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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臨淵眼光落在毛糰子變回一條的尾巴上,眼中疑惑一閃而過。不過這樣也好,外人看來,大白就是一隻普通的貓,會更加安全。

    在前腳踢到前腳,就地打了一個滾後,林加耳躺在地上,大腦終於從震驚中醒過來,開始懷疑人生。

    為什麼他一覺醒來,會變成一直毛絨絨的小貓咪?看樣子還是林墨那傢伙的貓,之前聽到林墨為了他的貓去學做菜就知道對方是個貓控,現在看來,什麼貓控,簡直就是個貓奴。想到他現在占人家貓的身體就有點心虛。

    他占了林墨家的貓的身體,那他原來的身體又在哪裡?而且這裡也不是他家啊。

    他想起來了,那天他被老頭子坑了,白走了一趟C城,等他回來的時候已經深夜了。回家之後,發現林墨帶著小金離開了,屋子裡空無一人。他坐在沙發上,好像看到外面有什麼東西掉下來,再然後他渾身一陣發熱,接下來就什麼都不記得了。

    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白毛糰子有些抓狂的樣子,躺在厚厚的地毯上,爪子不甘心似的捧著什麼東西往嘴裡塞,還咬了下去。

    「喵嗚!」好痛,定睛一看,他兩隻爪子捧著尾巴,而他張嘴給咬了。  

    林加耳此刻都快要被自己蠢到了,看著濕漉漉的尾巴尖,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他好像長出了兩根又長又蓬鬆還會造反的尾巴。跟眼前這根總體上來說,毛色相似,但是形狀和大小差太遠了。這根看起來跟普通貓尾巴沒有多大差別。兩者其中會不會有什麼關聯?

    小金的出現到他長尾巴,他覺得這一切從林墨那傢伙來到他家開始的。

    林加耳思維開始發散,最後得出一個他認為最有可能的結論,那就是林墨的貓是一隻貓妖,對方奪舍他的身體,最後將他的靈魂交換到貓的身體裡面,造成了他現在這個樣子。

    越想越氣,林加耳前面兩隻肉墊刷刷伸出利爪,兇巴巴的樣子。

    不行,他要把自己身體換回來。林加耳氣勢洶洶的站起來,一副大幹一場的樣子,沒走兩步,左腳拌右腳,往前滾了兩圈,毛絨絨的耳朵都塌了進去,頓時氣勢全無,焉了似的。

    如今這般,難道當初用藥迷倒林墨,還敲了對方悶棍的報應?早知道如此,他一定緊緊跟著王浩那傢伙,絕對不會給自己認錯的機會。

    林加耳在心裡哀嚎,一張毛絨絨的貓臉多了點生無可戀的樣子,直到一雙修長有力的大手將他抱起。

    「大白,怎麼了?」  

    沒有得到回到,墨臨淵當他還在生氣,抱著小傢伙,拿起旁邊的手機打算放在兜里,然後就看到毛糰子盯著手機,手一頓:「大白,你想要手機?」

    林加耳趕緊點頭,有了手機,他就能打自己的電話試試。

    墨臨淵就把手機解鎖,放在林加耳兩隻爪子前面,看著對方手忘腳亂按了幾個數字,彈出林加耳的通信錄時,臉頓時就黑了。好在林加耳的話一直沒人接聽,才鬆了一口氣。

    林加耳撥完電話,才反應過來自己好像做的太出格了,萬一這傢伙把他送去解刨怎麼辦?看到對方絲毫沒有感覺到驚訝的樣子,顯然習以為常了。

    林加耳見此,越發肯定對方的那隻貓不簡單,說不定根本沒帶他的手機。現在他也不方便聯繫王浩他們,難道通話後喵喵叫嗎?看來,他要找機會偷偷回去看看。

    第16章 討厭的氣息

    墨臨淵見他打完電話,就想將手機抽走,哪能讓大白天天給林加耳打電話,要打也是打給他。

    林加耳兩隻小爪子捧著手機不撒手,變成貓就算了,不會四條腿走路一直摔跤也忍了,但是,再沒收他手機,這日子就絕對不能過了。沒有手機,一天時間都覺得比三天時間長,這簡直就是要他老命啊。  

    墨臨淵拉了幾下,沒有辦法,無奈道:「大白,你要手機幹什麼?」

    「喵喵喵~」手機能幹的事情多了去,這手機你不能拿走。林加耳頂著一張毛絨絨的貓臉,一雙貓瞳理直氣壯的和墨臨淵對視,小爪子用力的都快在手機殼子上留下劃痕了,不管怎麼樣,絕對不能讓對方將手機拿走。

    墨臨淵見狀,一向不容忤逆的他竟然嘆了一口氣,無奈之下只得鬆開手指:「依你,不過這手機是我的,一會給你換新的。」

    林加耳抱著手機心滿意足,被墨臨淵抱著出去。

    五分鐘後,一隻毛絨絨的白毛糰子坐在主位上,一雙明亮的貓瞳骨碌碌的轉動。

    林加耳他在打量這棟別墅,跟他在網上瀏覽過的圖片不太相同,這裡整體格局磅礴大氣,莊嚴復古。沒錯,就是復古,四周的掛畫和柱飾,看起來很有歷史厚重感。

    這些會不會是古董啊?如果真是,那得多值錢,都擺到飯廳來了。他之前從林墨的言行舉止和那身氣勢就知道對方身份不簡單,可是也沒有想到他這麼土豪。

    視線回到餐桌,這桌子感覺比他的房間還要大,上面擺了不少精緻的佳肴,一眼看上去起碼幾十盤也是有的,雖然每一盤分量看起來好像不多。各種擺拼造型,簡直色香味俱全,讓人食指大動。

    白貓糰子忍不住跳上去,視線落在前面的餐具上,黃地琺瑯彩,傳說中皇帝專用餐具。還有這筷子,用貓爪摁了下,嘖嘖,象牙筷。

    這林墨到底什麼身份,這麼大手筆?他之前也去過一個土豪同學家里聚會,當時還覺得對方土豪的,現在一對比,簡直就是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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