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16頁

    但估計是不能的。

    因為司徒玥的大學志願已經被她男友規劃好了,全是北京的學校,而程雪考了個特別好的成績,是五班第一名,語文單科狀元,她想去的華南師範大學已經是穩了,以後會在廣州念大學。

    馬攸只能一南一北,任選其一。

    程雪計劃填完志願後,就去廣州找她媽媽,再也不回來。

    在那之前,她要收拾好東西。

    從學校搬出來後,她大部分行李都在司徒玥家,沒多少東西,一下就打包好了。收拾的時候,她突然發現,自己把一個很要緊的東西落在了以前的家裡。

    司徒玥送她的聖誕禮物,那個記載著她們相識點滴的相冊簿。

    不能不帶走。

    她想叫司徒玥陪她一起去以前的家拿,可那一天,關山從北京回來,司徒玥開心極了,偷偷去關山家裡了,晚上就沒回來。

    程雪也不敢聲張,怕楊女士發現,給司徒玥打電話,結果被掛斷了。

    她打了兩次,被掛了兩次。

    於是她想算了,自己一個人去好了。

    反正她爸自從上次失蹤,一直就沒回來。  

    她給司徒玥留下一張便條,上面寫著:我回家拿個東西,等我回來,我們去吃桂林米粉。

    她記掛著,司徒玥嚷嚷了好幾天,想吃以前初中校門口那家桂林米粉。

    但她再也沒回來。

    程雪失蹤的第五天,湘市郊外,距離程雪家八百米左右,一家公共廁所外的化糞池裡,她的屍體,被刑警隊從裡面打撈起來。

    她爸爸很快被全國通緝。

    半個月後,在臨市一個小破旅館裡被捕。

    程雪就這麼死了。

    司徒玥徹底瘋了,把自己鎖在房子裡不吃不喝,懷裡就抱著那個相冊簿痴痴地看,簿子上沾了程雪的血,據刑警隊的人說,法醫鑑定過了,程雪是被穢物溺住口鼻,窒息而死,但身體還有別的外傷,其中最大的一處是在後腦勺枕骨處,兇器被指證為一把螺絲鉗,幾乎把整個後腦枕骨都打得往內凹陷進去,程雪就是不窒息死,將來也會有腦死亡的可能。

    司徒玥爸媽跪在門外求司徒玥,兩口子真是聲淚俱下地求,司徒玥充耳不聞,要是強行用鑰匙打開門,司徒玥就說,誰要進來,她立即從陽台上跳下去。

    大家被她嚇怕了,誰也不敢進去。  

    除了關山。

    關山從北京匆匆趕了回來,站在司徒玥緊閉的房門外,叫司徒玥開門,可司徒玥卻連他的話也不聽了。

    關山也不同她廢話,跑回自己家裡,居然從他家陽台上,跳到了司徒玥家的陽台上。

    她陽台的玻璃門也是被關著的,不過關山早有準備,拿著一根鋼管,不由分說地就敲碎了玻璃,把司徒玥嚇了一跳。

    關山揪著司徒玥的衣領,把她從衣櫃裡揪出來,一路拖到門口。

    那裡站了很多人,她的父母、馬攸、潘艷華、劉德全、鄧曉柔和其他同學,遲灝在,魏明朗也在。

    關山紅著眼,凶相畢露,看上去就像一隻暴怒中的獅子。

    關山指著司徒玥頭髮已經花白的父母,厲聲說:「你有本事就再熬下去,把你爸媽熬死了,你也就差不多了!」

    司徒玥雙手捂住臉,跪在地上,大哭起來,又哭又叫,雙腳在地上胡亂地蹬,像個長不大的孩子。

    關山把她緊緊抱進懷裡,摸著她的頭髮和後背,一遍遍地說:「好了,好了。」

    那一天後,司徒玥不再把自己鎖在房間裡了,開始吃飯。  

    她爸媽每天看她臉色,戰戰兢兢,就怕她有個好歹。

    填志願的那天,她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第一志願填了一個師範學校。

    她那個分數,去填那個學校,簡直就是浪費。

    所有人都勸她,可沒人能改變她的主意。

    關山知道了,沒勸她,只是問她:「北京呢?」

    「不去了。」

    關山就點點頭,眼睛紅了一圈,又問她:「那我怎麼辦?」

    司徒玥沉默了很久很久,一點都不像她這個人該有的樣子。

    最後,她皺了下眉,說了一句很老成的話。

    她說:「人的一生,重要的東西,不是只有愛情的,關山。」

    關山當時狠狠愣了一下,最後說:「成,都聽你的。」

    然後,他乾淨利落地轉身離去。

    那一天起,他們就分手了。

    這些,就是魏明朗所知的關於司徒玥和關山的全部。

    魏明朗也有聽說,程雪打的那兩通電話,都是被關山掛斷的。  

    具體情況究竟是如何,他不清楚,也沒心思搞清楚。

    他一直刻意地不去想起這件事。

    不想記起,那一天是6月27日,天光明媚,湘市南郊公園荷花池裡的花都開了,滿池子的綠荷粉花,撲鼻就是蓮蓬的清香,他本想約出來賞花的姑娘,就在一個髒污的化糞池裡頭靜靜躺著,她死於十八歲,一生中最美好的年華。

    故事斷到這裡,就是一個涉及兇殺的虐心故事,就挺不好。

    這就是狗尾續貂。

    次年的四月,震驚全國的弒女案在湘市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終審,罪犯程有良以殘酷手段殺害其親生女兒,並伴隨有計劃的拋屍手段與逃跑路線,被認為犯罪動機明確,犯罪情節極其惡劣,造成社會影響極壞,嚴重挑釁人類社會道德底線,最終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16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