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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傑低聲說:「哥,我想做歌手,出音樂專輯,不是要當明星的。我,我是真得很喜歡唱歌……」
一聽弟弟聲音這麼委屈,簡彬頓時心軟了,忙說:「傑傑你別難過啊,我又沒說不準。你要是真喜歡,那也不是不行。」
「哥,那你同意了?」簡傑忍不住開心起來。
簡彬為難地問:「嘯齊怎麼跟你說的?」
「嘯齊哥看我喜歡唱歌,就說如果我想當歌手他會幫我。不過他還是讓我等大學念完了再考慮往這個方向發展。」
簡彬也覺得李嘯齊考慮得蠻周到,就說:「對,還是先念書,唱歌這種的畢竟不能幹一輩子,你還是先當愛好,繼續跟嘯齊學著。過兩年你畢業了我幫你找個合適的公司談談,我出錢給你出唱片也行。」
「不要哥花錢,出不了專輯也沒什麼的,反正在哪裡都能唱歌。」簡傑看得很開。
簡彬馬上說:「那能花幾個錢,既然你喜歡,哥肯定要幫你的。」
知道哥哥很固執,簡傑只好「嗯」了一聲。可他心裡卻想:如果沒有公司願意給自己出專輯,應該是自己實力不夠吧,那麼讓他哥花錢給他出張唱片又有什麼意思呢。
作者有話要說:本章出現的歌曲原作:《我們還是做陌生人吧》We might as well be strangers --keane《無法移開我的視線》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很多人翻唱過,比較喜歡muse這版。《一直以來》All this time——one republic中文名和歌詞是作者參考了網絡和字典翻的,意思差的有點大,多多包涵。
☆、第三章 遭遇怪人
和哥哥談過人生理想之後,簡傑覺得心鏡好像豁然開朗起來,人生似乎也有了不一樣的目標。理想是遠大了,他的生活嘛,跟從前相比倒是沒有發生什麼變化,總是待在家裡,要麼去街心公園散散步,偶爾見一見朋友。不過他酒吧的工作增加了,除去原先每周的鋼琴表演,在文森的要求下,現在他隔一周還是會繼續過去演唱歌曲。如今他在酒吧的人氣已經很高,也有了固定的粉絲,不少人會專門為了他而去酒吧。
這樣轉眼到了八月份,天氣依然是那樣的炎熱。這一日清早,簡傑換了一身運動服,拉著阿木慢跑去公園裡晨練。其實他從前並沒有運動的習慣,還是李嘯齊教給他,說鍛鍊身體能夠增加肺活量,對於唱歌非常有好處,他才開始每天早上起來跑步。這樣堅持運動了有一年多,簡傑自我感覺身體似乎真得變好了。
現在是早上六點多,天氣還不錯,不冷不熱的。公園裡早聚滿了練廣場舞的中老年人,音樂放得震天響,「呦呦呦,切克鬧」,「動次打次」什麼的,簡傑聽了只覺得心發慌,就遠遠地躲開了,只撿沒人的地方去。
他繞著公園外圍跑了幾圈,身上出了些汗,就停下來拿毛巾擦了擦臉,又活動活動胳膊。等呼吸稍微順暢一下,他站在空無一人的小樹林裡開始練嗓子。很單調的發聲練習,簡傑也做得一絲不苟,神情十分專注,阿木就在附近撒歡。練了好一會兒,正準備慢跑回去的時候,簡傑卻發現身後十幾米遠的地方不知何時蹲了個鬍子拉碴還頂著雞窩頭的男人。
那人正樂呵呵地望著簡傑,看到他回頭,邋遢男蹲在那裡笑眯眯地仰頭說:「我看你經常到這裡來唱歌嘛,安平音樂學院的?」安平音樂學院是本市最大的音樂學院,在全國也算數一數二。
簡傑沒想到自己躲到這裡來還會有人看見,而且聽這人的語氣似乎不是第一次看到他了,不由得有些尷尬,急忙否認說:「我不是的,不好意思,這位先生,我先走了。」然後他拉了阿木就要離開這裡。
結果那個邋遢的男人卻在簡傑身後笑了起來,大聲說道:「哎呀,小帥哥,跑什麼啊!我在音樂上的造詣可是很高的哦,看你好像很喜歡唱歌才想教教你的,別人求都求不來哦!」
簡傑不由得停下腳步,回頭上下打量了那人幾眼。看這人雖然打扮年紀似乎也沒多大,應該不到三十歲吧,再看他唏噓的鬍渣,雞窩一樣的髮型,發黃的襯衫,似乎好像能夠找出一丁丁搞藝術的氣息,就狐疑地問這人:「你好,我有哪裡需要改進嗎?」
「哪裡需要改進?你應該問哪裡不需要改進吧!」這邋遢的男人臉上笑眯眯的,可是說話十分不客氣。
簡傑從小到大一直表現優異,是哥哥的寶貝,老師的寵兒,即便是玩票似的唱歌,也從沒有受過這樣的批評,心裡忍不住有些氣憤。但這種事情還不至於讓他亂發脾氣,他仍舊客客氣氣地問:「那還請您多多指教。」
「指教是一定的,就是需要指教的地方太多了,一時半會也講不完,不如我們找個地方坐下慢慢說吧。嗯,離這不遠有個茶餐廳,就去哪裡吧。」邋遢男人自說自話,一副好像給了簡傑莫大面子的模樣,讓簡傑忍不住猶豫起來。
簡傑雖然涉世不深,可也不是三歲小孩子,這人橫看豎看也不像個好人,現在又提出要去餐廳,明顯是來騙吃騙喝的吧!簡傑想也不想,立刻就拒絕了:「那很不好意思,我還是先回去了,以後有機會再請教吧。」
那邋遢的男人肯定也猜出了簡傑的心思,換了副無辜的表情,可憐巴巴地說:「哎呀,小伙子戒心很重嘛!那個,我是一天都沒吃飯了,但我是真懂音樂哦,過了這公園可就沒我這旗艦店了!要不,要不你請我吃根油條喝碗豆漿總行吧,又花不了你多少錢,別那么小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