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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蕭芷的性格他知道,這姑娘外柔內剛、機敏果敢,又極富浪漫主義,她自己認定的事情,誰勸都沒用。何況愛情這東西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他也不想局外人故作聰明。

    「那就先祝福你們了,」周琰笑道,「話說回來,咱倆『分手』的事,你想怎麼跟人解釋?我負你?」

    「不行,我堂堂法學系12級系花,說被男人所負,豈不是很沒面子?就說是我負了你吧,反正我跟徐昕正在一起就是舊情復燃,也不怕被人說是腦子不清。」蕭芷說得頗有些破罐子破摔。

    「女孩子看重的名聲你都不要了?」周琰開她玩笑。

    「我是普通女孩子嗎?」蕭芷反駁得理直氣壯。

    「行,你是不在乎世俗眼光的迪士尼在逃公主,」周琰自嘲打趣,「反正我孤家寡人一個,沒緋聞沒結婚也沒曖昧對象,這受害者只能我當了唄。」

    蕭芷沉默片刻,忽然問道:「你跟他……最近有聯絡嗎?」

    話題氣氛陡然從歡脫轉向憂傷,周琰一時都沒反應過來。

    「你們不都在海城嗎?怎麼,我不在你們身邊,你連個緋聞對象都混不上了啊。」蕭芷同情道。

    「聯絡了又能怎樣?他是個鋼鐵直男,還有女朋友,我難不成還能提槍硬上?那不是打著公雞生雞蛋,強人所難麼。」說這話時,周琰站在窗邊,視線放空望著外頭的夜景,嗓音卻深沉了許多,「再說,我今年二十六了,已經不是靠幻想度日的年紀了。」  

    電話那頭的蕭芷還想說點什麼,周琰卻已轉移話題:「婚宴是什麼時候?」

    「7月2日,有空一定要來。」

    「嗯,」周琰頓了頓,「但如果是你辜負我,那其實,我還是不去更好一點。」

    「……」

    -

    掛斷電話,周琰又在窗邊站了一會,回想起這個月月初梁銳希二十六周歲生日,那天他本想發一句生日祝福,但猶豫了半天,還是什麼都沒有發。

    他們現在已經不像在大學裡那樣朝夕相處了,而正常的男性朋友之間,關係再好也不可能每年都能記得對方的生日。

    臨近十二點,城市的夜景依然璀璨。

    這個城市是包容的,它能容忍所有異鄉來客在這裡駐足;但它也是冷漠的,因為這萬家燈火,至今都沒有屬於他的一盞。

    正暗自悵然,手機又是一震,周琰不由打開微信去看蕭芷婚訊引發的動盪,順便「批閱」一下幾個小時沒看的消息。

    聯繫列表里果然出現了一串密密的紅點,但周琰卻一眼鎖定了其中那個最熟悉的頭像,點進去一看——

    -「梁銳希」撤回了一條消息。-  

    周琰:「……」

    他撤回了什麼?

    周琰擰起眉頭,看了眼撤回的時間,晚上10:35,1小時11分鐘前。

    正是蕭芷朋友圈發婚紗照不久後。

    ……

    他有什麼不敢問的?

    周琰沉寂已久的心湖莫名起了波瀾,一股情緒在湖底躁動。

    他深吸了一口氣平復心境,想起沒寫完的法律意見書,準備放下手機回去工作,忽見蕭芷又給他發了兩段話來。

    蕭芷:「我畢業那年,S.H.E出了一首歌,我好喜歡,那首歌名叫《你曾是少年》,也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裡面有一段詞,我分享給你:『許多年前,你曾是個樸素的少年,愛上一個人,就不怕付出自己一生,相信愛會永恆,相信每個陌生人,相信你會成為最想成為的人……』。」

    蕭芷:「周琰,雖然你說你已經不靠幻想度日了,但我還是想鼓勵你邁出那一步。法學裡有個名詞叫『期待可能性』,你法理學得那麼好,應該明白我想表達的是什麼意思。你已經做了99%的事,可他什麼都還不知道,如果我是你,我這輩子都會覺得很遺憾。」  

    勇敢的蕭芷還是把電話里想說卻沒說出口的話通過文字傳達給了周琰。

    周琰盯著那兩大串信息,視線反覆掃過那段歌詞。

    愛上一個人,就不怕付出自己一生……相信愛會永恆……

    默念這句話的時候,周琰的心狠狠地震盪了一下。

    他的性格素來沉穩,喜怒不形於色,但這一刻,回想著蕭芷在電話里說「我沒法說服自己不愛他,也許這就是我命中的劫數」時他內心的觸動,回想著自己與梁銳希過去的種種,被深埋於心底的情感一瞬間如海嘯般席捲至……

    他重新點進那個熟悉的頭像,直接打了通語音電話過去,等待接通的時候,他腦子裡嗡嗡的,心臟怦怦直跳。

    向來能言善辯出口成章的周律師這一刻卻在腦海里彷徨無措地組織著語言。

    -梁銳希,你剛想和我說什麼?

    -梁銳希,你最近還好嗎?

    -梁銳希,你在哪兒,能出來陪我喝杯酒嗎?

    -梁銳希……

    電話接通,那頭卻傳來了一個陌生的聲音。

    周琰與他說了兩句,渾身一僵,面色大變,「給我個定位,我這就來。」邊說邊匆忙抓起掛在椅背後的外套,都來不及穿上就風風火火地沖了出去。

    作者有話要說:

    [期待可能性]:法學名詞,是指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可以期待行為人做出合法行為。法律不強人所難,如果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不能期待行為人做出合法行為,行為人即使做出了違法犯罪行為,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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