的款式了。這都是從上海來的新款式。”
對此林國安嗤之以鼻,啥新款式,不都是穿身上的嗎。誰還管是去年的還是今年的?
就這一套要十塊錢,太黑了。
結果林國安才想著呢,就有幾個女同志跑進來買衣服。
看著牆上掛著的衣服,就指指點點的,“就是這件,我好不容攢的工資和布票呢。這麼好的質量,穿個十來年都不成問題了。”
出來的時候,林國安手裡就拎著那件價值十塊錢的外套。
他覺得虧大了。就這麼一件衣服竟然要十塊錢。而且因為勝男微胖,布票都比別人多要了兩尺。
林國安一路上糾結的回到了北橋公社這邊,正好是中午下班,他將自行車還給王小英的時候,王小英正和兩個女幹事準備回家。看到林國安來了,王小英高興的將他介紹給了其他同事,“就是咱全縣考第一的那個林晚,就是我三哥的兒子。”
其他人看林國安的眼神頓時不一樣了。
有人感嘆,“國安同志可真是會教育娃呀。”
林國安謙虛的擺手,“也沒啥大不了的,就是腦子隨了我而已。”
“……”
王小英覺得她這婆家三哥有些不按常理出牌,只好轉移話題,“對了三哥,你這是去縣裡買啥了?”
“哦,也沒啥,晚生不是賺了獎金嗎,之前都沒花完,正好這換季了,給你嫂子買就一件外套。說是從上海來的新款式,好傢夥,花了十塊錢!”
他本來就是準備繼續吹個牛,結果幾個女人聽到他這話,眼睛都盯著他手裡的衣服看。
林國安覺得這些女同志眼睛都要冒綠光了。
第62章
中午林晚還正在班上寫稿子。朱校長通知他,後天正式舉辦開學大會,到時候他要作為優秀學生代表發言,講述自己的學習歷程。
林晚當然不能寫實際情況,又不能說自己是個天才,隨便學就能成學霸。所以只能絞盡腦汁的編故事。
剛寫的撓頭抓耳,王小蘭就跑教室來找他了。
王小蘭性子活潑,一驚一乍。看到林晚之後,張嘴就道,“晚生,你知不知道,你爸給你媽買了一件上海來的新款式,要十塊錢!是最新款式!”
林晚一驚,手裡的鉛筆都拿不穩了。
十塊錢買一件衣服,他爸對他媽絕壁是真愛啊。
但是這和他有啥關係,王老師和他說這個,他能說啥。他現在是男娃,不是愛漂亮的小女娃了。對這個話題不是很感興趣。
他現在感興趣的是他爸給他從縣城帶吃的會來沒。
穿這種事兒對於男子漢來說不用講究。畢竟糙漢子也是一種美嘛。當然,如果王老師想要和他討論一下衣服款式之類的,他還是可以勉強聊聊的。畢竟好學生是要尊師重道的。
然而王小蘭沒打算和他聊這些沒用的,直接開門見山道,“我剛聽我妹子說,你爸都開口了,說是認識縣城商場的人,有可能幫忙拿到新款式的衣服,而且還能便宜點兒。晚生,你和你爸說一聲,幫我也帶一件吧。我攢錢了!”
林晚:“……”他能說,他爸這絕壁是吹牛嗎?
他們都去了幾次縣城商場了,要是認識,他爸還能忍著不說?
但是這事兒顯然是不能說。而且還只能裝傻充愣,“那我回去和我爸說一聲,不過王老師,這事兒能不能成我也不知道。我畢竟還是個孩子。”
“知道你是個孩子。”王小蘭覺得林晚可愛極了。別的孩子都希望別人認為他們長大了,晚生倒是好,總是強調自己是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