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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幹什麼。」
「我要殺了那個人。」
蘭因眼睛微眯:「然後繼續蹲監獄?」
陳百浩悲傷道:「監獄沒什麼不好的,比這裡好太多了,就當是為我哥贖罪,我不想再面對這些了,等殺了那個人就去自首。」
蘭因加重語氣:「陳百浩,知道你哥為什麼願意為你去死麼,他是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不知道,我不想知道 ,我根本不值大哥那樣,他太傻了,太傻了,如果當初我能早點去死,也許一切都不會變成現在這樣,大哥大嫂也一定會一直幸福下去。都怪我,都是因為我,蘭因,求你告訴我,那個人到底是誰,等我辦完這件事,就去為我大哥贖罪。」
蘭因蹙眉,嚴肅道:「別讓你哥白白犧牲!值不值得是你哥說了算。當年的罪惡陰差陽錯中被掩蓋了七年,如今證據浮出,會有法律替你制裁那個人,根本不需要你親自動手。」
陳百浩聽到這裡,原本悲痛的神情驟然一頓,猛地看向蘭因:「你想讓我追訴?」
蘭因眼睫一顫,陳百浩這句,精準無比地點出了他此行的目的。
「不錯。」他承認。
陳百浩聞言,愣了一陣,隨即艱難道:「可我哥,他,他會……」
「會被譴責,對嗎,你捨不得你哥背負這些,對嗎?」蘭因平靜補充道。
來之前,他唯一怕的,就是陳百浩為了陳百慶的名聲不願意追訴。
當年那件事就能看出來,這兄弟倆關係極好,彼此都願意為對方放棄一切乃至生命。
眼下,陳百浩寧願親自去手刃僱主,也不願意讓他大哥在死後被眾人批判,其實是在蘭因預料之中的。
正是如此,他才想著能不能提前找到證據,不被陳百浩掣肘。
可惜震世找了一次沒找到,他和賀嶼去了一次也沒找到,現在只能靠陳百浩。
陳百浩愧疚地望著蘭因,緊接著跪下,哭著道:「對不起對不起,我哥對不起你,對不起你媽媽,可是,可是我真的做不到,做不到,一切就讓我來承擔好不好?」
「你怎麼承擔?殺人?在裡面改造了七年,現在張口閉口就是殺人,對得起你哥嗎?別讓你哥的犧牲變得微不足道。」
陳百浩聽完,靜了幾秒,而後失力倒在地上。
房間就此變得寂靜,只能聽見陳百浩那顫抖壓抑痛苦的呼吸聲。
良久,他怔怔出聲問:「僱主到底是誰。」
蘭因微不可察皺眉。
陳百浩無力擺手:「放心,我不會衝動。」
蘭因沉默片刻,最終還是說出了那個名字:「孟玲,我繼母。」
作者有話要說:
跟大家說一聲,文名改啦,從《結婚後他逼廢了小瘋攻》改成了《說好的愛我呢》
怕過兩天換了封面大家找不到,特意在這裡說一下,給大家添麻煩了~
第14章 這種事也要我教你?
和陳百浩說完這些,蘭因就出了房間,給他留一些時間考量。
不過從剛才的反應來看,陳百浩很可能答應追訴,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來之間蘭因之所以要提前準備一筆錢,其實是怕陳百浩會抓住這點威脅他,不分青紅皂白讓他賠償。
畢竟在原著,陳百浩想錢想瘋了,愛財如命,出獄後得知自己大哥車禍身亡,失去唯一精神支柱的他,開始了一系列胡作非為。
他沒臉去見他的母親,直到活夠了才去墓地,想做最後的告別,也就是這一次,他發現了他哥留下的證據。
多年殘酷的流浪生涯,陳百浩的人性早已被磨滅,看到證據的那一刻,不是為陳百慶的死悲傷,而是跑去向孟玲要錢。
彼時孟玲唯一的兒子蘭盛珩跳海自殺,悲痛絕望之際,壓根沒心情理會陳百浩,甚至可以說是已經忘了陳百慶,忘了當年的所作所為,直接讓管家將衣衫襤褸的陳百浩轟了出去。
正是如此,陳百浩一氣之下拿著證據去報了案,孟玲方才被繩之以法。
這件事結束後,陳百慶生了場大病,因為沒錢治,最終病死在了回故鄉的途中。
以上這些,是陳百浩原本的宿命。
靜謐的午間,二樓走廊外,蘭因透過窗戶看向蜷縮在地上的陳百浩,眼底凝聚著一絲堅定。
他的出現,讓陳百浩守住了道德底線,沒有在聽到他的訴求後趁機勒索,這就夠了。
其實就算陳百浩向他要錢,他也會毫不猶豫去給。
他最終目的只是把孟玲送進監獄。要是不給,萬一陳百浩又像原著那樣拿著證據去找孟玲要錢,那就完了。
孟玲現階段大腦清醒,肯定會用錢打發走陳百浩並銷毀證據。
屆時,孟玲對他的殺意只會愈發強烈,前有賀嶼後有孟玲,他的處境會更艱險,因此還是用錢消災最為穩妥。
能用錢就輕易解決的事,他懶的繞彎子。
當然,這是蘭因見陳百浩之前的想法,而現在,他相信陳百浩最後一定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站這兒做什麼?」
一道低沉的嗓音打斷蘭因的思緒。
他扭頭去看,是背著光立在他身旁的賀嶼。賀嶼身材高大,蘭因剛才想的入神,竟不知何時他已經處在賀嶼投下的陰影里。
蘭因不著痕跡往旁邊移了移,走到陽光能照到的地方,笑道:「沒什麼,不過你怎麼在這兒,找我有事?」